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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研究

关于“民主”的几个问题——学习列宁著作笔记(上)

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击水中流2019作者:风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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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的几个问题

——学习列宁著作笔记

 

内容提要:

一、关于民主概念的含义问题

二、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问题

三、关于无产阶级民主的问题

四、关于两种民主的关系问题

五、关于开展民主斗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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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民主概念的含义问题

 

(一)民主的词源含义

 

“民主”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前425年)的《历史》一书。希罗多德将人民(demos)和权力(kratos)两词合成为民主(democratic),意为人民的权力。

 

列宁说:“民主制一词按希腊文直译过来,意思是人民掌握权力”。(《论国家》)

 

这就是“民主”或“民主制”的词源含义。

 

 

(二)民主的本质含义

 

必须指出的是,词源含义上或古希腊时代即奴隶社会的所谓“民主”、所谓“人民的权力”,是并不包括奴隶在内的。

 

据史料记载,被后人誉为古代民主灯塔的雅典(古代希腊亚提加半岛上的奴隶制城邦,约公元前8世纪建立。自公元前5世纪实行民主制度,持续了200多年)在最繁荣的时期,境内人口约40万左右,其中奴隶20万,外邦侨民3.2万,公民及其家属16.8万。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的公民约4万,仅占总人口的1/10。

 

这就是说,古希腊政治家、思想家们讲的“人民权力、人民统治”实际上是奴隶主的权力和统治,雅典民主制实质上是奴隶主的民主制,是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

 

正如列宁所说:“奴隶占有制国家可以是君主国,贵族共和国,甚至可以是民主共和国。管理形式确实是多种多样,但本质只是一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始终是被压迫阶级,不算是人。”(《论国家》)

 

恩格斯说:“民主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恩格斯致爱·伯恩施坦》,1884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661页)

 

当我们不是从词源含义而是从本质含义上说“民主是人民的权力”的时候,还必须对“人民”这个概念做具体分析。因为不是所有社会制度的“民主”都体现“人民的权力”。

 

 

事实上,除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当家做主之外,所有剥削制度所标榜的民主,都不是人民当家做主,而是剥削阶级当家做主。
 

(三)民主的多重含义

 

“民主”这个概念可能是政治理论中最为复杂的一个概念,也是被资产阶级理论家和第二国际以来修正主义理论家们搞得最为混乱的一个概念,同时也是今天泛左翼阵营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概念。

 

这一切都同“民主”概念的多重含义(多义性)有一定关系。为正确理解“民主”概念,需要厘清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民主的本义。如上所说,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也就是人民当家做主。这里,民主是国体,是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是指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统治国家。

 

第二,我们平常所说的“民主政体”、“民主形式”、“民主手段”、“民主管理”、“民主作风”等等,都是从上述“民主”的本义——国家形态、国家制度——派生出来的,或者说,它们都是“民主”本义的转义或引申义。

 

第三,我们研究“民主”问题,必须首先搞清楚“民主”的本义和各种转义的含义。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搞清楚民主的实质、民主的形式、民主的阶级性、民主的工具性、民主和专政的关系等等这些概念或命题的固有含义以及这些概念或命题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革命导师(以及一般作者)写文章,不可能每一次提到“民主”的时候,都要加个括号,注明“国体”、“政体”、“内容”、“形式”、“作风”等等。这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必要的。这就需要读者联系上下文和具体语境,甚至联系革命导师的整体思想,去思考、领会和理解。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认知的偏差,甚至是南辕北辙。
 

二、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问题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要地回顾一下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的历史。

 

有的同志把“民主”理解为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这是不正确的。

 

宽泛意义上的“民主”,从原始公社时期就产生了。恩格斯称之为“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102页)。列宁称之为“古代的民主萌芽”。(《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文献》,《列宁选集》第3卷,1972年版,第723页)因为那时候不存在国家,所以也就不存在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产生于奴隶社会。主要以上述的雅典民主共和制以及罗马贵族共和制的城邦国家为代表。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在中世纪(欧洲的中世纪一般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的大约一千年)也曾出现过。

 

列宁说:“在中世纪,农奴制占优势。当时的国家形式也是多样的,既有君主制也有共和制(虽然远不如前者明显),但始终只有地主-农奴主才被认为是统治者。农奴制农民根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国家实行君主制时,权力归一人掌握,实行共和制时,从地主当中选举出来的人多少可以参政,——这就是农奴制社会的情形。”(《论国家》)

 

在封建社会里,君主专制政体发展到了顶峰,几乎成为该社会形态中唯一的政权形式。但是,从公元11世纪到15世纪,在欧洲却出现了一些采用民主政体的城市国家。例如,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热那亚共和国、佛罗伦萨共和国,德意志的科伦共和国,法兰西的马赛共和国,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共和国、普斯科夫共和国等。

 

欧洲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国是个别的、不完备的、不长久的。随着欧洲封建割据状态的结束和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这种民主政体也就被扼杀了。

 

 

封建时代的东方国家,一般都实行君主专制制度,没有产生共和制的国家。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了它的最高阶段。关于无产阶级民主问题,我们留在后面来谈。这里先来谈资产阶级民主问题。

 

(一)资产阶级民主的内容

 

作为国家制度的资产阶级民主,如果从尼德兰(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北部)资产阶级革命(1566年)算起,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如果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算起,也有300多年的历史。

 

马克思说:“纯粹的民主或者直接的民权……几乎是不可能的和荒谬的。这种登峰造极的国家观念充分表现了它的荒谬性。”(《马克思致恩格斯》,1851年8月8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7卷,第342页)

 

恩格斯说:“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反杜林论》,1878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753页)

 

列宁说:“凡是存在着土地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不管怎样民主,都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资本家用来控制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的机器。”(《论国家》)“即使在最自由的共和国,资产阶级民主也是资产阶级专政。”(《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文献》,1919年,《列宁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697页)——以上的话告诉我们,资产阶级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即资产阶级当家做主。

 

资产阶级民主的主要特征是:第一,资产阶级民主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民主。第二,资产阶级民主是少数人享有的民主。第三,资产阶级民主是口头上和表面上的民主。

 

资产阶级民主是资产阶级为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总结以往各种政治制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它是剥削制度中最严密、最完善、最精巧的一种国家制度。

 

 

但是,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克服的对抗性的矛盾。它用“表面上平等”的外壳,包装着“事实上不平等”的内核。这一矛盾是它自身所解决不了的。这就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历史局限性。它预示着资产阶级民主必然要被更高类型的民主所代替。
 

(二)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

 

对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可以从它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人民权利形式两个方面来考察。在政权组织形式方面,资产阶级民主主要包括:第一,议会制;第二,普选制;第三,多党制;第四,三权分立制。在人民权利形式方面,资产阶级民主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资产阶级民主的表现形式,大体可以分为以上两个方面。

 

此外,对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还可以从国家最高领导人(元首)产生方式的角度来考察。主要有两种方式:君主立宪制(英国、日本等)和民主共和制(美国、法国等)。也有人从另外的角度把它们划分为:议会制(英国)、总统制(美国)、半总统制(法国)、委员会制(瑞士)等。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之所以呈现多样化,是由各个资产阶级国家产生的不同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上述的议会制、普选制、多党制、三权分立制等,有的具有阶级性,有的不具有阶级性,这要做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资产阶级民主的人民权利形式,例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是没有阶级性的。这些形式就如同工具或武器一样,资产阶级可以利用,无产阶级也可以利用。

 

有一个例外——罢工。

 

列宁说:“无产阶级特有的斗争手段即罢工,是发动群众的主要方法……”(《关于1905年革命的报告》,1917年1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28卷,第318页)——这句话告诉我们:

 

第一,罢工是无产阶级创造的特有的斗争手段,不属于资产阶级形式民主或工具性民主的范畴;

 

第二,罢工是具有阶级性的,无产阶级可以利用,资产阶级不可以利用,准确地说,是资产阶级不可能利用;

 

 

第三,罢工又是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开展民主斗争的一种手段或方法,可以同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并列在一起。
 

(三)资产阶级民主内容和形式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内容。这一原理完全适用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这里,我们不从哲学角度而从实践角度来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在革命导师的著作中,提到“资产阶级民主”时,有时是指它的内容,有时是指它的形式。这要根据具体的语境而定,是不能望文生义的。

 

例如,列宁说:“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的‘自由’实际上是富人的自由。无产者和劳动农民可以而且应当利用这种自由来准备力量,以推翻资本,消灭资产阶级民主……”(《第三国际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1919年4月15日,《列宁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795页)这里提到的“资产阶级民主”就是指它的内容。

 

例如,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教导工人说:你们应该利用资产阶级民主……”(《论“民主”和专政》,1918年12月23日,《列宁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684页)这里提到的“资产阶级民主”就是指它的形式。

 

作为形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有时也简称为“民主”或“民主的形式”。例如,列宁说:“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论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1916年8—9月,《列宁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782页)

 

例如,恩格斯说:“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也需要民主的形式……”(《恩格斯致爱·伯恩施坦》,1884年3月24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662页)上引论述里的“民主”、“民主的形式”,都是指“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

 

指出这一点是必要的。有人在文章中把革命导师对资产阶级形式民主的这种简称,误读为“无产阶级民主”;有人在文章中混淆使用“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两个概念;有人把“争取民主的斗争”误解为“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从而使文章歧义丛生,漏洞百出,令人不知所云,如堕五里云雾之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限于篇幅,这里无法展开。

 

总之,资产阶级民主的内容是有阶级性的,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大都是没有阶级性的。我们所说的“争取和利用资产阶级民主”中的“民主”,指的是它的形式,而不是它的内容。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没有必要回避“争取和利用资产阶级民主”这个命题,就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遮遮掩掩、含含糊糊。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存在资产阶级民主的内容和形式。无产阶级民主的内容和形式,那是在无产阶级获得解放以后的事情。

 

(责任编辑: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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