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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时评

王振华上诉要求无罪,难道侵害女童将在法律的名义下变成“合法”?

发布时间:2020-07-11 来源: 侠客栈 作者:一线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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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涉嫌强奸女童一案的进展,让人瞠目结舌。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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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奸女童变成强制猥亵,案件性质变化是根本性的。王振华的刑期也因此仅仅四年。
 
可是,王振华的律师却仍不满意,公开声称要上诉,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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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大家信不信无罪,反正是王振华“信了”了,于是上诉。
 
1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一案,该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上海二中院表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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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看清楚,这是王振华的上诉 ,没有上海普陀检察院的抗诉。
 
就是说,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王振华稳赢不输!最多,也只是维持原判而已。
 
无罪,在这一该变成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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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也开始相信了这一可能!
 
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无论最终王振华是否能够脱罪,这都将是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非常有名的案件。
 
以捍卫法治之名名留青史目前来看没有可能,践踏法治而遗臭万年却是大概率事件!
 
而我们,可能,只能吃瓜!
 
当然,请天下所有父母保护好自己的女儿,特别是女儿还是幼儿时!因为,王振华一旦脱罪,那么未来侵害女童将可能会在法律的名义下变成合法!
 
我们,等待结果!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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