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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时评

牢,牢不牢?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 与归随笔作者:与归

 
牢,牢不牢?
 
这是最近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1.
接连爆出的几个关于法治的热点事件,概括起来就是:触目惊心、触目惊心、触目惊心、触目惊心……
 
我们不妨来理一理:
 
9月4日,内蒙古政法委派出工作组调查 ”纸面服刑”十五年一案。
 
事情起始于1992年,17岁的巴图孟和因口角持刀将白永春捅伤致死。第二年,巴图孟和被判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然而判决生效后,巴图孟和直接从看守所回到了村庄,并未去监狱服刑。
 
更不可思议的是,巴图孟和摇身一变,成为当地的会计、当选村主任、入党,甚至还当选旗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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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媒体爆出,因犯故意杀人罪,本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王某,却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时间,旅游、工作、结婚、生子,样样都没有落下。
 
消息来源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审裁定书。裁定书显示:
 
5名狱医不同程度参与了对王某6次保外就医、1次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鉴定造假,使未达到病情危重程度的服刑犯王某,仅“纸面服刑”。
 
9月12日,《现代快报》报道,1995年,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因农村建房纠纷,一对父子竟手持钢钎,将同村一名27岁女子打死。
 
其中一名凶手,在刑期内竟出现在了村镇的大街上,期间还结婚生子。原来,这名行凶者曾两次获批“保外就医”。
 
25年过去了,受害者家属仍然在追寻真相,死者父亲在2012年含恨而去。
 
9月13日晚,北京市纪委监委、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戒毒)局等六部门,分别就“郭文思减刑案”调查情况发布通报,十余人涉嫌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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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思在今年3月14日,因拒戴口罩发生口角,在一超市内殴打老人致死。
 
而他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半年的杀人犯。此前他曾因用枕头闷住女友获无期徒刑。但却被9次减刑,实际服刑不足15年。
 
……
 
不知道你是何观感,我看得有种窒息感。
 
2.
九月刚过去一半,我们就经历了这些。
 
尤其是针对郭文思一案的通报,关系之错综复杂,简直是人情社会最好的演绎。当然,法治被这所谓的人情狠狠戳了一刀,仍在滴血。  
 
对罪犯“人情”,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郭文思的女友已经长眠16年,她不会抗议,但是我们不能沉默。更何况,伤害还在继续!
 
尤其是那个因为提醒郭文思戴口罩,而被打死的的老人,实在太不幸了。
 
如果郭文思正常服刑,如果他在监狱里得到了足够的教育,或许老人就可以避免这场从“狱”而降的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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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又悲哀地发现,如果不是这位老人的死,博得了舆论的大怒,进而形成了强有力的民间监督,郭文思背后减刑九次的奇闻,还会被发现吗?   
 
我们常说,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因为审判完成后,往往意味着正义有了一个盖章的结果。但是,现实让我们看到,法院不仅不是最后一公里,有时候离最终的正义还差十万八千里。
 
法院的后面是执行,这往往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也是一个较为隐秘,不太受人监督的过程。所谓夜长梦多,很多噩梦便从这里开始了。 
 
所以,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不要对人性心存侥幸和幻想。
 
3.
 
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夏道虎,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上说过一段话:
 
“前些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之后,减刑相对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个别案件办理违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甚至暗藏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损害巨大。”
 
这是一种现象,不是个案。
 
最高检在今年6月份曾发布一个数据: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提请、决定(裁定)活动提出检察意见、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8.6万件,得到采纳8万件。
 
有人感叹,没关系的将牢底坐穿,有关系的将牢房凿穿。这不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越狱吗?而且,在我看来,这比越狱的性质更加恶劣。
 
一个犯人偷偷摸摸逃出去了,和一个犯人大摇大摆走出去了,究竟哪个对社会的伤害更大?我想,答案是再明显不过的。
 
这种危害,不是说“逃狱”的恶人正好杀了一个老人。而是对法治的亵渎,对正义的嘲弄,对人间正道的践踏。
 
所以,我们必须保持发问:牢,牢不牢?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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