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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茂

张文茂:中华大一统和传统文化的公与道

发布时间:2021-01-14 来源:作者来稿作者:张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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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文化的不同,源自于古代不同文明的历史演变轨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走的是大一统的发展道路,而西方自古以来就维持小国林立、各自为政的格局。不同的土壤产生不同的文化基因,虽然各有所长,可以相互借鉴,但却不能简单照搬抄袭,否则必然造成水土不服。东西方的历史和文化到底有哪些不同?什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就是孔孟之道的仁义道德吗?笔者谈点不成熟的思考。

1、大一统是中华民族区别于西方的历史传统
 
是否形成大一统格局,是中国与西方历史发展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华文明五千年来绵延不绝的根本原因。直到今天,大一统格局的巩固和发展,仍然是中华民族反对分裂和重新复兴最重要的历史遗产之一,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西方和平演变中国的目标之一就是破坏大一统格局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基础,使中国最终走向分裂,走向多国分裂自治的碎片化。所以,在历史研究中,必须充分重视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对中华民族历史演进的决定性作用及重大意义。包括对炎黄时代的部落联盟到夏商周时代的分封制,再到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大一统格局的最后形成,因为从那时开始,我国就已经走上了与西方不同的发展道路。我国夏、商、周时代的封邦建国与西方的城邦小国林立就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前者是自上而下的分封授权,已初步具备大一统的雏形;而后者还停留在互不统属的割据自治局面。我国发展到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和郡县制的治理模式,更是古代人类农耕社会国家和社会治理最成熟的标志,是远远高于西方同期社会发展水平和治理水平的先进方式。决不可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简单化地用封建独裁的结论加以否定。
 
我国大一统格局的形成有一个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大体经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炎黄到尧、舜、禹时期,是以炎黄部族为中心形成部落联盟阶段,也是华夏农耕文明早期的内核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与西方的区别是我们在中原地区形成了农耕文明的区域中心,在地里空间上逐渐形成了向心的吸引力,并且在改造自然(如治理水患)的斗争中加强了各部落之间联系,强化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第二个阶段是夏禹建立奴隶制国家以后的夏、商、周的历史时期,是农耕文明由中心逐渐向外围拓展的发展时期,部落联盟转变为国家形态,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封邦建国的分封制治理模式,并产生了周礼这样早期成熟的文化意识形态。第三个阶段是从秦统一中国到满清灭亡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中央集权下郡县制治理模式,成为我国封建制度两千多年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治理模式。虽然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和政策还有很多变革,但其基本制度特征没有质的改变,正如毛泽东所言:“百代都行秦政法”,“莫从子厚返文王”。
 
如果说西周的分封制到春秋战国时代走向礼崩乐坏是一个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那么,汉初的部分分封制最后闹出尾大不掉的吴楚“七国之乱”,西晋的分封闹出“八王之乱”,唐朝后期的藩镇割据和“安史之乱”,这些都是开中央集权制历史倒车必然失败的铁证。就是曾经征服半个欧洲的成吉思汗帝国,不是也由于分封而最后只剩下一个元帝国了吗!
 
先进的古代农耕生产方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中央集权郡县制的政治制度,是大一统格局存在和巩固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原因。历史上中原华夏文明之所以能够不断向外围扩展,同时外围游牧民族又能够不断融入中原文明,根本原因是中原农耕文明的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外围游牧民族,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外围民族,结果形成一种熔炼效应,使更多的游牧民族进入这个大熔炉,结果不但不能中断华夏文明,反而使这一文明发展越来越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一个由多民族构成而又不可分裂的大一统的中华民族。
 
充分重视和研究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的大一统格局的意义在于:从历史上看,恰恰是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和发展,才保证了中华文明五千年来的绵延不绝,没有像其他古文明那样被域外势力所灭亡或者被碎片化。从现实来看,大一统格局的巩固和发展,仍然是中华民族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全球化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和重新复兴的根本条件。这个问题甚至比主义的问题还要基本。因为退一万步讲,就是我们真的城头变幻了大王旗,放弃了社会主义,美国这样的帝国主义国家也仍然要将你视为重大威胁。因为在他们看来,大一统的中国块头太大,终究是个威胁。美国和西方对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态度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2、“公道”应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
 
正是因为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华民族与西方历史演进的根本区别,所以,中华传统文化必然是在这一特定土壤中产生并与这一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文化。并且,这种传统文化反过来又成为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精神食粮和文化血脉。从三皇五帝时期形成的华夏文明到周礼和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再到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的儒学,几千年传承下来,除了其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阶级属性和腐朽性的一面之外,也仍然存在着能够被历史传承下来的合理内核,存在着维护大一统格局并为其服务的文化基因,这些内核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反的汉奸文化却历来都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败类和丑类。杭州岳王庙中跪着的秦桧夫妻就是此类汉奸文化的典型符号。
 
但是,在纷繁复杂的传统文化体系中,到底哪些属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地缘政治和文史学者郑彪先生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概括为“正义”两个字,并对正和义进行了诠释,笔者读后很受启发。但细想起来仍觉得不甚满意。如果说有无大一统格局是东西方历史发展的根本区别,那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本区别就是“讲公不讲私,信道不信教(宗教)”,而西方文化正相反。所以笔者认为,用“公道”两个字来概括也许更贴切些。可能仍不准确,只好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思考。  
 
 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公”的观念远远早于“私”的观念,它是人类脱离动物界以后最早形成的观念之一。它深深根植于人类必须结成群体即必须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才能生存和发展的现实生活中。我国的众多神话英雄都是为社会公共利益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代表。从原始群到氏族公社,再到更大的部落和联盟,在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防御各种外来侵扰的斗争中,公共的安全和共同的利益是随时存在和不可或缺的,任何脱离社会的个体都不可能生存下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的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而成年雄者的相互宽容,嫉妒的消除,则是形成较大的持久的集团的首要条件,只有在这种集团中才能实现由动物向人的转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第29页和30页 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所以,人类在原始群婚的蒙昧时代就已经生活在族群、集体这种环境中了。那时虽然还没有后来的“公”的概念,但个体离不开集体的潜意识则早已存在。可见,远在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前,人类的这种“公”观念就早已存在了,这也是与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上,“公”的观念要远远早于“私”的观念。。
 
公者,“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一般是指公共的、集体的、共同的利益优先。整体大于局部,集体大于个人,先公后私,大公无私,这才是与大一统格局相适应的文化形态,也是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崇尚的传统美德。而西方却相反,没有大一统,只有丛林法则,各自为政,崇尚个人主义,提倡自私自利。所以个体高于集体,局部高于全局,发展到现在是人权高于国家主权。从古至今,多少有识之士想统一欧洲,不论是军事手段(如拿破仑)还是和平手段(如现在的欧盟),都难以实现。简单说,就是西方没有大一统的文化土壤,只有自由,没有集中。而中华传统文化却是建立在大一统格局的社会基础之上,天下为公,更多的是强调集中统一。
 
在传统文化中,“公”可以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每个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都适用的公平、公正的行为准则,如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而在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强调的是个体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第二个层面是掌握公权力的人必须遵守天下为公、不可徇私枉法的为官、为政之道;而对于一般百姓,则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局和公共意识。第三个层面是理想化的社会目标,即公有制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这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始终是一个类似西方后来空想社会主义的文化现象。当然,这种观念最初只是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前的原始氏族公有制的反应,后来表现为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后的奴隶制国家占有社会资源,并以此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礼制和文化意识形态。到孔子在世的春秋时期,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局面,他的理想世界也只能从大同降到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康目标,是一种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选择了。说明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基础上,不但大同世界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空想的社会目标,就是公的其他形态,也必然具有特定历史时期的局限性和阶级性。
 
公有制社会形态在现实社会的真正实现,只能在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产生以后,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产生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以后,在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斗争取得政权以后,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我国在这种新生的社会主义基础上产生的文化形态,已经从传统文化中脱胎换骨,成为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全新的文化形态,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文化形态,是以共产主义为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毛泽东思想才是公的理念和文化的最高层面。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已经融入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中,或者说,毛泽东思想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是在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中形成的全新的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毛泽东思想与传统文化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文化,而后者是剥削阶级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任何离开毛泽东思想而又要继承传统文化的做法都是幼稚的。如果有人重新拾起这些思想武器,其实连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人权之类的纲领都抵挡不了,只不过是一种文化上的倒退。
 
道者,规则、规矩、规律也,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中国是一个讲道的国度。大道之大,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但是无所不在。天有天道,人有人道,地有地道。道是无处不在的,“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它无形无象,无处不在,没有边际。做官有为官之道,经商有生财之道,企业有经营之道,健康有养生之道,做人有处世之道,《庄子》甚至说“盗亦有道”。只有知道、明道、得道、守道,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讲道,就是任何个人都不能为所欲为,不能没有规矩。“盗亦有道”,做强盗有做强盗的规矩,即所谓的“黑道”。而做人的人道,是 “天行健,君子以自疆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经》中的这两句话最能代表中华民族的精神风骨。
 
春秋时期老子用道的概念否定了上帝的存在,这是中国古代思想观念中一个重大的进步。我国在殷商时期还是非常迷信鬼神的,正是由于老子道的学说产生,才使中华传统文化摆脱了宗教迷信和神化的束缚,从哲学的高度思考世界起源和存在根据问题,进入了理论思维的新天地,标志着中华民族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的一个飞跃,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重要意义。所以,道的理念首先表明中华传统文化是非宗教化的,信道不信教,这是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把道看成是世界的本源,是客观世界的运行规律。人们必须尊重客观法则,按客观规律办事。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道不可逆天道。所以,我国自古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道的观念用在人的行为上,又以道德意识形态成为人们社会生活和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天下为公,主持公道。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官员的公正无私、扬善抑恶视为美德。此外,中华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有大同世界的理想诉求,这是与现代共产主义理想有着共同的文化基因,比西方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要早上两三千年。
 
中国古代道的理念,从哲学上讲,还可以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对接。例如:把道解释为世界的客观法则或规律。《周易大传·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个道就是指基本规律。物质世界最基本的规律是什么呢?是作为客观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而道最讲究是阴阳的对立统一和转化。阴与阳是道的功能和属性,而道是二者的统一。易经是中华文化的源头,而易经基本上可以当作一部讲辩证法的哲学著作来读。古代有《易经》,现代有《矛盾论》,这才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最璀璨的智慧明珠。
 
至于人类社会的道是什么?除了对立统一的客观辩证法之外,还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客观辩证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道。社会主义的道,就是现代工业文明基础上的公有制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是先公后私、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文化意识形态。明白了这个道理,什么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等等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而中国特有的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制、郡县制、科举制、均田制,以及以孔孟之道为主要代表的文化形态等等,就都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历史阶段合乎规律的现象。所以,云海孤月在《南北朝那些事》中说:“皇帝是什么?皇帝不是人,皇帝是一种制度。如果你破坏了制度,皇帝也做不成。”在大量的历史文献中,我们看到的都是记录帝王将相,是皇帝那个人,而往往缺乏对皇帝这种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性的研究。
 
3、秦汉以来我国封建社会的两个基本趋势或规律
 
在大一统格局的基础上,中华民族历史演进的道路完全不同于西方,这其中有两个不同于西方的客观趋势或规律一直在发挥作用:一是中原农耕文明自身的周期性演变趋势。主要表现在土地制度上的土地兼并与平均地权的反兼并斗争的历史循环,推动着封建王朝的兴衰更替,成为农耕社会内生性的固有矛盾。另一个是周边外围游牧民族不断融入中原农耕文明的演变趋势。表现为中原农耕文明核心区的向外拓展和外围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后的同化过程。这两种趋势交互作用,其结果是农耕文明得以不断发展壮大,使众多民族最终熔铸成一个大一统的中华民族。这两个趋势正是我国古代社会阶级矛盾和部族、民族矛盾相互交织演变的集中表现。所以,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发展,必须抓住土地制度演变和民族融合到大一统格局这两条基本线索,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土地制度是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在经济制度上的表现。这种经济关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有一定的必然性,是封建农耕社会运行和发展的经济规律。在我国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存在着土地关系上的均田与兼并集中为特征的周期性循环规律。这种周期性演变的趋势,是根植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内生机制。我国远古时期是土地氏族公社公有制,到夏商周时期实行奴隶主国家所有的国有制。所以,土地的兼并集中趋势不能产生。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指出:古代东方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并指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了解东方古国的一把钥匙。但是,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大变革,到秦汉时期土地使用权已经大面积私有化,土地买卖兼并已成为调节土地关系的重要机制之一,兼并和抑制兼并就成为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选择。
 
作为逻辑起点的以家庭为单位相对均衡的土地制度,形成了典型的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农经济。在传统农耕时代,只要社会稳定,这种小农经济很快就会得到恢复和发展,持续发展时间稍长的,一般有几十年到近百年,一般都可以发展成所谓“盛世”。但繁荣的结果是人口的增长和财富的积累。人口增长导致家庭土地的不断细分,而财富的积累又必然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实际上是自耕农经济向地主租佃经济转变的内在机制。随着土地越来越向地主豪强手中集中,更多的自耕农转化为租佃经营的佃农。这种生产方式的转变,并没有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反而使社会两极分化加快,阶级矛盾进一步尖锐化。社会矛盾的不断积累,最终使社会陷入崩溃,表现为农民起义或地方豪强崛起的割据战争,达到剪灭人口和重新洗牌的社会后果,再由新的王朝重新建立秩序,开始下一轮循环。均田薄赋、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土地兼并,动乱分裂、改朝换代是这一周期性演变的基本脉络。这一点与马克思分析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生产过剩的周期性经济规律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其自身生产方式的客观的、必然的表现形式。秦汉以来的各封建王朝,不但没有一个超过夏商周各代的历史延续时间,甚至没有超过300年的,这与土地问题上的循环演变规律有着直接的关系。只要小农经济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社会基础还存在,这一周期性循环的规律就不会消亡。有的学者为了演绎西方自由化理论和农村土地私有化兼并的合理性,连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导致社会周期性循环的趋势都加以否定,完全是自欺欺人的。只有当近现代工业革命带来新的生产方式以后,这种循环才能终结。因为只有在工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土地兼并所排挤出来的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和人口,才有了向工商业和城镇转移的条件,社会才能走出农耕社会封闭式的自我循环。。
 
而外围游牧民族融入中原农耕文明的趋势,本质上是后进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融入先进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进化过程,既是外围-中心结构的演变,又是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并非是简单的汉化。这一进程有两种实现形式,一是中原政权征服外围蛮夷,使其融入中原文明。如商周时期楚国对荆楚地区的开发和秦国对西部和巴蜀地区的开发等。一是外围民族入主中原,在统治中原的过程中最终被中原农耕文明同化。魏晋以后的南北朝、唐以后的五代十国、北宋时期的辽、金、再到蒙元和满清时期,都是民族大融合的重要历史阶段。其中北魏时期冯太后和其孙子孝文帝拓跋宏的改革极具代表性,其本质是已经封建化的新兴地主阶级最终取代落后的奴隶主残余势力的过程。而游牧民族能否入主中原,又往往与中原农耕民族自身周期性演变的历史阶段相关。每当中原农耕民族自身陷入周期性的动荡阶段,恰恰又是外围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最好时机;而在中原农耕民族的兴盛时期,如汉武帝时期、唐朝前期等,恰恰又是北方游牧民族战败退走的时期。
 
对于历史上这种反复演变的进程,从消极的角度看,虽然游牧民族的每一次入主中原都会对农耕文明带来很大的破坏,这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大倒退。但是,从积极的角度看,这种反复一方面使中原农耕文明不断增加新血液,增加宝贵的阳刚之气和豪迈的血性,以克服农耕文明常有的阴柔和懦弱的颓废风气。在这个意义上,外围少数民族一样对中华民族的成长做出了正面的、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这种反复又是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历史宿命,是中原华夏文明不可推托的历史使命。古老的中原华夏文明注定要承担起这样的历史责任:即把周边兄弟游牧民族一个一个地融入先进的农耕文明,最终形成一个大中华共同体,否则就会像其他古代文明一样被野蛮民族所中断乃至灭亡,这才是中华文明不同于西方的根本原因。正是这一沉重而伟大的历史使命的存在,才决定了我国不太容易首先发生近代的工业革命,先于西方完成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跨越。但是,也正是这一历史使命的完成,使中华民族避免了欧洲和中东地区长期碎片化的多国割据态势,始终保持着大一统的发展格局。只有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才能在资本全球化的恶性发展中具有抗衡的能力,才能保证我国在工业文明后来居上的基础上,最终避免资本主义恶性发展给人类带来的灾难,通过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带领人类走向光明的未来。
 
2017-2-19原稿
 
2018-8-17修订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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