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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争鸣

肖恩·塞耶斯,覃万历:恩格斯与唯物主义

发布时间:2020-06-21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作者:肖恩·塞耶斯,覃万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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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哲学》2020年第1期;

作者简介:肖恩·塞耶斯(Sean Sayers),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英国肯特大学荣休教授;覃万历(翻译),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博士后。

 
内容提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或发生的一切都是物质的,可以用纯粹自然的术语来描述和理解,不必求助于神圣创造者或非物质的心灵。这种哲学是自然科学方法的基础。但恩格斯强调,将这种一般的哲学观与特定思想家在特定时期提出的特定形式区别开来是重要的。唯物主义往往作为狭隘的、机械论的和还原论的哲学出现,恩格斯称这种形式的唯物主义为“机械”唯物主义,如今它通常被冠以“物理主义”之名。在恩格斯看来,这并非唯物主义的唯一形式。恩格斯致力于发展一种非机械论的、非还原性的哲学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是原创性的,并且具有重要的当代哲学意义。

关键词:哲学唯物主义;还原论;非物理主义;自然辩证法;

 
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者。他称自己是这种理论的倡导者,但“基本指导思想”都是属于马克思的(1);因为与马克思的关系,他的著作才为人重视。但在这里,我打算把恩格斯视为一个独立的思想家。我将聚焦于哲学唯物主义的主题,这一话题在恩格斯的生命后期获得很多关注(2),马克思却极少论及(3)。恩格斯关于哲学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原创的、重要的,并带有相当大的当代哲学意味。我将在本文指出这些思想,并通过把它们放在一些相关的当代作品的背景下来展示它们的意义。

一般而言,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或发生的一切都是物质的,可以用纯粹自然的术语来描述和理解,而不必求助于神圣创造者或非物质的人类心灵的观念。这种哲学是自然科学方法的基础。然而,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将这种一般的哲学观与特定思想家在特定时期提出的特定形式区别开来是重要的。无论在恩格斯的时代还是今天,唯物主义往往倾向于作为一种狭隘的、机械论的、还原论的哲学出现。恩格斯称这种形式的唯物主义为“机械”唯物主义。如今它通常被冠以“物理主义”之名。当时和现在,它一直被视为唯物主义的唯一形式。但正如恩格斯所表明的,事实并非如此。他在这一领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展一种非机械论的、非还原性的、哲学的唯物主义。

 

一、哲学的唯物主义
 

恩格斯对唯物主义哲学所包含的内容作了清晰而有用的概括。关于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他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4)来定义。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的、自然的世界是“本原的”。更严格来定义,它是一种本体论上的一元论形式:存在的一切都是物质的。“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本身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5)

但是,恩格斯对于非唯物主义哲学的分类并不清楚,他常常把它们打包在“唯心主义”的标题下。许多其他马克思主义者也遵循恩格斯的做法,因此,重要的差别被掩盖了。更确切地说,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相反,认为一切事物根本上是观念的或精神的,因此也是一元论的一种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唯心主义的主要表现是德国古典哲学。但在当代哲学家那里,至少在分析领域则鲜有人支持。

恩格斯把18世纪的唯物主义描述为“机械的”,在此,他追随的是康德和黑格尔。这种哲学基于当时自然科学的观念,特别是力学和物理学,恩格斯认为只有这些科学“达到了某种完善的地步”(6)。有人会争辩说,那时物理科学已经发展起来,这种唯物主义不再具有影响力。这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它在当代哲学中作为物理主义继续存在。

根据物理主义,物质世界(或多或少)正如现代物理学和量子力学描述的那样。的确,量子理论涉及统计定律而非机械定律。尽管如此,因为物理主义完全依赖力学和物理学以及其还原主义,它成为18世纪机械唯物主义的现代继承者。作为一种本体论学说,物理主义认为万物是由基本的物理粒子和力场组成,它们的表现方式由物理学和量子力学的基本定律决定。复杂的实体和现象,例如化学物质、生命有机体、人类行为和意识状态,最终都(以非常复杂的方式)由这些粒子和力组成。这种本体论意味着所有现象都可以用纯粹的物理学术语来描述和理解。原则上,那些特殊科学如化学、地质学、生物学、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等,可以还原为物理学和力学。必须承认这种还原是非常复杂的,现在是行不通的,也许永远也不可能(7)。但原则上所有经验知识都可以还原为物理学术语;其它科学没有独立的效力,没有不可还原的内容,它们不包含不能以纯粹物理学术语表述的内容(8)。

许多哲学家拒绝这种还原论,包括恩格斯(9)。当代对物理主义的哲学批判主要集中在它关于人类思想和活动的还原性说明。近年来,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工作尤其具有影响力。他认为人类的信念和行为是有意向的,并坚持意向性是一种“整体的”现象;只有通过参照其它意向事件(信念和行为)的语境,最终参照有意义的社会实践网络,特定的信念或意向才能被识别和描述,而纯粹的物理主义说明对此视而不见;而且,这种识别包含根据“一致、合理、连贯”的规范和原则来评估信念和行为(10),这是物理主义的视角所排除的。戴维森认为,这样描述和解释人类思想和意向活动,需要采用一种独特的“心理的”(mental)或“心理学的”立场,其使用的概念和理论是物理学和力学无法还原的。

我相信这些主张是正确的,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恩格斯也会赞同它们。但是,由于唯物主义在标准上十分接近物理主义的还原论,因此拒绝后者通常被简单地等同于对唯物主义的拒绝,由此导向二元论或者彻底的唯心主义。这些选择并不吸引人。恩格斯也没有采用任何一个,他主张一种非机械论的和非物理主义的唯物主义形式,一方面避免了还原论,另一方面避免了唯心主义和二元论。

(一)戴维森的“异态一元论”(Anomalous Monism)

戴维森同样主张一种非还原的唯物主义形式,但与恩格斯大不相同。他想要把关于心理的非还原论说明与恩格斯批判的那种物理主义本体论相结合。这种立场很有问题,接下来我将简要论述。

戴维森称他的哲学为“异态一元论”。其中包含一种物理主义的本体论,认为所有事件包括心理事件“仅是(在等同的意义上)物理事件”(11)。他想避免通常被认为是随之而来的还原主义。像康德一样,他坚称可以将人类思想和行为视为意向的和理性的。这种“心理学的”立场不能以纯物理术语来把握。但是,他又坚持认为对心理事件的描述不能还原到物理学术语。这些立场如何调和?

戴维森认为,尽管每个特定的人类信念或行为都与某个特定的物理状态或事件相同,但心理事件本身(作为种类或类型)在物理层面没有一般对应物。用当前的行话来说,在心理和物理之间存在一种“个例”(token)而非“类型”(type)同一性。按照戴维森的看法,并不存在心理-物理法则将心理术语的描述与纯粹物理层面的描述联系起来。他坚持认为,心理事件也不是由物理学中那种“严格的定量法则”决定的,它们仅受“不可还原的统计关联性”约束(12);心理事件“抵抗物理理论的名词之网的捕获”(13),它们是“异态的”。

作为物理主义者,戴维森认为每个特定的心理事件都与某个特定的物理事件相同。但是,在使用心理概念时,我们是以一种在纯粹物理层面上没有清晰对等物的方式来描述它。“事件在被描述时才是心理的”(14)。因此,心理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描述”或“解释”事件的方式,其中不包含存在一个单独的心理实体领域的含义。正如戴维森所说,“心理不是本体论而是概念范畴”(15)。

这种方法的吸引力在于,它似乎为一种不可还原的心理立场“留有余地”(16),又承认物理主义,从而避开了二元论的本体论意涵。正如埃夫尼(Evnine)所说,“当戴维森展示了如何成为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必在各种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之间设定不可能的同一性时,也就产生了一种解放”(17)。

但是,这种解放是虚幻的。戴维森的方法没有在根本上摆脱传统的、本体论的二元论问题,只是将它们转移到其它地方。“事件在被描述时才是心理的”这一观点的效果,是使心理成为一种纯粹“描述”事物的“立场”(standpoint)或方式。结果就是所谓的“立场”二元论。心理属性不再寓于描述的对象中,而是转移到“主观”领域:转移到立场、描述和/或描述者。身心关系的老问题在此简单重现。在物质世界中,像“描述”或主观“立场”这样的事情如何可能?它如何体现?又如何产生?这些问题被戴维森的哲学重新定位,但尚未解决。按照戴维森的观点,心理似乎盘旋在物质世界之上,既不能还原为它,也不能脱离它而自主。因此,这被金(Jaegwon Kim)等哲学家指控为副现象论(epiphenomenalism)(18)。

这些问题不能在戴维森的哲学框架内解决。通过拒绝心灵“本体化”,他没有完全避开本体论;相反,他的本体论相当明确地是物理主义的。他唯一关心的是确保这种本体论不排除出现某种独特且不可还原的心理立场的可能性;但是,作为一种关于世界在其物质方面的说明,物理主义没有受到适当的质疑和批评。这是二元论的特点,通常试图将物质世界的物理主义说明与对不可还原的心理领域的认识结合起来。

(二)自然哲学

为了发展令人满意的、非还原性的唯物主义,需要对物理主义进行更深入的批评。这就必须看到物理主义不仅对人类活动,而且对纯粹的物质现象都给出了不令人满意的、还原性的说明。这就是恩格斯介入的地方(19)。他明确认识到这一点,并尝试提出一种唯物主义的但非物理主义的自然哲学。

与当代哲学家比如戴维森的方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心灵哲学”的领域发生的关于唯物主义的现代讨论。这一领域通常会做出这样的假设:笛卡尔主义的、启蒙主义的心灵概念(赖尔称为“机器中的幽灵”(20))是对心-身关系满意理解的主要障碍。恩格斯的方法则完全不同。作为唯物主义者,恩格斯拒绝笛卡尔的心灵是非物质实体的观念,而是与马克思一道,对人类思想和活动给出社会的、历史的说明。同时,他批评机械唯物主义(他那个时代的物理主义)不仅因为它是还原性的心灵哲学,还因为它是一种自然哲学。

现在,自然哲学通常被认为是指提出一种先验的思辨自然理论的尝试。因此,它常常被驳斥为哲学的一个可疑的和不名誉的领域,特别是被当代分析的心灵哲学所指责,后者得意于自己观点的科学和经验基础。正如恩格斯所深知的,有些自然哲学采取了这种形式,他所批判的黑格尔体系就涉及这种先验架构(21)。但是,自然哲学也可以采取其它形式。

对恩格斯来说,自然哲学的任务是用理论的和哲学的术语,总结和概括自然科学和其它形式的知识所揭示的自然世界的基本特征。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哲学不是德国观念论的古怪失常,而是每个一般形而上学理论的重要部分。甚至那些对自然哲学思想不屑一顾,并要求把他们的观点完全建基于自然科学的当代哲学家也拥有这种哲学,哪怕是无意识的。在这个意义上,物理主义是一种自然哲学。

就像启蒙时代的机械唯物主义,现代物理主义也要求以现代科学,特别是物理学和量子力学为基础。它利用这些理论的权威和声誉,但实际上与它们完全不同。物理学和力学是自然科学的特定分支,它们最终必须以科学的术语而非纯粹哲学的术语得到评估和评判。物理学从物理方面描述和解释物质世界。这是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方面,因为所有物质都具有物理方面。尽管如此,物理方面只是物质世界的一个方面,后者还有其它方面。但是物理主义把物理方面当作唯一方面,将这一方面概括为普遍的“世界观”,认为物理学本身足以完整而全面地解释世界。简言之,物理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因此,它自然可以在哲学上受到批评。

恩格斯认为,18世纪的唯物主义是物理主义的和机械论的,因为物理学和力学是当时唯一成熟的科学。此后的发展使科学理解扩展到化学、宇宙学、地质学和生物学等领域,但物理学和力学仍然是最完善、最精确的科学,其它科学没有独立有效性的物理主义观点便不再成立。恩格斯在其哲学中对非物理科学的发展作了清晰说明,并试图描述它们所导致的自然概念的转变(22)。现代物理主义及其还原主义的方法先验地否定它们。它越来越像是一种狭隘的、保守的教条主义,尤其是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它试图以与最不切实际的唯心主义的和思辨的自然哲学一样先验和贫瘠的方式来立法(23)。

 

二、迈向非物理主义的唯物主义
 

不是说关于自然或人类活动的物理主义解释完全是错误的,而是说它是偏颇的和片面的。现代物理学告诉我们,所有物质实体根本上都是由基本的物理粒子和力场组成,所有物质的东西本质上是物理的。这是物理主义的真理。但这不意味着所有物质现象在物理学上都是完全可描述的或可解释的。所有实际的和特定的物质实体和事件都是过程的组成部分,超出物理学所能描述的范围,它们可能会在其它情况下被看到并被不同的术语解释。

在生物学和化学现象中,这一点可能是最明显的。当然,所有生物实体(例如细胞、组织及其组成部分)都是由原子和分子形式的化学成分组成,而这些化学成分又由更基本的物理粒子构成。尽管如此,描述生物实体的概念和控制其行为的法则,与物理学概念和法则是不同的,并且是不可还原的。这不仅因为此类描述和解释过于复杂,毋宁说是因为生物学概念标示的属性在纯粹物理层面没有对应物。生物现象不能以纯粹物理术语来理解。生物有机体并非完全是化学和物理成分的集合,它是一个具有自己特定形式和属性的实体。作为组成部分,它的组成部分不能完全理解为纯粹是彼此之间以及整个有机体的外部关系。“一个活的有机体的官能和肢体并不能仅视作那个有机体的各部分,因为这些肢体器官只有在它们的统一体里,它们才是肢体和器官,它们对于那有机的统一体是有联系的,决非毫不相干的。”(24)它们只能在整体上“整体地”理解。

同样,有机体的行为只有根据整体上控制有机体的法则才能得到解释。这些法则整体上根本关联着有机体的生命过程:自我保存和保存种族的“兴趣”。此类法则假定了有机体的行为所导向的目的。因此,它们包含“规范”,或者至少它们描述目标导向的物质过程,这是规范行为的必要物质基础。正如丹尼特(Dennett)所说,

当一个实体能够做出一定的行为,避免自己崩溃和分解时,不管其行为多么原始,它都会把它所认为的“好”随之带入这个世界。也就是说,它创造了一个视点,世界上的事件可据此大致分成有利、不利与中立三类……这样,生物就开始有了利益,世界及其事件就开始创造为了它的理由,不管这个生物是否充分识别这些理由。第一批理由先于它们自己的识别而存在。(25)

这并不是说生命物是由非物质的“生命力”(vital force)或类似的东西驱动的。生物有机体是纯粹自然的、物质的实体。在某些情况下,控制其行为的基本物理和化学机制与程序逐渐被认识。但这不意味着生物现象完全可以根据物理学或化学来描述和解释,也不意味着这种还原是可能的,因为生物学涉及理解的不同和更高层面。例如,胰岛素是一种生物产品,是胰腺分泌的一种激素,其化学成分现在是已知的,甚至可以人工合成。人们了解它在人体的某些化学作用,但这不意味着它的生物学性质已经或可以还原为化学性质。用生物学术语描述和理解胰岛素所涉及的不仅是关于它的化学成分和性质的知识,还涉及整体上理解它作为激素的作用及其在体内的功能。化学可以解释这种作用的潜在机制,但这种作用只能通过不同层面的概念和原理来理解,这才使生物学成为一门独特的科学。

然而,生物法则不是“严格定律”,而是戴维森所谓的“统计归纳”(statistical generalisations)。它们仅在有限范围内,仅在“正常情况”下和“就绝大部分而言”。简言之,戴维森用来支持心理不可还原为物理的那些考量,也可以用来支持生物学解释不可还原为纯粹的物理学解释。但这并不能得出结论,认为生物学事件是戴维森意义上的“异态的”(26)。毫无疑问,相对于物理学和化学定律,生物现象是“异态的”,因为它们无法还原为此类定律。但是,这种异态只是相对的。生物现象受一种不同层面的生物法则的支配。

(一)本体论意义

这不是要否认宇宙论、地质学、生物学和其它研究自然发展过程的科学理论,都假定纯粹的物理和化学机制是它们所描述的进化过程的基础。确实,这对它们作为科学理论至关重要,它们将因此被赋予自然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基础,并且排除了自然史中“理性目的”或“神的旨意”的非唯物主义解释。但仅凭纯粹的物理过程不可能理解宇宙学、地质学或生物学的进化。底层的物理机制仅仅是进化过程的假定基础,在所有这些领域,对这些过程的解释都依赖于这些科学所特有的概念和原理。

正如所见,戴维森对心理立场提出一种非现实的说明。现在将看看心理描述是否正确。首先,我想指出它在生物学情况下并不正确(28)。事实上,生物学概念并非只是体现一个不同的主观“立场”:一种“描述”或“解释”事物的不同方式,没有客观的或“本体论的”含义。生物学家使用的概念和原理不仅是生物学上的“看事物的方式”,它们还描述现实的、客观的和物质的世界特征。

当然,生命有机体是由物理和化学成分组成的,仅此而已。尽管如此,它也并非这些成分的单纯集合,甚至不是解剖学和生理学部分的单纯集合,而是这些部分在整体上的统一、系统化和共同作用。这种统一和系统化不只是我们所描述的特征:它们是事物本身的属性,把它构成一个生命有机体。控制其行为的法则不只是我们理论的一个函数,它们在有机体本身中作为其法则起作用。生命物与纯粹的物理或化学实体之间存在现实的——客观的和物质的——差异,它是生物学描述的目标。这是现实主义和唯物主义的看法(29)。

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这不是表明生命物涉及某种超验的“有机统一体”,或者它们是由任何非自然的“生命要素”(vital principle)驱动。生物形式和法则并未超出物理学和化学的形式和法则;前者不会替代或取代后者。相反,在生命物中,较低层面的(物理的和化学的)法则继续起作用。但是,在此基础上,新的结构和形式产生了。新的(生物学的)原理产生影响,而物理的和化学的法则尽管继续起作用,用黑格尔的话说,“已不复是决定性的东西,而只是居于从属的地位”(30)。物理过程包含在更高的形式中。当恩格斯说,在有机过程中物理法则“被其他较高的定律排挤到次要地位”(31)时,与黑格尔的思想是相呼应的。这些新的“更高”定律是客观存在的并具有实际作用,它们不是独立于物理定律来运作,也不是要取代它们,而是给予物理和化学现象一种新的、更高的组织形式。生物学层面在物理学和化学层面之内出现,并基于其存在,而不是在其之外或脱离它们。

(二)自然过程

这样,生物学概念和原理既不能还原为化学或物理学的概念或原理,它们也不是完全自主的或超验的。这些不同的层面是相对自主的(32):它们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统一的;它们之间既有连续性又有差异性。最清晰的证明是这一事实:现代科学把它当作事实(生物现象完全是由化学和物理,即非生物的)条件通过纯粹自然过程产生。

从较低和较简单的形式演变为较高和较复杂的形式并不是生物进化所特有的,更一般地说,它是物质存在的基本特征。在宇宙学所描述和解释的整个宇宙演化中,在星系、恒星和行星系统的形成、发展和最终死亡中,它在更简单的层面展现出来。同样,地质学描述行星的物质特征的发展。这些现象是物质过程,具有一定的物理和化学机制的基础。尽管如此,此类过程不能还原到化学、物理学或力学。这不仅是因为之前已给的理由:这些科学的概念和原理不可还原为纯物理主义的术语。恩格斯认为,这是机械的、物理主义的唯物主义的一种特有局限,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33)。这种唯物主义包含还原主义的视角,所有自然过程都可以完全用一些简单而永恒的物理和力学定律来解释。这种视角先验地排除了物质世界中新形式和新法则出现、发展或演变的观念。因此,物理主义不能令人满意地说明物质世界,即使是在物理方面。

虚与实。园林无水不活,中国传统绘画中更是注重虚实的对比。没有水则没有空间感,在余荫山房中水景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建筑是实的,而水则是柔和的,一刚一柔拉开了实景间的距离。《道德经》在“有之以为利,无以为用”的虚实关系的阐释中透射出老子对于空间哲理的思考。在余荫山房中,粉墙为实、廊桥为虚;建筑为实,水庭为虚;廊柱栏杆为实、镂空部分为虚,在以实写虚的对比中产生“留白”空间。

 

三、人类活动与思想
 

我们现在以更好的位置来思考心理的本质及其与物理的关系。类似的主张也适用于此领域。当理解了这点时,就没有那么大的诱惑要优待心理并以某种特殊方式把它描述为(绝对)自主的。

人类当然是生命有机体,完全由物理、化学和生物成分组成。但是,人类的思想和活动不能用纯粹生物学的术语来描述或理解,更不用说化学或物理术语。这需要一套独特且独立的概念和原理,一种新的、不同的方法或“立场”。在这一点,恩格斯与康德、戴维森等意见一致。正如戴维森所说,这并非简单地是因为心理现象的复杂性,而是因为心理活动的描述涉及对有意义的人类活动这一更广泛背景的参照,并且涉及对物理理论范围之外的连贯性和合理性规范的诉求。

戴维森把描述和解释人类意向活动的学科称为“心理学”。当他考虑心理现象的物质基础时,他是根据神经生物学来思考的。这是当前分析的心灵哲学的普遍趋势。然而,从心理学和神经生物学的个人主义视角来看,他自己对心理的解释存在很大差异。由于戴维森青睐一种有意义的实践背景的观念,他自己的解释表明“社会理论”和/或“历史”会是更合适的用语。心理不仅是一种心理学的或神经生物学的,而且是一种社会的和历史的现象。他的解释所诉诸的更广泛的实践背景和合理性与连贯性的原则根本上是社会性的。无需赘言,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这种理论洞见的现代形式的主要作者。

如我们所见,戴维森给出一种非现实主义的、非本体论的关于心理立场的解释。对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描述只是解释的不同形式,没有客观的(“本体论的”)意涵。当应用于生物学时,我批评了这些观点,这里同样适用。我们用来描述和理解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概念与原则涉及人类生活的现实和客观特征。当我们用心理术语描述现象时,我们必须涉及意向活动的背景,这并非仅仅是我们的一种解释功能。心理的“整体主义”不仅是我们描述它的概念和范畴的一个特征,它还是一种客观的、物质的存在,由我们必须在其中作为人类行动者来运作的社会实践和制度所组成。

同样,我们必须用来评估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和连贯性的规范原则不只是我们的主观创造。它们体现在社会制度和实践,尤其是语言的实践。这些提供了一个背景,在其中独一无二的人类可以发展出反思自己正在做什么,并以一种自觉的意向和理性方式行事的能力。

无疑,人是生物有机体,而社会是这类有机体的集合。但是,从纯粹生物学的角度理解人类思想和活动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社会中,那些生物有机体是统一的,并根据社会的而非仅仅生物的原理发挥作用。他们的行为只能在其所嵌入的社会制度和实践的背景下加以理解。而且,这些社会关系是一种现实的、客观的、物质的存在,而不只是我们的描述的一个函数(34)。当然,社会是基于人类解剖学和生理学的。但是,人类解剖学和生理学实际上也是如此,因为它们在社会的背景下得到发展并发挥作用(35)。尽管人类思想是一种大脑活动,但这不能用狭隘的神经生理学术语来解释。因为大脑的活动不仅取决于神经生理学的法则,还取决于其历史、社会和心理背景。要了解大脑作为思想器官的活动,还必须在其社会和心理背景下进行观察,这是神经生理学的概念和原理所忽视的。

(一)心理的产生

按照戴维森的看法,心理现象不受“严格的量化法则”控制,它们是“异态的”。正如我们所见,类似的主张也适用于生物现象。在此基础上,戴维森试图在心理立场和物质立场之间划清界限的企图失效了。与生物学一样,心理只是相对“异态的”。说它是“异态的”,是在不能用纯粹生物学术语来描述和解释它的意义上。但是,它由一种新的和不同的——历史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层面的形式和法则控制。这些新的形式和法则不会超越或取代生物学的形式和法则。生物法则仍在所有人类生活中发挥作用,甚至是在最高级的心理活动中。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更高级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组织形式开始运作,生物法则就被整合并附属化(36)。

戴维森进一步论证人类意向活动与其它自然过程之间存在根本差别,他认为人类活动不只是法则,还具意向性。用康德的话说,人类可以“按照”原则来行事,也可以“出于”原则来行事(37)。这种区分捕捉到生物法则与那些控制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法则之间的根本差别,恩格斯也认识到这点。

随同人,我们进入了历史。动物也有一部历史,即动物的起源和逐渐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状态的历史。但是这部历史对它们来说是被创造出来的,如果说它们自己也参与了创造,那也是无意识的。相反地,人离开狭义的动物越远,就越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未能预见的作用、未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越小。(38)

然而,这种区分并非绝对的,必须小心对待,不可当真。人类活动不是绝对“异态的”或“自主的”。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出于原则的行动能力——以反思的和自觉的方式——是从更简单的、无意识的能力和类似法则的行为方式中逐渐地、逐步地产生。这种能力只是相对自主的,发展于自然条件和社会实践并以它们为基础。它不是一种纯粹的生物能力,也不是完全将我们与物质世界分开并超越其过程的能力。它是这样一种能力,是在生物和历史进化过程中逐渐地、逐步地产生和发展。

反思性的行动能力特别与使用语言的能力相关。后者常存在于成年人类,其它动物则不具有。它具有物质的和生物学的基础。只有从这方面来看,谈论“语言本能”(39)才讲得通。即便如此,该术语仍具有误导性。使用语言的能力不是本能的或天生的;它生长着、发展着。新生婴儿只是潜在的语言使用者(40)。要实现这种能力,必须在社会上从无到有地激发和发展。反思性的和理性的行动能力以生物能力这一基础为前提,但只有在社会背景下,它才能在类和个体中发展和实现。人类不是“天生”就是自觉的或理性的,而是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地、一定程度上变得如此。自我意识和理性根本上是社会现象。它们不仅是生物过程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活动和历史发展的产物。这些发展导致自我意识和理性从自然条件中通过自然过程产生。它们涉及新的、更高的、社会的、历史的法则和原理在人类生活中的发展,并非绝对“异态的”或“自主的”。它们没有取代生物学的法则和原理,后者继续在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发生作用。然而,正如前面讨论的生物学和化学的关系一样,在生物学决定的范围内,这些新的社会形式和原理开始发展并运行,而更低的、生物学的原理则成为次要的和附属的。

在戴维森的“立场”二元论框架内,这类事物的进化过程是无法理解的:不仅因为他试图对心理作“非本体论的”(即非唯物论的)解释,使得理解心理现象如何从物质条件中产生或由其体现成为不可能;而且因为它所包含的物理主义无法理解自然的进化和发展。实际上,这是这种二元论的两个相关方面。通过为心理现象“留有余地”的尝试,将其隔离到逻辑上自主的空间,这种二元论使它们如何可能在物质世界中产生和发展成为一个谜。但是,我所主张的非物理主义的唯物主义形式表明,不需要以这种方式为意识、意向性和理性留有余地。它们从物质条件中自然演化而来,通过在生物学的基础上及其强加的参数和限制内产生并发挥作用,而为自己留有余地。

(二)自然辩证法

在自然主义关于自然的视野中,不存在自然进化和发展的观念。尽管这仍然是分析哲学中主流的自然哲学(41),但正如恩格斯所说,它是启蒙时代的遗物。然而,启蒙运动以来,随着科学在许多领域的进步,进化和发展的观念已成为现代自然图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恩格斯在谈论“自然辩证法”时,指的正是这些观念。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尝试解释和辩护它们,而没有提及这一术语,因为我很清楚它总是会引起怀疑和敌意。在这里,我不打算系统地处理对它的反对(42)。但是,有几点看法可以帮助缓和其中的一些。

正如恩格斯所强调,自然的辩证观源于从自然科学的一般经验中学习的尝试,而这些自然科学是启蒙运动以来得到发展的。它没有或不应该宣称要解释自然的进化和发展,这是自然科学的工作。相反,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哲学框架,在其中可以通过阶段和层级来思考自然进化和发展的观念;而物理主义的和还原主义的唯物主义形式则排除了这种思想而使其不可能。

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源自黑格尔,后者同样认为自然是辩证的。但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黑格尔最终并没有成功超越启蒙哲学中盛行的关于自然的、非历史的观点。黑格尔坚信,在自然界中,他指出的不同层面——“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之间关系只是逻辑上的或观念上的,他的哲学中不存在自然形式实在的、时间上的进化(43)。通过强调现代科学假定了这种进化,并以辩证术语来理解它,恩格斯超越了黑格尔,为哲学本身的创造性和重要性做出贡献(44)。

但这样一种方式、一种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观念,通常不会被学术评论家在恩格斯的思想中发现。它几乎总是被驳斥为混乱的、从黑格尔那里借来的。我们被告知,辩证法是一种逻辑的和理性的过程,它仅适用于人类思想和活动。自然中的辩证法的观念涉及把人类意向性和理性的过程归因于纯粹的事物。这不是一种唯物主义哲学的表现,而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极端形式。例如,科莱蒂(L. Colletti)认为,“为了成为唯物主义的一种形式,‘辩证唯物主义’必须承认思想和存在的异质性”(45)。这类观点极为普遍(46),但它们是错误的。科莱蒂坚持认为思想有别于物质,并声称这是唯物主义。但把思想与物质完全分开——以这种方式使它们保持分离——是二元论而非唯物主义。唯物主义断言没有独立于物质的思想,坚持思想与物质的统一,是一元论的一种形式,同一性理论的一种形式。

唯心主义同样如此,它也是一元论的一种形式。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在拒绝二元论以及主张精神和物质相统一方面是一致的。除此之外,这两种哲学是相反的。因为按照唯物主义,所有现象都是物质的而非观念的。意向性、理性和其它精神现象最终在物质上得到体现。自然过程是我们理性能力的基础。通过基于更简单自然条件的自然过程,人类思想和活动产生和发展。心灵是以特殊方式组织起来并发生作用的物质;它没有超越物质世界。不诉求于理想的或超验的原理,这将需要描述它和解释它。这些是恩格斯的观点。他提出自然中的辩证法思想的目的不是要使自然观念化,而是要使精神自然化并发展一种与现代科学相符的唯物主义形式(47)。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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