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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争鸣

立改并举补短板、堵漏洞

发布时间:2020-03-09 来源: 求是网作者:思力

公共卫生事关人民健康和公共安全,是民生问题更是社会政治问题。

  

总的看,我国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的,宪法第二十一条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举办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等作了专门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法治保障。但这次疫情突如其来、来势凶猛,其呈现的新特点新挑战,也暴露出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上还存在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疫情发生以来又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这篇重要文章中,总书记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作出了极具针对性的部署。

  

关于修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早在2月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总书记就鲜明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他进一步指出,“引发这次疫情的病毒,包括此前的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病毒,多数病原体来自野生动物或与之有关”。要尽快梳理有关法律规定,统筹做好修改、衔接、完善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月27日,国家林草局下发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截止到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6000多人次,出动车辆97800多次,清理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35万多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53000多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收缴封存的野生动物制品1080多公斤。

  

关于立法,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章中着重强调的是生物安全问题。总书记指出,“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对此,总书记从两个方面作出部署:一要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二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生物安全关涉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关涉生态平衡与生态文明,也关涉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10月,我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要适应我国生物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工作进程,同时要推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完善,使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真正形成一个能够全面防控生物安全风险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合力,充分发挥效能。






(责任编辑:黄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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