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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时评

大理违法征用防疫口罩,书记免职、市长撤职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长安街知事作者: 长安街知事

​​刚刚,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受到严肃处理,5个单位、8名责任人被问责。

 

其中,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免职,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被撤职,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被撤职。此外,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被诫勉问责。

 

高宏志 资料图高宏志 资料图

 

 

近日,云南大理市征用重庆、黄石医用口罩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长安街知事此前报道,大理称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决定对紧急采购的物资——9件口罩实施应急征用。

 

2月6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

 

同一天,云南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被免职,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局长方虎被政务记过。

 

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全文——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黄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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