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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农民

规范基层微权力不可小视!别让腐败分子摘了脱贫的“桃子”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半月谈作者: 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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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论员 韩振
 
基层微权力,虽然实施主体级别不高,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它不但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成效,也决定着脱贫攻坚的可持续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过去不少不受约束的微权力,逐步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加之持续的高压反腐,一些滥用微权力的“苍蝇”难逃党纪国法,纷纷落网,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不过随着扶贫资金逐年递增,扶贫项目不断增多,部分“苍蝇”无法抵御诱惑,仍在一些领域兴风作浪。
 
在扶贫政策上“做文章”。少数基层干部在落实政策中动起私心邪念,有的大搞“优亲厚友”,不看条件看关系;有的大搞“利益均沾”,别人的好处自己也分。
 
打扶贫资金的“歪主意”。部分基层干部擅自改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方式,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或直接贪污、挪用扶贫资金。
 
在扶贫项目上“做手脚”。少数村干部将扶贫项目当作了“唐僧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让扶贫项目的效果打了折扣。比如一些地方村干部包揽了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无视群众利益,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却催生了不少豆腐渣工程。
 
在地区发展中“捞好处”。随着整体环境大幅改善,农村地区的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新业态纷纷涌现。然而,部分基层干部却借机“雁过拔毛”,在土地流转、证明盖章、项目审批等环节中“捞取好处”,否则便从中作梗,通过各种方式施加阻力,不让企业顺利落地、正常经营。
 
微权力虽小,但因失范而造成的公平正义受损,不仅会停留在党风政风层面,更会深入影响社会心理层面,伤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近年来,国家通过脱贫攻坚,大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一次分配的不公平,就可能让前期数年的努力化为泡影,一些地方人民群众“有获得而无感”怪现象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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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智慧监管”管住乡村小微权力 徐昱 摄
 
当前,脱贫攻坚正处于收官阶段。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到了关键时刻,越要做到精益求精,避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经过多年的脱贫攻坚战,如今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等硬件得到了大幅改善,但制度等软环境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只有把软环境建设提升到与硬环境建设同样重要的水平,才能够让人民群众兜里鼓起来、心里乐起来。
 
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网络。要夯实监督责任,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以民生领域为重点统筹各方力量开展监督,有效防止小微权力乱用。
 
推动多方共治,丰富监督方法。要持续推进基层自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党风政风评议,让基层干部时刻保持敬畏之心。重庆市奉节县探索运用“四访四议”工作法,即干部走访、教师家访、医生巡访、农技随访“四访”和村两委会议、村民自治组织商议、群众代表评议、监督委员会审议,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强化基层自治,多视角监督政策落实,为微权力戴上了“紧箍”。
 
建立长效机制,固化监督成效。要注重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件明纪律强作风,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紧绷思想、行为之弦。同时,以案件完善制度,针对发现的机制和制度漏洞,修订完善机制、制度,持续织密微权力约束网。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微权力的约束也永远在路上。确保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但对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之举。微权力监督折射大治理,只有一个更加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实现从脱贫到致富的新跨越。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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