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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

深探印度种姓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SC论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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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制度的产生

有关种姓制度的产生,有三种解释,其中一种就是我们熟悉的关于雅利安入侵的社会历史的解释。不过倘若你同一个虔诚的印度教徒这么说,他肯定会斥之为胡说八道,因为他们拥有具有久远历史的宗教解释。既然如此,就先从他们的宗教解释说起吧。
第一种解释来自婆罗门教古老的经典梨俱吠陀(Rig Veda),根据吠陀经,四个种姓是婆罗门教三大主神之一的梵天所创造,梵天用口创造出了婆罗门(Brahmans),用手创造出刹帝利(Kshatrias),用大腿创造了吠舍(Vaishias),用脚创造出首陀罗(Sudras)。梵天创造四个种姓的身体部位的高低和各个种姓的地位高低是和谐的。我相信这个神话传说都是大家所熟悉的,所以我就不详细解释了。

说到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婆罗门教(Brahmanism)和印度教(Hinduism)是一样的吗?我估计大家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大概以为仅仅是翻译形式的不同而已。其实两者并不等同,婆罗门教可以说是印度教的前身。最早的婆罗门教是非常封闭的,象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都是开放的,扩张的,它们不断传教,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而婆罗门教类似犹太教,甚至比犹太教更保守,所有外来的人都不可能加入这个宗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婆罗门教也在不断变化,后来入侵印度的亚历山大帝国的希腊人、匈奴人、西徐亚人都被接纳入刹帝利阶层,许多副种姓(Sub-Castes)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产生,这些都是吠陀经上没有,也无法解释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婆罗门教受到了后起的佛教的严重冲击,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婆罗门教进行了变革,吸纳了许多新的习俗,产生了新的教义和新的宗教经典。婆罗门教从而演化成现代的印度教,甚至连佛教的佛都给纳入新的宗教体系,成为印度教的神,许多佛的教诲,以及佛教的教义比如非暴力等也成为印度教信仰的一部分。

伴随着新的印度教的产生,对于种姓制度的新的解释也随之产生,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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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教重要经典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中,神告诉我们说,他根据Guna和Karma的不同而创造了四个种姓。这里的Guna和Karma就如同中文的“道”一词,很难准确翻译。Karma有许多意义,包括行动、行为、劳作、运行等,对于Karma有好坏的区分,但是究竟是好是坏,答案要根据种姓、年龄、性别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同一个行为对于高级种姓来说可能是好的,对于低级种姓来说则是坏的。这里我们可以勉强把Karma当作社会工作性质理解。

至于Guna,可以近似理解为各种属性。印度教教义进一步解释说,各种生物,包括会动的和不会动的都有Guna,根据各种属性的组合的不同,形成了三种基本的Guna。第一种Guna是Sattva,Sattva这个性质包括了智慧、聪明、诚实、善良和其他的正面的品性,婆罗门正是具有Sattva这样的品性,相应的,应该从事神职工作和当教师,与之匹配的颜色是白色。第二种Guna是Rajas,Rajas包括勇气,自尊,活力以及其他热情的品性,刹帝利正是具有这样的品性,适合的工作是武士和世俗统治者,与之匹配的颜色是红色。第三种是Tamas,Tamas包括了迟钝、愚笨、缺乏活力和其他的负面的品性,所有的低级种姓都具有Tamas的品性,只是由高到低不断增多而已。吠舍兼有Rajas和Tamas两种品性,颜色是棕色,适宜从事农业、商业、手工业。而首陀罗则是纯粹的Tamas品性,颜色是黑色,只能从事各种低贱的劳作。无种姓者(Outcastes,贱民包括在内)同样是Tamas品性,但没有相应的颜色,因为没有比黑色更暗的颜色了,贱民只能从事最肮脏的比如清扫人畜粪便,清理动物尸体等工作。在这种解释下,各种种姓和副种姓的来历都可以通过Guna和Karma的不同比例成分和搭配得到解释。

类似于人,食品也同样有不同的品性的比例搭配,而食品的品行将影响食用者的智慧。所以婆罗门和吠舍要吃具有Sattva品性的食品,包括水果、奶、蜂蜜、蔬菜和植物块茎等。而大部分的肉类食品都被认为具有Tamas的性质,所以许多首陀罗以食用各种肉类(不包括牛肉)以及其他的具有Tamas品性的食品为生(呵呵,低级种姓可以吃肉,而高级种姓只能吃素,印度真是个有趣的地方,晋惠帝那句“何不食肉糜”如果是在印度说的,倒是很对的一句话呢)。至于刹帝利,则需要吃具有Rajas品性的食品,比如在印度教教义中,鹿肉就是这样的食品,而印度中西部的马拉地副种姓(Marathas,他们属于刹帝利种姓)则吃羊肉。

上面的食物品性理论看起来很完善,实际上很混乱,某些食品在不同地区会被认为具有不同的品性。比如某些地区的婆罗门就吃被其他地区认为具有Tamas性质的肉,并认为不违反教义(哼哼!我认为他们其实就是抵抗不过吃肉的诱惑而已)。

当然了,上面说的这些对于印度教徒来说是很认真的,但对于我们这些外国人来说则只觉得有趣而已。种姓制度的真实来源还是我们所熟悉的雅利安入侵,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三个解释。印度最初的居民人种比较混杂,有非洲类型的尼格罗人种、澳大利亚类型的黑棕色人种、类似我们中国人的蒙古人种和来自地中海地区的达罗毗荼人(Dravidian)。在雅利安入侵前,后者是最大的群落。在公元前1500年前后,雅利安部落从印度西北部进入了印度次大陆,主要和达罗毗荼人以及澳大利亚类型的黑人冲突,占据了印度北方地区,并把其他的部族向南方或者向北方的山地、森林地带驱赶。

雅利安自己的社会形成了三个群体,第一个是战士集团,称为Rajayana,后来名称改成了刹帝利,第二个是祭司集团,被称为婆罗门,这两个集团为争夺雅利安的政治权利进行了斗争,结果是我们熟悉的,婆罗门成为最后的胜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个集团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者,他们就是吠舍,许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纳入了雅利安社会体系,成为首陀罗,首陀罗的最初来源不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还包括雅利安人和当地土著生的混血后代。吠舍往往是农场主、商人、手工业主、地主,而首陀罗则是在农场工作的农民或者在手工作坊进行劳作。

在雅利安征服后,为了维护雅利安人的地位,雅利安人逐渐建立了许多社会和宗教制度和规则,使得这种阶层的区分被永久固定下来。种姓制度由此产生,种姓制度的最大特征就是其顽固性和凝滞性,各个种姓之间不会转化,在东亚、中东、欧洲,一个社会底层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机遇成为高官贵族,甚至皇帝国王,可以去当红衣主教、阿訇,但在印度基本不可能。种姓制度建立后,不仅永久固定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地位,还固定了他们的职业,限制了各个种姓间的社会交往和婚配。

由于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浅色皮肤和当地人的深色皮肤对比鲜明,所以肤色是和种姓制度紧密联系的因素。我们熟悉的种姓这个词实际上是从西方翻译过来的,而西方的Caste这个词是16世纪来到印度的葡萄牙旅行者起的名字(葡萄牙语是Casta)。在印度,种姓其实被称为瓦尔那(Varna),瓦尔那这个词就是指肤色,其本意和阶层、地位毫无关系。不过经过了3500年的岁月,雅利安人的肤色也在变化,因为在热带的太阳下,只有深色皮肤的种族才能更好的生存,浅色皮肤容易因皮肤病而夭亡被淘汰,雅利安人基因中的黑色成分被遗传和强化,浅色成分被不断淘汰,所以即使是今天的高等种姓的皮肤也往往比我们东亚的黄种人的皮肤都黑许多。在西方,有一个侮辱印度人的词汇,把印度人叫做“打磨过的黑人”,因为他们的肤色虽深,但是仍旧保留了白种人薄唇窄鼻等特征,仿佛把黑人的厚嘴唇和宽鼻梁打磨精细了,但对于黑色的石头不论如何打磨,底色都不会变,仍旧是黑色,所以就有了“打磨过的黑人”(Polished Black)这个词汇。我估计是当初的英国殖民者起的侮辱性名字。

在印度教神话中,和肤色联系的也很多。许多神话战争就描述的是正义的雅利安人和黑色皮肤的魔鬼的战争,不同的神也拥有自己的黑皮肤的奴隶,关于女魔鬼引诱正义的雅利安英雄的故事更比比皆是,甚至还有雅利安英雄娶了女魔鬼的故事。这些其实正是雅利安征服的历史的反映,所谓的魔鬼,黑皮肤的奴隶等都是来自于被征服的当地土著的形象。

如同古代世界的其他社会一样,子承父业是印度的传统,从事某项工作的家族将世代从事这样的工作,当家族逐渐增大,他们就成为了一个社会团体,这样的团体在印度语言中被称为贾特(Jat或者Jati),翻译过来就是副种姓,或者亚种姓,每个副种姓中的各个家庭都从事相同的工作,互相建立紧密的社会联系,形成一个社会共同体。各个副种姓中的成员象四大种姓的成员一样有自己的义务,必须履行,他们的某些活动也必须得到自己的副种姓团体的同意,比如印度的圣雄甘地,在他想去英国学习法律前,他必须向自己的副种姓提出申请,请求批准他离开印度。甘地这个姓氏就显示了他所属副种姓的意义,甘地(Gandhi)的意思是蔬菜水果商人,或者说菜贩。由于副种姓基本都是由职业产生,所以数量繁多,现在在印度有3000多副种姓。例如在婆罗门中,比较大的贾特(副种姓)就包括Gaur, Konkanash, Sarasvat, Iyer等好多。

其实副种姓这个词汇翻译的并不严格,因为在印度,某些人不属于任何种姓,但却可能属于某个贾特,比如穆斯林就有沙利夫贾特和阿贾拉夫贾特两个贾特,这两个所谓的副种姓不属于任何种姓,因为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根本不属于印度教种姓体系的任何部分。其他的无种姓者的大的贾特还有Mahar, Dhed, Mala, Madiga等。首陀罗是人口最多的种姓,也拥有最多的贾特。如同种姓一样,出生在某个贾特的人终身属于这个贾特,不可以改变,必须操持该贾特所操持的职业,食用属于该种姓的饮食。不论是高种姓的贾特还是低种姓的贾特,多数情况下,他们只能和同一个贾特的人通婚,比如即使同为婆罗门,Gaur副种姓的人往往也不会同Sarasvat副种姓通婚。不过在现代印度不同贾特间通婚的现象已经很普遍。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在印度的历史上,各个高级种姓逐渐接受了许多非雅利安人,外来人将按照他们的职业加入属于他们的贾特(副种姓),并因此定位他们的种姓,比如一个古代的中国商人来到印度并想融会入当地社会的话,那么他就会成为吠舍种姓的一员。而那些征服者,象希腊人、匈奴人、西徐亚人在雅利安人之后也陆续进入次大陆,并在部分地区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他们逐渐被融会进入刹帝利种姓。

在四个种姓之外,还有一个被称为无种姓(Outcastes)的部分,中文往往简单地翻译成贱民,事实上,贱民只是Outcastes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愿意自己放弃自己的种姓,也会成为无种姓者。当然,在古代,这种事情很少见,多数都是被剥夺种姓,这些被被剥夺种姓的人往往只能从事肮脏的工作,成为贱民。而现代的许多印度人因为不满种姓制度,自动退出种姓,他们也成为Outcastes,今天的印度大概有20%的人口属于Outcastes,但要理解成印度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是贱民那就理解错误了。

贱民的最初也是来自一些从事污秽工作的被征服的土著,从事洁净工作的土著被纳入首陀罗,而剩余的这些由于其工作性质不能被接受进入任何种姓,成为Outcastes,不仅如此,高级种姓,尤其是婆罗门对洁净概念非常执着,所以,从事这些工作的人被认为是不可接触的人(untouchables),这些不可接触的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贱民,古代印度人相信,疾病不仅通过接触,甚至通过空气都可以传染,所以不仅他们不能接触高级种姓的人,甚至要同高级种姓保持相当的距离。而某些工作由于非常肮脏,甚至被认为是不可见的人(Unseeables),他们只能在夜晚从事工作,以避免被高级种姓的人的见到。

在印度,高级种姓的女子和低级种姓的男子是绝对禁止婚配的,如果有子女的话,其子女将成为不可接触的人,也就是贱民。婚配双方也将被处死,或者开除出种姓,成为无种姓者,一般来说,他们都将被生活所迫而从事肮脏的工作成为贱民。其他原因被剥夺种姓的人也会成为无种姓者,比如当初甘地去英国的申请就没被他的副种姓同意,他没理会自己去了,那段时间按规矩他就成为了无种姓的人(注意,无种姓者Outcastes和贱民Untouchables不能划等号),不过他回印度后,又被所属种姓重新接受,没遇到什么大麻烦。
种姓制度的习俗

第二次出生

高级的三个种姓,也就是来源自雅利安民族的三个种姓都有第二次出生,这和转世投胎什么的没关系,第二次出生意味着一个人达到了信仰年龄,成为吠陀信仰的一个成员。从第二次出生开始,他可以开始学习梵文和吠陀经,并履行吠陀行为准则。

作为男孩子,他们有固定的“再生”年龄,婆罗门的男孩子是8岁,刹帝利是11岁,吠舍是13岁。在仪式上,他们的手腕将被缠绕上一条丝线,作为再生的标志。女孩子则没有固定的年龄,她们的第二次出生就是她们结婚的时候,从而给新娘缠绕丝线也是三个高种姓的婚礼仪式的一部分。

人生四阶段

从第二次出生开始,高种姓的印度人将进入他们人生的四个阶段(ashramas),我在前面解释Karma时,解释说关于好坏的区分与年龄相关,其实准确的说不是年龄,而是和这四个阶段相关。

第一个阶段是brahmacarya,或者说学生阶段(brahmacarin),对于男孩子来说,他们将同老师(guru)生活,老师固定是由一个婆罗门担任。学习的内容是梵文、吠陀经、礼仪等等,他们要遵守的教规德操(dharma,顺便说一下,少林的达摩祖师的名字就是这个词,Dharma)包括顺从、尊敬师长、禁欲和非暴力,对于学生来说,老师就是上帝。而对于女孩子来说,她们的学生阶段就是她们的婚后家庭生活,她们的丈夫就是她们的教师。

第二个阶段是garhastya,也就是自立家庭的生活,对于虔诚的印度教徒来说,这个阶段是个严肃的阶段,如同学生阶段一样,要接受严格的指导。在这个阶段,男子不论是一个神职人员还是一名武士,女子不论是作为妻子还是母亲,都要遵守最基本的个人操守(dharma)。操守之外,这个阶段的人最基本的责任是偿付三个债务,一个是对祖先的债务,需要通过结婚和生子来偿付(和我们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很有共通之处),一个是对神的债务,需要通过家庭的宗教仪式和奉献来偿付,还有一个是对教师的债务,需要通过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进行教育来偿付。
第三个阶段是vanaprastya,就是森林隐修阶段,当一个人人的头发变的灰白,皮肤有了皱纹,孙子孙女已经出生了,就进入这个阶段。丈夫和妻子于是可以把他们的财产和事业交给孩子,一起退休并进入森林居住成为隐士。但这不意味着他们要完全脱离世俗生活,比如丈夫和妻子仍旧可以每月有一次性生活,真挚的爱仍旧需要延续,少量的操守礼仪也要继续进行,所以这个阶段并非完全脱离了dharma的限制。

第四个阶段是sannyasa,是游历苦行的阶段,如果一个男人愿意,他可以从前一个阶段进入这个阶段,但他的妻子必须回到家庭。根据传统,她不可以独自在森林隐修,也不能长途苦行。苦行者将和社会脱离关系,他的家庭将认为他已经死去,并举行葬礼。一个苦行者脱离所有的教规操守(dharma)的限制,也脱离种姓的限制。当一个苦行者进入任何一个印度教寺庙时,他不是一个朝拜者,而是一个被朝拜的对象。在印度教中,各个神都有配偶,所以神都处在第二个阶段,从而在精神上,一个苦行者是超越了神的存在。

这四个阶段的前两个和我们这些老外的生活还很接近,而后两个则有些难以想象。事实上,也并非每个印度高种姓的成员都能很好地完成四个阶段,毕竟现实生活有自己的规律和限制。但同时,也的确有不少虔诚的信徒严格按照这四个阶段来完成自己的人生,来到印度的人都会见到许多独自流浪的苦行者。

低种姓和贱民的生活

拥有第二次出生的荣耀的是三个高级种姓,他们占印度教人口的48%,剩下的主要是首陀罗和贱民。首陀罗只能出生一次,根据传统,他们不可以学习梵文、吠陀经。他们的教规操守是为再生种姓的人服务,再生种姓的人除经历了一次肉体出生外,还经历了一次精神出生,因此是干净的,首陀罗没有经过精神出生,是一生种姓,因此是不干净的。我们前面说过,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是一个凝滞的制度,低种姓的人是无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但虽然不可以改变社会地位,聚敛钱财还是可以的,所以即使在古代,出现什么首陀罗财主也还是可能的。当然,可能性的存在是一回事,而事实出现的几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印度教中,各个种姓间很少通婚,但并非绝对禁止,高种姓的男子娶低种姓的女子这样的“顺婚”还是可以的,但反过来,低种姓的男子娶高种姓的女子这样的“逆婚”是绝对禁止的,一旦发生,往往是低种姓的男子被处死,高种姓的女子也被处死或被剥夺种姓成为贱民。由于顺婚的存在,低种姓的人虽然不能提高自己的种姓,但可以提高自己后代的种姓,比如首陀罗阶层想要提升地位,则只有首陀罗女子与婆罗门男子处于夫妻情况下所生之女又与婆罗门男子通婚,如此继续,则在第七代才可以成为婆罗门。而这种达到最高种姓的时间粗计最少也需140年以上。

首陀罗的地位低下不仅反映在社会生活上,也反映在文化上,我看过一些印度的传说故事,基本上正义、智慧的主角都是婆罗门,比如故事的开头往往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智慧的婆罗门……”,相反,故事中的笨蛋、坏人、吝啬鬼、性格善变无常的往往是首陀罗,贪婪愚蠢的首陀罗财主在故事中到处可见。从小听这样的故事长大的印度的孩子自然会在心理树立种姓观念,并认为首陀罗是愚蠢、懒惰、贪婪的低下的人。

至于贱民,他们的工作都是污秽的工作,被称为不可接触的人,有的甚至是只能在晚上工作以避免被见到,被称为不可见的人。所有的贱民都是不具有Varna,也就是不具有任何种姓,我在某些国内的书上看到说贱民俗称为“第五种姓”,我估计肯定是我们这些老外的俗称,印度人自己不会认为贱民是个种姓。

根据印度教教义,贱民的工作是任何有种姓的人都不可以去干的。这些工作主要包括,(1)处理死去的动物尸体,比如那些在印度村落里四处游荡的神牛的尸体,还有处理无人认领的人的尸体;(2)制革,因为革需要从死去的动物尸体上剥皮硝制,同样的,制造各种皮革制品的手工业也是肮脏的;(3)在那些没有下水道系统的村落里清除人畜粪便。由于这些是出自宗教规定,所以在印度城市里,许多来自他乡且没有一技之长的高种姓成员,宁可在大街上乞讨也不会找工作,因为他们不能从事下贱的工作。

贱民的生活必须要回避具有种姓者,他们往往有单独的出入通道,也有自己的井,因为他们不能和有种姓者使用同一口水井。不过在条件不优越地区,贱民还是可以和高种姓的人用同一口井,但他们必须最后打水,以避免弄脏了井水。贱民的居住区必须远离四个有种姓者的居住区,他们不能进入有种姓者的住房,他们不能进入寺庙。在某些公众场合,如果必须和有种姓者一起出现的话,他们会被强迫坐在远离有种姓者的位置。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这些不可接触的人接触了有种姓者的身体,有种姓者就因此被污染了,必须用水来清洁自己的身体。在一些印度教信仰严格的地区,尤其是对于那三个再生种姓来说,不仅要用水清洁身体,而且要通过一些宗教仪式来清洁。如果贱民进入了有种姓者的房屋,或者接触了有种姓者的东西,那么有种姓者也必须清洗贱民走过的地方和接触的东西。在印度,经常会出现由于贱民接触了有种姓者的身体和东西而被殴打或者被杀的事情。当然,在印度也有好心肠的人,愿意给予贱民一些帮助,许多热心的妇女也愿意施舍给饥渴的贱民一些水和食物,但她们从水罐给贱民倒水时,依然会把水罐高高抬起,以避免自己和容器不小心碰到贱民身体。
而农村,那些不可见的人在过去的印度出门时要敲击一种东西发出响声,这样高种姓的人听到声音就可以回避,以免见到他们。在城市,高级的贾特会有专门的仆人,这些仆人的职责就是走在高级贾特的人的前面,并大声宣告他们将从这里通过,让贱民回避,这些仆人还要亲眼确认街道上已经没有不可接触的人和不可见的人,以便主人通行。

非印度教徒在种姓制度中的地位

从宗教上讲,任何不属于四个瓦尔那(Varnas,种姓)的人都属于无种姓者,也就是Outcaste,按照我们过去的习惯翻译方法,就是贱民,所以按照那些翻译方法,我们这些外国人就贱民,但前面已经说了,无种姓者和贱民是不能划等号的。事实上,印度人也绝对不会把任何外国人都当贱民对待,自古就是如此。同样,作为印度人的非印度教徒也是无种姓者,他们也不是贱民,不会被印度人当贱民对待(由贱民转换的除外)。外国人和非印度教徒在印度的不同地区会受到不同的待遇,有些外国人甚至接受印度教并被接纳入高种姓。

在印度北方,有一个称为拉其普特(Rajputs)的世代操军职的贾特(Jat,副种姓),该副种姓属于刹帝利瓦尔那,拉其普特贾特比任何其他的副种姓都更能代表印度的刹帝利种姓,几乎所有认为自己是刹帝利种姓的印度部族都宣称自己拥有一个拉其普特贾特的祖先。而在历史上,有许多外来的入侵印度的民族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匈奴人、希腊人、西徐亚人等也曾经融会入这个高贵的拉其普特副种姓,并获得刹帝利的地位。

居住在印度西部的Konkanash副种姓属于婆罗门,但据信他们也并非传承自古雅利安人。在印度教中的传说是这样的,很久以前,Parsuram(这是印度教三主神之一毗湿奴的一个化身)在Konkan海滩上发现了一些人的尸体,于是他弄了一个柴堆来火葬他们,但那些人却在柴堆上苏醒了过来(大概是本来是昏过去,根本没死),于是毗湿奴让他们信奉了印度教并让他们成为婆罗门。这是传说,不必当真,但这些人的确和印度人有些不同,这些Konkanash贾特的婆罗门往往不是印度人的黑眼睛而是灰色、绿色的眼睛,说明他们有外来的基因,有的说法甚至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北欧的维京人或其他的欧洲民族。在他们居住地的Konkan海岸,还有一个犹太人的聚居区称为伯奈以色列(Bene Israel)(有人认为这些犹太人就是犹太传说中那个失去的部族),这些犹太人是当初船只在Konkan海滩附近失事而流落到印度,他们说Konkanash贾特的祖先其实他们的祖先一样是来自那失事的犹太船只,在他们看来,并非什么毗湿奴的化身拯救了那些Konkanash贾特的祖先,而是当地的婆罗门救起了他们。这听起来很可信,不过唯一的问题是那些犹太人也是黑眼睛,而不是灰绿色的眼睛。

在印度,不同信仰的人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地位。前面说的西印度的伯奈以色列人和居住在印度南部的克西尼犹太人(Cochini Jews)的地位就不同,伯奈以色列人的地位很低,他们以榨油为职业,和印度一个叫做Somvar Teli的副种姓地位相当,Somvar Teli副种姓也是以榨油为职业,属于首陀罗种姓。一些原教旨主义的印度教保守派把任何非印度教徒的印度人以及从事任何肮脏职业的人都当贱民对待,所以他们把那些犹太人也当作贱民。但尽管地位低下,犹太人的敛财技能在世界各地都能发挥,这些居住在西印度的伯奈以色列人有许多地主、商人,或者在当地军队中担任高级军职。

和伯奈以色列人对比,在南印度的克西尼犹太人则有较高的地位。那些在Kerala居住的犹太人是当地的商业社团,在古代,他们甚至曾经建立过一个小王国。尽管他们不属于任何瓦尔那,是无种姓者,但他们拥有贵族的权利,比如乘坐大象或轿子。当他们出门时,甚至有专门的仆人在街上大声宣告,以便低种姓的人给他们让路。

居住在印度的犹太人也难免受到印度种姓制度的观念影响,在印度有三个大的犹太人群落,除了前面说过的两个外,还有一个叫Baghdadis,Baghdadis犹太人对印度的宗教律法的遵守比伯奈以色列人要严格的多,他们从来不会和伯奈以色列人混合,从不允许自己的子女和伯奈以色列人的子女结婚,不吃伯奈以色列人准备的食物(在整个印度,高种姓的家庭都不会雇佣一个低种姓的厨师,即使该厨师的技能再好也不行,因为他们所属Guna的性质会污染食物。关于Guna的解释请见前面种姓制度的产生那部分),他们同时也不承认他们可以成为Minya的一部分(在犹太教中规定,实行犹太教礼拜仪式必须有至少10个13岁以上的男子,才能组成一个Minya来进行仪式)。很显然,这些都是受到种姓制度观念的影响。至于拒绝其成为Minya,倒也可以从犹太教的律法得到解释,因为伯奈以色列人被认为是世俗的犹太人,不再是纯粹洁净的犹太人,所以不可接受,但实际上的根源还在于种姓制度。

来到印度的穆斯林由于是强有力的存在,所以不可能被当作贱民对待。这不仅因为当初他们对印度的军事征服,也因为他们曾经想把自己的宗教观念强加给印度人。在多数情况下,一个改信伊斯兰教成为穆斯林的印度人的社会地位不会改变,他原本是什么种姓,成为穆斯林后还是什么社会地位。高种姓的印度人仍旧保持高社会地位,期望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低种姓的改信者最终会发现自己不会提高地位。印度人根据自己的传统,给非印度教徒的穆斯林也赋予了两个贾特也就是副种姓(但这两个贾特不属于任何种姓),一个是高级的称为沙利夫贾特(Sharif Jat),这个贾特包括从国外来到印度的穆斯林和从高种姓转化成穆斯林的印度人,另一个是低级的阿贾拉夫贾特(Ajlaf Jat),包括从低种姓转化成穆斯林的印度人。根据高种姓不接触低种姓的观念,沙利夫贾特和阿贾拉夫贾特没有太多的社会联系。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感叹印度种姓观念的强大和可怕,连一向以团结著称的犹太人和关爱穆斯林兄弟的伊斯兰教都被印度的种姓观念变成了这个样子。

类似犹太人,在印度的基督教徒在不同地方也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居住在Kerala的来自叙利亚的基督教群落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也居住在那里的克西尼犹太人一样,他们从事商业,并拥有贵族的权利,而自从16世纪欧洲传教士进入印度以后受洗成为基督徒的印度人的社会地位则基本上和他们受洗前一样。如同穆斯林一样,基督徒也有高低之分,只是印度人没有给他们赋予专门的副种姓而已。对于那些从贱民变成基督徒的人,多数的社会地位还是和贱民一样,有时甚至其他的基督徒也把他们当贱民对待。

在印度建立的其他宗教如佛教、耆那教、锡克教等都难以避免地有着种姓观念的烙印,尽管这些宗教本来就是在反对婆罗门教-印度教,反对种姓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锡克教拒绝种姓制度,但当初加入锡克教的不同的贾特仍往往具有传统的贾特地位,在事实上,各个贾特仍旧根据种姓观念进行婚配。从古代旁遮普地区高级贾特转换成锡克教徒的人是不会给予那些从低种姓转化成锡克教徒的人足够的尊重的。耆那教也有不同的团体,各个团体都只在内部通婚,不会和其他团体通婚。佛教徒也和穆斯林、基督教徒一样,分成高低两个阶层,各阶层的地位都和他们当初在印度教种姓制度中的地位联系。西印度的马哈尔群落(Mahar community)曾经是贱民,后来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改信了佛教,由于社会政治的原因,他们认为自己是马哈尔人,而并不总是当佛教徒对待。

在印度,并非所有的印度教居民都是包括在种姓系统中,大概有7%的人口不属于任何种姓和副种姓,他们以部族的形式存在。他们分散于整个印度,是那些对瓦尔那没兴趣的人的后代,他们宁愿远离主流社会,居住在深山、丛林和森林中。他们以渔猎和简单的农业为生,劫掠和盗窃也是他们的生活来源。这些部族大部分都信仰印度教,但往往每个部族都有不同的神,信仰也有一些差别,一些部族只有简单的信仰,而另一些则在仪式上使用人当祭品。一个叫做龚德(Gond)的这样的部族还曾经在印度中部建立过一个强大的王国。还有少部分的部族是信仰伊斯兰教或者基督教,在东印度的一些部族可能是犹太人的后代。

关于种姓制度的一些常见误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对种姓制度的规则习惯的误解,

1、各个种姓包括许多副种姓

前面已经说过,副种姓是一种不正确的翻译,在英文中,种姓是Caste,副种姓是Sub-Caste,我们中文也是从西方这么翻译过来的,从而给人印象是两者有必然的结构关系。但在印度,种姓叫Varna(瓦尔那),而所谓的副种姓是Jat(贾特),两者从词汇上讲没有任何必然联系。贾特的最初来历是根据职业的不同而出现,但后来,这个词汇不断扩大,许多根据信仰、语言、部族起源、地理位置等背景划分的群落部族公社等社会共同体都被纳入贾特的范围。前面提到的两个穆斯林贾特就是典型的按照信仰和信徒来源进行划分的。

不过从表面看来,每个种姓的确包括许多不同的贾特,许多这样的贾特还进一步区分成许多小的社会群体,每个社会群体都认为自己是不同的,是独特的贾特。在贾特内部出现这种群体区分的原因有好几个,其中一种原因是同一个职业的贾特由于居住地不同而出现区分,另外的原因则是贾特内部的社会政治原因,许多的贾特都拥有上百万的人口,这么大的人口量并非国家,而仅仅是一个社会群体,很容易就会自然分裂形成较小的社会群体。还有一个成因是在古代印度不同地区的不同的人由于操持同样的职业而被赋予了同一个贾特名称,而他们本来就属于不同的社会群体。比如在印度,专门操持洗衣职业的贾特叫Dhobi,从并非这个贾特的人眼里看来,他们是属于同一个贾特,但事实上,他们并非同一个社会共同体。

2、各种姓间有严格的地位高低区分

所有的贾特都接受婆罗门是社会最高阶层,贱民是社会底层的概念。不仅如此,在同一个种姓内部,大多数贾特都认为自己比其他的贾特更高贵。上面说了,贾特内部还细分成许多小的社会共同体或者贾特,同样,许多社会共同体也认为自己比其他的社会共同体高贵。

在无种姓者和贱民中也有地位高低区分,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改信佛教的Mahars人就认为他们比Dhed高等,绝对不会和Dhed混合。

很有趣的一点是,一些吠舍和首陀罗贾特认为其具有接近甚至等同于婆罗门种姓的地位。另一些贾特则认为自己具有刹帝利的地位,比如西印度的Marathas贾特,还有南印度的Reddys贾特,他们不属于刹帝利种姓,但事实上在当地也具有接近刹帝利种姓的地位。

所以说这种严格的地位高低区分也对也不对,有的时候推广到连贾特内部的各个社会共同体之间都有高低区分出现,有的时候则连种姓间的区分都有些模糊。

3、每个种姓和贾特都从事和其所属种姓(Varna)对应的工作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话是对的,比如西印度榨油的Somwar Teli贾特,牧羊的Dhangar贾特,放牛的Gaoli贾特,作为农民的Kunbis贾特都是例子。但有些职业在印度的不同的地方处于种姓体系中的不同地位,比如洗衣服的Dhobis贾特在北印度被认为是贱民,而在西印度是首陀罗种姓的成员。榨油的工作在东印度是贱民的工作,中印度则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到了西印度则是首陀罗。

在印度,某些贾特的成员不从事和自己的所属种姓匹配的工作的例子其实很常见,婆罗门应该是神职人员和教师、学者,但不少婆罗门找不到这样的工作,或者是不想以神职人员的薪水来养家糊口,所以就跑去当农民,当农场主。在印度,当地主、当商人的婆罗门相当常见,而这些本来是吠舍种姓的工作才对。

前面提到的宣称自己有刹帝利种姓地位的西印度的Maratha贾特是武士和贵族,这个贾特的人的祖先来自于许多古代不同的贾特,那些贾特多数属于首陀罗种姓,但在古代印度从来都是拳头就是真理,匈奴人和希腊人可以成为刹帝利种姓,这些源起于首陀罗的Maratha贾特也同样宣称自己是刹帝利并的确得到了等同刹帝利的地位成为贵族。在17-18世纪,这些Maratha贾特的人甚至建立了一个涵盖大部分印度领土的帝国。不过他们的统治也依然需要高种姓的帮助,在帝国中,一个婆罗门的贾特,Konkanash婆罗门为帝国提供了大量的大臣和官员。在1750年,这些婆罗门进一步成为帝国的统治者。

类似Marathas贾特这样的并非刹帝利种姓却取得相同地位的贾特还有Andra Pradesh地区的Reddy,Kerala地区的Nayar

、不同种姓间不能通婚

一般来说,多数贾特的成员都会尊重这个规则,敢于打破规则,尤其是打破不同种姓间通婚规则的将被剥夺种姓成为贱民。特别是高种姓的成员对这个规则的遵守更加严格。但这个规则也有例外,许多高级贾特实行一夫多妻制,某些时候,由于女性缺乏,男子可以从低级种姓娶几个妻子。

在一些地区,跨贾特的婚姻甚至是常见现象,比如在南印度的Kerala地区,Nayar女性(前面说的并非刹帝利种姓却取得刹帝利地位的贾特)和Numbodiri贾特的婆罗门结婚是正常的事情。

但总的来说,不同种姓间不能通婚还是普遍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很多时候甚至弄得过头,以至于贾特内部的各个社会共同体都只在内部通婚,而和同一贾特内部的其他社会共同体相互不通婚(这么下去真的会人种退化的)。当然,某些时候顺婚有时还是可以出现的,高地位社会共同体的男性成员可以娶同一个贾特内部低地位社会共同体的女子,不过反过来的逆婚不行。

5、各个种姓的饮食严格区分和规则

印度教有严格的饮食规定,一般来说,高种姓对饮食规则的遵守比低种姓更严格(不奇怪,让首陀罗天天吃肉也难点,又不是游牧民族,哪来那么多的肉可吃),婆罗门往往最重视食品的性质和洁净,他们不会到低种姓的人的家吃饭,同样为这个原因,许多印度的饭店都专门雇佣婆罗门厨师。按照印度教的教义,婆罗门应该只能吃素,各个认为具有婆罗门地位的贾特也必须遵守婆罗门的饮食规则。但事实上许多婆罗门的贾特自古就吃肉、鱼、鸡和蛋(蛋被认为是荤),在克什米尔、奥里萨、孟加拉、马哈拉沙德等地区都能见到这样的婆罗门贾特。不过有一个是严格遵守的,就是不吃牛肉。

6、各个种姓的人的地位从出生就确定,不能改变

这话对于印度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对的,的确是一生都不能改变。但在种姓制度的早期时代并非如此,那时的种姓制度尚没有后来这么严格,一个人可以从一个种姓改成另外一个种姓。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成现在这样的终生固定的模式?印度学家也没定论,他们给出了不同时期,有的认为是公元前500年,有的认为是公元500年(前后差了1000年,误差大了点)。在那之前,一个人如果改变职业,就会因此改变种姓。在印度历史上,就有一些属于刹帝利种姓的国王后来从事宗教事业,从而变成婆罗门(一灯大师如果去印度,也是这种例子)。至于通过当武士成为刹帝利的就更多一些。即使是种姓制度开始严格执行后,也有一些人企图打破这个规则,上面我们就说过一些。

而作为整个贾特,也有因为从事的职业和其种姓不符合而改变地位的例子。在印度东部和东北部的Kayastha贾特在古代属于刹帝利种姓,不过他们并不是武士,这个贾特的职业是在军中从事书写,记录征战中的事情,以及其他的官僚书记工作,由于这和武士的性质不符合,所以这个贾特被从刹帝利种姓排除,给予了一个较低的地位。不过Kayastha贾特的人直到今天依然宣称他们是刹帝利种姓

7、贾特(副种姓)是对种姓的细分

大家看了前面Kayastha, Reddy, Maratha, Nayar等例子后,肯定已经明白,四个种姓的划分并不能说清楚印度种姓制度的面貌,贾特和种姓的关系更不是一一对应的。那些贾特具有高的社会地位,但它们真实的地位是模糊的,贾特内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也会给自己的地位不同的解释。印度对许多种姓和贾特地位的划分往往是主观的而不具有一个恒定的客观标准。Kayastha贾特说自己是刹帝利,但别人不见得承认。Maratha的例子模糊性更强,从狭义上讲,Maratha贾特是统治西印度部分地区的96个部族(Clan),他们的祖先多数都属于不同的首陀罗种姓,但许多马哈拉沙德的其他贾特也宣称自己是Maratha贾特的成员,很多时候,婆罗门种姓的Konkanash贾特也被认为是Maratha贾特的成员(他们在18世纪是Maratha帝国的首相、大臣,并最终成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这样,Maratha贾特成为了一个跨越多个种姓的贾特,种姓反而是对Maratha贾特的细分。

现代印度社会中的种姓制度

领导印度独立的领导人认为,新印度应该是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社会,因此政教必须分离。贱民制度和根据种姓的高低实行歧视的制度是违反新印度的精神的,所以种姓制度在1947年印度独立时就被宣布为非法,

现代的印度人也的确不象古代那样严格遵守种姓制度的习俗,尤其是在城市里更是如此。在城市里,可以见到不同种姓的人混在一起,相互也保持尊重。但我们这些外国人都对他们的进步兴趣不高,眼光更注重他们的乡村,不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都更喜欢报道印度乡村中依然普遍存在的对贱民的歧视和杀害贱民的事情。我们老说西方人总报道中国的阴暗面,其实我们也没什么差异,我印象里中央台新闻联播里的印度不是发大水淹死几千人就是火车出轨汽车翻车,要么就是种族宗教冲突政党丑闻自杀炸弹,关于印度的光明面的报道虽然不是没有,但其比例占多少大家也都知道。
由于有现代法律的撑腰,即使是在乡村,许多低种姓的人也敢于反抗高种姓,其实我们喜欢报道的种姓冲突往往就是如此,有的时候是高种姓的人对敢于反抗他们地位的低种姓的人进行打击,有的时候是低种姓的人对高种姓的人进行报复。这也就是现代,如果是古代印度,大概我们也没什么可报道的了,因为那时候的人根本就不敢反抗种姓制度。

在现代印度,富人和中产阶级基本上都是有种姓者,他们被划分入高的阶层,其他的是低阶层,低阶层分三种,第一种是Scheduled Castes,主要包括那些所谓的贱民。在现代印度,所谓不可接触的规矩已经被降低到了很低的水平,在城市里,许多人并不太忌讳见到和接触到贱民,贱民当总统也早都是上个世纪的旧闻了,但对贱民的歧视仍旧或多或少的存在,贱民称他们自己为达利特(Dalit),意思是受压抑的人。当年的圣雄甘地曾经试图大力提高贱民的地位,他称贱民为Harijan,意思是神的孩子。

低阶层的第二种是Scheduled Tribes,包括那些不接受种姓制度而居住在丛林、森林和山地的远离人群的印度人,这些人也被叫做Adivasi,意思是土著民

第三种是Other Backward Classes或者Backward Classes,包括许多首陀罗种姓的人以及从印度教改信其他宗教的原本的印度教种姓结构中的贱民。此外还包括流浪者和以犯罪行为为生的部落。

独立后的印度政府为提高这些低阶层的人的地位的确做了不少工作,印度人口的15%是Scheduled Castes,也就是贱民,印度中央政府规定,政府工作岗位的15%和大学录取学生的15%必须来自Scheduled Castes,而对于Scheduled Tribes则按照他们的相应的人口比例得到了7.5%的份额,至于Backward Classes,由于人口比重很高(50%),对他们的保障额度则没那么高,是27%。不过27%是保障额度,如果他们能凭借本身的实力得到高于这个额度的比例也没问题。

类似中央政府,许多邦的政府也制定了响应的政策,列出本邦的低阶层人群,并给予优惠政策,至于低阶层人群都是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一些人群在一个邦能得到照顾,在另一个邦可能就没有。

不过上述的政策也遭到其他高级种姓的反对,认为这是不平等的竞争,是另一种歧视--“逆向歧视”,上世纪80年代就有过这样的例子:一名学生在升学考试中虽然成绩高于另一名同学,但另一名同学因是贱民出身而被录取了,而他却名落孙山。落榜的高分同学为此上告,最后酿成一场流血的大骚乱。在政府工作职位的录用中也的确有这种情况,尽管有许多优秀的高种姓的人竞争(毕竟高种姓的人由于家庭背景和经济情况更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训),但为了完成优惠保障的额度而不得不录用并不合格的低阶层的申请者。

对于几个低阶层群体,如果遇到竞争同一个职位的情况,录用的优先也是有区别的,Scheduled Castes的申请者比Scheduled Tribes的申请者优先,Scheduled Tribes的申请者则比other Backward Classes的申请者优先。而前面说了Backward Classes占据印度人口的50%,所以他们也往往不满于贱民优先的制度。这种保护贱民利益的政策应该说对消除种姓制度是有好处的,但因为它损害了其他种姓的利益,反而加深了其他种姓与贱民之间的矛盾。可见印度种姓问题之复杂和解决起来之棘手。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下,种姓不仅没有消失的趋势,在一些地方的作用反而加强了。比如,由于种姓进入了民主政治下的政党和选举体制,使本来是一种身份和等级集团的种姓,发展成为一种利益集团。各党派利用种姓集团的利益拉帮结派和拉选票,使种姓成了印度目前政治体制的基础。当初遇刺的普兰•黛维之所以能走上政治之路,就是因为一些政治集团需要将她召纳入党,利用她在低种姓群众中的影响来壮大自己。

另一方面,许多社会群体也利用这种优惠来攫取更多的利益,争取把自己列入优惠对象的名单,在许多邦,所谓的弱势群体即使条件改善了也不愿意被从名单上取消,希望能继续得到优惠待遇,以至于于最后司法体系被迫介入,通过法庭判决来决定某个人,某个群体是否有资格继续列在名单上。

尽管独立后的印度为解决种姓制度遗留的问题做了这么多的努力,种姓制度的影响依然广泛存在,高种姓依然有高社会地位,低种姓依然社会地位低下,不体面的工作依然要达利特人来完成,而医生、工程师、律师等高收入的体面工作多数是婆罗门。毕竟一个有三千五百年历史的制度已经不仅仅是制度,而形成了一种文化,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无法象南非种族隔离制度那样在短期内仅仅靠政府的政策就消除影响。


(责任编辑: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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