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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实践

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社会主义研究编辑部作者: 彭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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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反特权思想是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核心思想。恩格斯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刻揭示了特权的阶级属性和形成逻辑,指出了资产阶级反特权的进步意义和历史局限,表达了无产阶级反特权的基本要求并肯定了这种要求的正当性,其反特权思想对于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深入推进反特权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深刻的理论启示。
 
 
    【关键词】恩格斯;反特权思想;无产阶级解放斗争;阶级分析方法
 
 
    【作者简介】彭正德(1976—),男,湖南茶陵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特权是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主张,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定立场,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反特权斗争必将消灭特权阶级,并促使国家走向消亡,他说:“马克思和我从1845年起就持有这样的观点:未来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结果之一,将是称为国家的政治组织逐步解体直到最后消失”,而“国家”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社会特权而为自己建立的组织”。马克思主要运用阶级分析框架和人类解放理论探讨人类社会的反特权斗争,并聚焦于资本特权的本质和非正义性,其反特权思想具有宏观性、整体性的特点;恩格斯在坚持阶级分析框架的同时,把平等理论作为分析工具,着重揭示特权的产生根源和形成逻辑,并从正面阐述无产阶级的反特权要求及其正当性,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的反特权思想。在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之际,重温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特权的阶级属性与形成逻辑
 
 
    对特权的理论分析是恩格斯反特权思想的逻辑起点。恩格斯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对特权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深入分析,深刻揭示了特权的本质属性和形成逻辑。
 
(一)特权的阶级属性
 
 
    在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中,特权是指统治阶级享有的排他性权利,其本质属性是阶级性,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关系。恩格斯所极力反对的特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的权利。
 
    一是优先权。例如恩格斯指出,在印第安人的氏族议事会上,一切成年男女都享有平等的表决权,任何人都没有优先权。而在阶级社会中,这种优先权是存在的,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就提到,军事酋长在元老院中,不论在席次上还是表决次序上,“都有优先权”,并且还可以带一名随从参加会议,“这被认为是最荣誉的特权”。此外,贵族在某些公共资源的占有和使用方面也拥有优先权,如封建贵族的“渔猎权”。
 
    二是独占权或垄断权。例如统治阶级对教育权的垄断使教育权成为一种特权,恩格斯在批判卡莱尔鼓吹贵人、贤人和智者统治的观点时指出,这样的统治者只能在“独享教育权利的阶级即特权阶级”中去寻找。西欧中世纪普遍流行的初夜权也是一种独占权,恩格斯指出,封建领主对农民的妻女享有人身支配权和初夜权,农民为赎回初夜权必须付给部落首领或国王赎金,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初夜权从封建领主手中转到了资产阶级工厂主的手中”。独占权是特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地主对农奴和土地的占有权,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权,都属于这种特权。
 
    三是豁免权。例如封建贵族不用承担赋税、徭役等义务,就是豁免权的重要表现之一。恩格斯指出,在16世纪初的德国,骑士和上层僧侣这两个等级是“既免税而又分享税收的”,大多数城市居民“因享有特权而免去了这个负担”,在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时,德国的封建贵族还“几乎原封不动地保持着对他们领地上的农民的那种中世纪的统治权以及不纳税的权利”。豁免权加深了文明社会的阶级对立,恩格斯指出,文明时代“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
 
    上述三种类型的特权都是统治阶级专享的权利,阶级性是其本质属性,任何一种特权,都以阶级的形成为前提,都是阶级对立的表征。恩格斯把人类社会历史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三个阶段,在文明时代之前,社会的权利分配是平等的,氏族最高权力机关议事会是“氏族的一切成年男女享有平等表决权的民主集会”,酋长作为氏族首脑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义性质的”,酋帅作为军事首领“仅仅在出征时才能发号施令”,他们都由氏族选举产生,可以由氏族任意罢免,“富人和穷人在氏族内部享有完全平等权利”。特权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之后才出现的,阶级性是特权的本质属性。
 
(二)特权的形成逻辑
 
 
    对于特权的形成过程,恩格斯强调了三个观点。
 
    第一,生产力的发展是特权产生的根本动力。在恩格斯的论述中,特权首先是阶级的特权,其产生的重要前提是阶级分化,而阶级分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恩格斯认为,只要社会总劳动产品在满足氏族成员基本生存需要之外还有少量剩余,而劳动仍然“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他指出,在氏族社会瓦解过程中,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使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结果造成了社会新的阶级分化,即社会“除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在生产力的推动下,氏族社会的阶级分化不仅产生了剥削、私有制和货币形式的商品交换,也产生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一过程中,氏族中一些拥有财富和势力的家庭“开始在自己的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级”。因此从氏族社会的权利平等到奴隶社会特权的产生,起根本推动作用的是生产力。
 
    第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特权产生的经济根源。私有制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剥削制度和阶级对立产生的前提。氏族社会的权利分配之所以是平等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权利是主张利益的资格,生产资料公有,决定了社会成员在利益分配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私有制“在氏族制度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它把私有财产这个“全新的因素”嵌入氏族制度之中,使氏族社会产生了显著的贫富分化:一方面,社会财富“迅速地积聚和集中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另一方面,“大众日益贫困化,贫民的人数也日益增长”。在贫富分化基础上形成的是阶级对立和权利的不平等分配,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必然占有社会劳动产品,成为拥有大量财富的显贵,也必然享有更多的权利,比如在雅典,氏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规定的”。因此私有制深刻地改变了氏族社会的阶级关系和权利分配格局,随着阶级对立的加剧,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最终成为统治阶级,享有各种特权。
 
    第三,国家的出现是特权最终形成的标志。私有制的确立必然产生阶级对立,而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直接推动了“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向“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转变。在恩格斯论述的国家产生的三种主要形式中,国家都是在阶级对立的基础上为维护阶级特权而产生的:雅典国家主要是从氏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其办法就是把每一氏族的成员分为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把非特权者又按照他们的职业分为两个阶级,从而使之互相对立起来”;罗马国家主要产生于氏族公社这个“封闭的享有特权的团体”与“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贵族制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的阶级对立;德意志国家则直接产生于对外扩张和征服的战争。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分为享有特权的和受歧视的阶级,剥削的和被剥削的阶级,统治的和被统治的阶级”。
 
    恩格斯的上述观点表明,特权是在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转变过程中产生的,是生产力发展到私有制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私有制的存在,社会逐渐分化为拥有大量私有财产的剥削阶级和日益贫困化的被剥削阶级,随着这两大阶级之间对立的加深,特权得以产生,剥削阶级依靠其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演变成了特权阶级。恩格斯认为,特权的产生过程是一种道德上的堕落,因为最卑下的利益“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社会,把它引向崩溃”,此后,人类社会所呈现的,“只不过是一幅区区少数人靠牺牲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大多数人而求得发展的图画罢了”。在这幅图画里,特权绵延未绝,只不过其存在形式随着私有制形式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
 
二、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动因及其历史局限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举起反特权旗帜的阶级是资产阶级。恩格斯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在人类反特权斗争中的进步意义,并深入阐述了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动因和历史局限。

 
(一)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动因
 
 
    恩格斯指出,在封建社会,“权利、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每一种形式都表现为一种特权”,在市民等级中逐渐崛起的资产阶级,第一次用“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号召被压迫阶级摧毁社会等级和特权统治,实现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平等。资产阶级为什么坚定地反对等级特权呢?从恩格斯的论述来看,其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资产阶级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被压迫等级。资产阶级是中世纪市民等级的一部分,最初来源于农奴,“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在封建主统治下,资产阶级是不享有政治权利而承担封建义务的被压迫的等级,“它不得不向进行统治的封建贵族交纳贡税,它由各种各样的依附农和农奴补充自己的队伍”,作为“被压迫的等级”,它是封建等级制度孕育出来的一种异化的力量,具有反抗等级特权的要求。
 
    第二,资产阶级逐渐发展成为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阶级。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催生了新的生产方式,这主要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和劳动的雇佣制,作为“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资产阶级得以产生。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逐渐掌握了大量社会财富,成为经济地位显赫的阶级,发挥着重大社会影响。例如在法国大革命前夕,“就政治状态来说,贵族拥有一切,资产者一无所有;可是就社会状况来说,那时资产者是国家里最重要的阶级,而贵族已经丧失了他们的全部社会职能”。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具备了反抗等级特权的力量。
 
    第三,封建等级特权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不相容。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需要具有人身自由的劳动力、具有平等地位的商品交换主体、自由竞争的社会条件,这与封建等级特权以及地方特权和行会特权是矛盾的,“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就是说,“资产阶级所固有的生产方式(从马克思以来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同封建制度的地方特权、等级特权以及相互的人身束缚不相容的。”这些特权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这是资产阶级反对等级特权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旧的特权国家与新的生产方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资产阶级反特权态度的坚定性,资产阶级不可能像奴隶主阶级中的大土地所有者那样,在等级制的框架内摇身一变成为新的统治阶级,它只有摧毁等级制才能使自己得到解放,也只有废除以等级特权为核心的一切封建特权,才能使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发展壮大。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的反特权斗争从三个方面结束了封建政治形式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钳制:一是通过废除长子继承权和出卖领地的禁令,“取消了贵族的一切特权,这样便消灭了特权贵族、土地贵族的势力”;二是通过取消所有的行会并在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实行自由竞争,废除了“行会特权和手工业者的特权”,这样便“摧毁了行会师傅的势力”;三是通过取消“各地和各省的关税壁垒”,消灭了地方特权,这样就形成了全国的统一市场,促进了自由竞争。通过消灭封建等级及其特权,资产阶级“建立了自由竞争、自由迁徙、商品占有者平等的王国,以及其他一切资产阶级的美妙东西”。
 
(二)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历史局限
 
 
    在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的反特权斗争在历史上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一方面,反特权斗争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通过反特权斗争斩断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羁绊,为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创造了政治条件,恩格斯说,自从工场手工业变成大工业以后,“在资产阶级领导下造成的生产力,以前所未闻的速度和前所未闻的规模发展起来了”,以致资产阶级在不到一百年时间里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另一方面,反特权斗争带来了现代民主政治。资产阶级夷平了社会等级,消灭了封建特权,代之以政治平等和民主权利,尽管这一过程显得漫长和曲折,但它毕竟使人类社会在政治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恩格斯指出,在君主立宪国家里,“代议制是以资产阶级的在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承认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资产者开始享有选举权,所选出的议员“可以运用拒绝纳税的权利,选出资产者政府”。用民主政治取代封建特权政治,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但是恩格斯强调,资产阶级只是消灭了等级制和封建特权,并没有彻底消灭特权统治,它在废除封建等级特权的同时,又确立了金钱特权的统治地位。金钱特权也就是资本特权,是资本家奴役工人和压迫劳动人民的特权。在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胜利只是资产阶级的胜利,例如法国大革命,从表面上看是第三等级对“享有特权的游手好闲的等级即贵族和僧侣的胜利”,但实际上“只是这个等级中的一小部分人的胜利”,是“享有社会特权的阶层即拥有财产的资产阶级”的胜利。资产阶级在取得反特权胜利后,把“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用金钱特权取代了封建等级特权,用自由、民主、平等的表象掩盖了特权统治的实质。
 
    对于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历史局限,恩格斯有一个精辟的论断,“单个人的封建特权被废除了,但是与这种特权密不可分的绝对权力却转到了整个阶级手里”。所谓“单个人的封建特权”,指的就是封建等级特权。恩格斯对此做了明确的解释:“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和在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不废除一切等级的即个人的特权。”封建等级特权虽然为社会上层等级所享有,但是可以体现为一种个体特权,比如贵族阶级所享有的对农民的人身支配权、赋税豁免权等,每一个贵族都可以享有,甚至还可以世袭。资产阶级消灭了封建等级特权,以致任何一个资本家都不再享有贵族那样的特权,法律赋予资本家和工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由于资产阶级既掌握了资本这个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又掌握了国家政治权力这个压迫性的“绝对权力”,因此它可以任意剥削和压榨工人阶级,而工人阶级却无力反抗。这样就造成了不平等的权利分配格局:每一个工人都享有人身自由权利,但是他们无往不在奴役之中;任何一个资本家都不能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但是资产阶级凭借对财产的占有而在事实上享有更多的社会权利;甚至因为财产限制,工人阶级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版自由权等政治权利方面也无法与资产阶级平等。一句话,相对于工人阶级来说,资产阶级成了特权阶级。
 
 
三、无产阶级反特权的基本要求及其正当性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同时产生的,都是现代大工业的产物,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一方面造就了资产阶级,另一方面造就了无产阶级。恩格斯指出,在资产阶级提出反特权要求的同时,无产阶级就提出了更为彻底的反特权要求,随着现代大工业的发展,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的反特权要求便直接指向资产阶级及其金钱特权。
 
(一)无产阶级反特权的基本要求
 
 
    在恩格斯的论述中,无产阶级反特权的基本要求有三项。
 
    第一,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平等是人在实践领域中对他自身的意识,也就是说,人意识到别人是同自己平等的人,人把别人当做同自己平等的人来对待。”无产阶级要产生这种平等意识,首先必须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因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无论是等级特权还是金钱特权,都以政治权力为后盾,都表现为一种政治压迫,无产阶级如果不取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就不可能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也无法摆脱经济上受剥削的地位。平等的政治地位不仅意味着法律条文上的政治权利平等,还意味着政治生活中平等权利的实现和政治压迫的消除。资产阶级只是在法律上确立了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因此它的反特权斗争是很不彻底的。
 
    第二,实现社会和经济平等。恩格斯强调:“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资产阶级把平等的要求归结为政治权利平等而没有将其贯彻到社会和经济领域之中,带来的只能是表面的、虚假的平等。无产阶级不仅要实现政治平等,还要实现社会和经济平等。所谓社会平等,就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其智力和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带来任何特权,不会导致物质资料占有方面的不平等,社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贵贱差别。所谓经济平等,就是不存在经济剥削和贫富两极分化,它是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的重要基础,在金钱特权面前,无产阶级不可能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它也就无法获得与资产阶级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尊重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观点时指出,追求幸福的欲望必须“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无产阶级“仅有最必需的东西来勉强维持生活”,也就谈不上享有“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
 
    第三,消灭阶级。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不管是对现实社会不平等的自发反应,还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其“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他强调,“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就是说,只要社会划分为阶级,阶级差别和不平等就必然存在,统治阶级就必然运用国家机器维护其特权地位,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在封建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时,社会不平等主要表现在政治权利和政治地位方面,以等级特权的形式存在;资产阶级消灭了等级特权,但是并没有消灭阶级,因此社会不平等仍然存在,只不过以金钱特权的形式存在,主要表现为社会地位不平等和贫富对立,“由于调和这种对立的行会特权和其他特权的废除,由于缓和这种对立的教会慈善设施的取消”,社会的贫富对立非常尖锐和突出。因此,无产阶级反特权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消灭阶级本身。在恩格斯看来,一旦阶级被消灭了,阶级特权也就不复存在了,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也将消亡,社会将实现真正的平等。
 
    从恩格斯的以上论述可以得知,无论是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的反特权斗争,其核心要求都是实现平等,只不过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局限于法律上的政治权利平等和消灭等级特权,而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从平等的政治权利扩大到了社会平等和经济平等,并主张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
 
(二)无产阶级反特权要求的正当性
 
 
    “平等仅仅存在于同不平等的对立中,正义仅仅存在于同非正义的对立中。”正是由于在等级特权和金钱特权统治下,社会充斥着极度的不平等,无产阶级才提出了彻底的反特权要求,也正是等级特权和金钱特权的非正义性,才彰显了无产阶级反特权要求的正当性。对于无产阶级反特权基本要求的正当性,恩格斯从反对金钱特权的角度做了深入阐述。
 
    首先,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政治权利平等具有虚假性。用法律形式确立公民政治权利平等的民主原则,是资产阶级反特权斗争的重要成果,但是实际上,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财产决定的,不仅法律对选举权的财产资格一直有明确规定,其他政治权利和自由也在实践中受到财产的限制。在19世纪中叶的英国,宪法仍然没有赋予个人任何权利,由习惯和个别法规确立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新闻出版自由、集会权、结社权、人身保护权、由同类的人审讯的权利五项,这五项政治权利都是“富人的特权”。在同时期的法国,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都是假象,当无产阶级发现民主制并不能真正实现平等,它“就在政治要求之外又加上社会自由和社会平等的要求”。在同时期的德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一切改良“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它所确立的平等原则“由于被限制为仅仅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一笔勾消了”,因为“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上述三个欧洲文明国家的情况都说明,在金钱特权统治下,无产阶级不可能真正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其次,无产阶级处于悲惨的生活境地。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在为资本家和社会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把无产阶级抛进了灾难的深渊,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贫穷、饥饿、疾病、堕落成为工人阶级真实的生活写照。由于工人阶级的悲惨境遇,恩格斯把雇佣劳动制与古代的奴隶制、中世纪的农奴制并称为文明时代的三大奴役形式,并把雇佣劳动制称为“隐蔽的奴隶制”,因为古代奴隶制采取的是公开的奴役形式,而雇佣劳动制是承认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打着“为了被剥削阶级利益”的旗号而进行的奴役,采取的是“伪善”的奴役形式。若把无产者与农奴相比,可以看到,农奴生活有保障,还可以通过不同办法加入“特权阶级的队伍”而获得解放;无产阶级则生活无保障,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竞争和一切阶级差别而获得解放”。若把无产者与奴隶相比,可以发现,奴隶是某一个主人的财产,生活不管怎样坏还是有保障的,“只要废除奴隶制关系就能解放自己”;无产者是整个资产阶级的奴隶,生活没有保障,“只有废除一切私有制才能解放自己”。无产阶级所处的悲惨境地凸显了消灭金钱特权的正当性。
 
    再次,无产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恩格斯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在资产阶级和金钱特权统治下,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就生产方式来讲,生产资料的使用和生产过程都社会化了,生产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依赖增强了,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就交换方式来说,商品流通范围扩大,流通环节增多,交换过程的竞争性空前增强。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化造成了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实际上就是先进的生产力与金钱特权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实行社会革命,把社会生产力从过时的社会制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把真正的生产者、广大人民群众从雇佣奴役状态中解放出来”。正像过去资产阶级所推动的新生产力与封建等级特权、行业特权和地方特权不相容时,资产阶级必须消灭封建特权,现在无产阶级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必须消灭资产阶级的金钱特权。
 
    消灭金钱特权意味着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无产阶级才能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社会平等和经济平等的要求才可能逐步实现。当然,消灭阶级的要求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阶级划分是以生产不足为基础的,它只能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被消灭,就是说,“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高度发展的阶段为前提的”,到那时,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才会彻底消灭,社会平等和经济平等才会彻底实现。
 
四、恩格斯反特权思想的现实启示
 
 
 
    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诞生之日起就坚决反对特权,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大力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把反特权斗争推进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在这一背景下,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显示出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启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仍然存在特权滋生的土壤
 
 
    在恩格斯所阐述的特权形成逻辑中,特权的产生和存在有三个重要条件。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当生产力极端落后、社会没有剩余劳动产品时,特权是不存在的,只有当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劳动产品又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时,才会产生特权。二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私有制必然带来剥削和阶级分化,也就必然产生特权。三是政治权力的存在。统治阶级只有掌握政治权力,才能确立不平等的权利分配格局,维护自己享有的特权。
 
    经过党和人民的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是新时代仍然存在特权滋生的土壤。首先,“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并没有改变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事实,初级阶段就是生产力不发达的阶段,而生产力不发达是特权产生和存在的重要条件。其次,受生产力发展水平限制,我国在新时代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非公有制经济内含着扩大收入差别、加剧利益矛盾和贫富分化的趋势,这就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再次,在新时代,政治权力仍然存在滥用的可能。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党领导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治权力,但是由于权力监督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少数领导干部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谋取特权和私利,以致特权现象得以滋生。当然,由于国家性质的改变,这种特权现象不再是阶级压迫的表现形式,而是政治权力变异的结果,表现为超越制度和法律的不正当权利。
 
(二)坚决向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开展伟大斗争
 
 
    习近平指出,党在新时代“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就是新时代的一场伟大斗争。首先,这场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在恩格斯的论述中,无产阶级之所以能够超越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坚定地反对一切阶级特权并提出消灭阶级的要求,根本原因在于无产阶级是最先进、最有远见的阶级。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是其本质属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并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党要实现这个最高理想和历史使命,必须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党内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不仅腐蚀党的干部,而且破坏党的纪律和团结、败坏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坚决予以斗争。
 
    其次,这场斗争是坚持人民立场的内在要求。恩格斯认为,特权历来是剥削阶级享有的权利,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立的。领导干部搞特权、特殊化,必然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倘若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党内盛行,那么党就必然会脱离人民群众,从而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失去力量。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自己搞特权、谋私利。习近平强调,那种认为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
 
(三)警惕和防止党内形成特权阶层
 
 
    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是反特权的坚定力量,它不仅作为同盟军参加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特权的政治革命,而且还肩负着通过社会革命消灭资产阶级金钱特权并建立没有特权和阶级的新社会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组织“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就是为了“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社会革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产阶级在掌握国家政权后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消灭特权,而且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封建特权思想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后很容易受到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侵蚀,如果任其泛滥,就很容易在党内形成一个脱离群众的特权阶层,甚至毁掉整个政党。
 
    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十分重视“特权阶层”的防范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强调要警惕在党内出现“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并采取措施严惩“特殊党员”和“特权分子”。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强调,党内“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有效防范了特权阶层的形成。在新时代,党内仍然存在形成特权阶层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来自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利益集团的行为和企图。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信奉“圈子文化”,搞小山头、人身依附、拉帮结派,搞利益输送、贪污腐化、利益集团,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这些“团伙”“帮派”势必固化为特权阶层。习近平强调:“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在党中央的整治下,“团团伙伙”现象有了很大收敛,不过也许又会有类似的新的现象出现,我们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让党内形成特权阶层。
 
(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特权是对权利平等的违背和社会公正的践踏,恩格斯坚决反对等级特权和金钱特权,坚决主张将特权政治转变为真正的民主政治,目的就是要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并最终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新社会。在社会主义阶段,马克思主义政党虽然还不能根除特权,但是必须朝着消灭特权的目标努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味着确保权利平等和机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特权现象意味着对权利平等和机会公平的践踏,在公共资源分配中重亲厚友的,在子女升学、就业时拉关系、走后门的,违规经商办企业搞利益输送、不正当竞争的,在“保护伞”下为所欲为、逍遥法外的,诸如此类的特权现象必然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窒息社会创造活力。正如习近平所说的,如果办事都要靠关系,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党和国家就不能“永葆生机活力”。因此,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味着注重结果公平。一方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正如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平等观时指出的,人与人之间在性别、素质、能力等方面是有差别的,既然存在差别,就必须承认这种差别带来的合理收入差距,否则便违背了公平原则,同样会窒息社会创造活力。另一方面要避免社会两极分化。“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决不能允许出现金钱特权下的那种两极分化现象,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道路。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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