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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昏昏焉能使人昭昭 史学理论大盲区 三大形式到五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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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7 18:0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构建中国特色史学理论学科体系
2020年08月03日 07: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美娟


  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都在深入进行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对于史学理论学科而言,同样存在这样的任务和使命。当前,我国史学理论研究有何新进展?构建中国特色史学理论学科体系过程中存在哪些现实困境,应从哪些方面着手?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史学理论研究成果颇丰

  当前,我国史学理论研究取得的成果是多方面的。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吴英表示,就广义的史学理论研究而言,近年来,我国史学理论研究取得了不少进展。其中,历史理论研究对唯物史观的传统解释体系进行了系统反思,并就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唯物史观解释体系进行了探讨。中国古代史学史研究在更系统地探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同时,开始关注中国古代有关历史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研究明确地回答了现实中提出的重大历史和理论问题,对于史学理论建设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邓京力认为,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史学理论界对于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前沿性变化和趋势性变化有着非常宏观和整体性的把握,这对于建构21世纪中国史学理论体系来说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史学理论研究并没有脱离历史研究和历史书写的实际,这主要体现在我们一直比较重视史学理论与史学实践的关系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周文玖告诉记者,近年有关史学理论的文章和著作主要集中在全球史观、新清史的理论研究、社会史研究理论、公共史学理论、西方历史哲学、后现代史学理论研究、后—后现代史学理论研究。其中,全球史观、新清史的理论研究都与国际史学有关,可以说是中国史学对国际史学的理论回应。社会史研究理论、公共史学理论则是随着我国社会史研究、公共史学的兴起、繁盛而对其研究实践作的理论总结。后现代史学理论、后—后现代史学理论都属于西方历史哲学的范畴,代表了西方史学理论的最新趋势。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李孝迁表示,建构中国特色史学理论学科体系既要汲取中国传统史学思想,也要充分借鉴西方史学成就。因此,中国学术界应该提倡、鼓励翻译事业,不仅翻译最新的史学理论,还需对19世纪以来在西方出版的大量作品加以汉译,这样中国学术界才有可能在深入了解西方史学资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理论。

  解决学科内部发展不平衡问题

  当前,史学理论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周文玖认为,史学理论的地位和影响,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有所下降。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原本属于两个学科,因为都是关于历史学的研究,所以在学科分类上被划在一起。事实上,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的研究任务并不相同。现在从事史学史研究的学者比较多,而以史学理论为主业的学者却很少。另外,中国史学理论与西方史学理论出现专业分野,同时史学理论研究与普通历史研究实践联系还不够紧密。这不仅不利于史学理论学科的发展,还可能导致史学理论对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难以发挥。

  吴英认为,对于广义的史学理论而言,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学科内部发展不平衡。史学理论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来自从事史学史研究的学者,尤其是在中国史学史研究方面,学者数量和成果的质量都表现良好。相较而言,狭义的史学理论研究,尤其是历史理论研究的现状令人担忧。它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史学理论研究人才匮乏;二是缺乏理论争辩的氛围。理论研究应该是最容易引起争论的,但近二三十年,整个史学界缺乏对理论问题的关注和争辩,史学理论学科在逐渐萎缩,历史专业的学生也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兴趣,造成史学理论后备人才的稀缺,这成为史学理论学科发展的最大瓶颈。

  邓京力补充道,当前中国史学理论的主体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史学无疑是对全球影响最为深远的史学之一。但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后现代的来临、宏大叙事的危机、多元文化间的矛盾冲突、阶级与阶层的流动等多方面新课题的出现,均呼唤马克思主义史学应对更纷繁复杂的挑战,急需自我更新,加强自身与时代之间的契合性。

  吴英认为,史学界在狭义史学理论研究,尤其是历史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已经引起关注,中国历史研究院专门新设历史理论研究所试图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历史理论研究的滞后,已经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学术和现实后果,像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历史虚无主义的泛滥等。当前,中国史学界最紧迫的任务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史学理论学科体系。而完成这个任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尽快培养出一批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事历史理论研究的高质量人才。此外,我们还要在史学界营造一种有利于争辩的宽松氛围,让理论的解释力在争辩中逐渐完善,在争辩中提高整个史学界的理论兴趣和能力,彰显理论的魅力,吸引更多青年学子学习理论、研究理论。

  提炼标识性概念

  邓京力分析认为,建构中国当代的史学理论学科体系,最重要的是将自身的史学传统和国外的史学理论研究最新成果有机融合,将其高效地融入构建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当中。其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从我们自身的学者立场和史学发展的需要出发,认识当前西方史学理论的研究成果,既能充分解读其中的理论推进,又可以用一种高妙的会通能力将其运用到我们现实的理论发展当中。这也可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需要进一步磨砺、探讨和提升的方面。

  周文玖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史学理论学科体系,首先要强调史学理论的独立地位。虽然从学科分类上来看,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划归一类,但二者的任务、体系不同。史学理论的重要性不能削弱,史学史研究的成果可以升华为史学理论,但它不能代替史学理论。与此同时,要加强古今中外史学理论的融会贯通。研究中国史学理论的学者也要懂外国史学理论,以研究外国史学理论为主的学者也要懂中国史学理论,当代史学理论要注意借鉴中国传统史学理论。要在比较的视野下,构建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和史学发展的史学理论体系。另外,要创立具有民族特色的史学理论新概念、新范畴,在创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史学理论话语体系方面下功夫。有中国特色的史学理论学科体系离不开具有民族特色的话语体系,因此,必须善于提炼既有中国特色又能被国际社会理解和接受的标识性概念。

    记者 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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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李根蟠:如何理解所谓“三形态” 2020-08-0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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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根蟠,生前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史研究》创刊编辑部主任、原主编,中国农史学会原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专业委员会原副会长。

编者按:
李根蟠先生是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史学家、农史学家,他毕生从事中国经济史、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探索,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作出了贡献。2016年以来,李先生在年事已高的情况下仍著述不辍,并多次对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2018年9月,李根蟠先生为我社一篇长达两万余字的稿件进行了匿名外审。他除了对稿件提出详细的专业性意见,还专门撰写了《如何理解所谓“三形态”》一文,让我们深切体会到一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高度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追求。2019年8月16日,李先生因病去世,享年八十岁。我们刊出李先生的原文,以表达对他的深切怀念。
学界所谓的“三形态”,是指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货币章”中的一段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译本旧版译为“形态”,新版改译为“形式”。学界的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中心问题是社会形态应如何划分。我认为,关键是要弄清楚“三形式”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关系。为此,既要对相关文本作全面的分析,又要把它放到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过程中进行考察。
从相关的文本看,马克思是在阐述货币产生及其本质的基础上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特点,即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如何被物的形式所掩盖。为此,他将资本主义社会和其以前的各种社会形态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了比较,从而提出了人类社会“三形式”(或三阶段)的理论。“三形式”是围绕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展开的。所谓“人的依赖关系”,是指一些人拥有直接支配另一些人的权力,是人与人之间固定的统治和服从关系,这类社会形式包括家长制的、古代(奴隶制)的和封建的社会。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异己的物与物关系的虚幻形式。“物的依赖性”与“人的依赖性”相对。人们摆脱了固定的直接的统治和服从关系,成为人身自由的“独立”个人,但这种自由独立只是“错觉”,人们不但“在交换价值上”形成全面的相互依存,而且“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社会权力”包括“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它是以“物的形式”(即“交换价值或货币的所有者”的名义)占有的。这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统治与服从、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是在物的形式的掩盖下实现的。所以,“物的依赖性”与其说是对“人的依赖性”的排除,毋宁说是“为人的依赖关系造成普遍的基础”。这里指的是资产阶级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消除异己的虚幻的物化形式,在共同占有和掌握生产资料基础上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雏形见于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马克思对其作了系统且具有总结性的经典说明。“三形式”的论述在《形态》之后,《序言》之前。“三形式”论述保留了《形态》的明显印记。“人的依赖性”形式中提到的家长制的、古代(奴隶制)的和封建制的形式,分别与《形态》所说的部落的所有制、古代的所有制和封建的所有制相对应,都属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态》除了提出上述三种所有制的依次更替外,又论述了使用“自然产生的工具”和使用“文明创造的工具”时期的不同“所有制形式”,前者财产(地产)表现为直接的、自然产生的统治,所有者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来统治非所有者;后者则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人对人的统治是在物的形式掩盖下实现的。而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则必然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这种区分不是对部落的、古代的和封建的所有制依次更替的否定,而是从以它为基础的另一个角度对人类历史的探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三形式”显然与《形态》这种历史阶段区分有着某种沿袭关系,但阶段划分标准更加统一,主题更加突出,论述更加深入。
“人的依赖性”形式包括了家长制的、古代的和封建的社会,说明“三形式”没有否定《形态》对“所有制形式”(相当于后来所说的“社会形态”)的划分,说明“人的依赖性”形式不是单一的社会形态,“三形式”不是对依次递嬗的各个社会形态的划分,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对人类历史进程的探讨。《形态》虽然试图追溯人类历史的初始状态,但没有形成原始共产主义的科学概念。无论部落的或古代的、封建的所有制都是私有制产生以后的社会形态。与此相对应,“人的依赖性”形式包含的各种社会也是指私有制社会。“三形式”的相关论述中不见《序言》中正式提出的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影子。“三形式”中包括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缺乏可靠的依据这一观点,起码是不确切的。《序言》提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社会的现实基础,不同的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关系来区分的。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作为“三形式”中心线索和划分标准的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表现形式,是生产关系总和中的一个侧面。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不妨读读《资本论》第一章第四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中的有关论述。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的交换价值,本来“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等等。这和“三形式”论述的主题是相当一致的。其中,马克思概括了历史上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两种情况,或“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或“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没有把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笼统地概括为“人的依赖性”。他指出,在欧洲中世纪,“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了,人都是互相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他又提到,“在古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等等生产方式下,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处于从属地位……它们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很明显,这里的“古亚细亚的”是指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中人与人的关系和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以及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是有所区别的。“三形式”对此没有作出区别,因为当时马克思关于原始共产主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还没有最终形成,离开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过程的考察,就可能导致对“三形式”理解的某种偏差和缺失。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1.“三形式”论的中心是在与前资本主义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比较中,剖析资产阶级社会特点的一个侧面: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异己的物与物的关系,在物的形式的掩盖下实现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统治和剥削。“三形式”并非像《序言》那样,对社会形态理论和演进序列作出系统的说明。
2.“三形式”划分受到《形态》明显的影响。“人的依赖性”形式包括了《形态》中所划分的依次递进的三种“所有制形式”(可视为“社会形态”的雏形),均属私有制产生后的社会。“三形式”和《形态》一样没有形成科学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概念。《序言》系统阐述了社会形态的理论,以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区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并明确提出作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三形式”以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生产中人与人关系的表现形式作为区分标志,它所涉及的只是社会形态的一个侧面。由此可见,“三形式”所反映的关于社会形态的思想,仍然处于马克思完整的成熟的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过程之中。
3.“社会形式”一词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出现甚多,虽然在有些场合下显得与“社会形态”十分接近,但它的含义实际上比“社会形态”宽泛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译本把旧译本“三形态”的“形态”改成“形式”,也就是把它和社会形态区别开来,应该是有其道理的。
4.可见,以“三形式(三形态)”取代《序言》的社会形态理论及其演进序列,或者把两者平列起来,都是不妥当的。《序言》的有关论述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经典说明,其地位不能动摇、也动摇不了。
(来源: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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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18:15:02 | 只看该作者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
——兼评学界的几种常见理解
2014年01月09日 09:53 来源:《教学与研究》(京)2012年8期 作者:杨学功 楼俊超


  内容摘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继19世纪40年代对哲学、经济学进行初步探索后,其哲学和经济学思想发展的又一个高峰。长期以来,学界对这部手稿中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争论不休,莫衷一是。本文从唯物史观的视角,梳理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脉络,阐述了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含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学界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几种理解进行了反思。

  关 键 词:唯物史观;社会形态理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作者简介:杨学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哲学和当代社会理论研究;楼俊超,中央党校经济学部研究生,主要从事《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8-0049-08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于1939年和1941年分两册在莫斯科第一次以德文公开发表以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西方,它被称为继1932年《巴黎手稿》发表后的“第二冲击波”。自首次公布以来7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学界虽然对这部手稿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却一直争论不休。目前争论最为激烈的莫过于[笔记本][货币章]中马克思对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描述。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最高概括,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思想遗产”;[1](P332)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社会形态问题的研究决不是为了提出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历史哲学,而是要提供一种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起源和灭亡的理论”。[2](P156)本文试图通过对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脉络的梳理,阐明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含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学界的几种常见理解进行反思,以期澄清若干问题。

  一、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脉络

  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正式提出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来回答这一问题。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某种学术思潮的影响,有人认为它只是马克思一时“偶然提出的”,是《手稿》中的“孤立事件”。事实上,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思想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并且有着自身的发展脉络。

  1.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萌芽阶段。

  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形成的第一个阶段是1843-1844年,代表作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843年夏天,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对黑格尔的政治国家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写下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黑格尔认为,国家是宇宙精神的体现,它决定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这就完全颠倒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在任何地方都把观念当作主体,而把本来意义上的现实的主体……变成了谓语。而发展却总是在谓语方面完成的。”他还说:“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3](P14、10)在这里,马克思运用费尔巴哈的主宾颠倒方法,以反思辨的方式把黑格尔颠倒了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阐明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思想。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虽然已从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研究深入到社会结构的研究,但并没有达到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水平。他所理解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的观念还是比较模糊的,也没有具体阐明为什么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尽管如此,手稿对社会结构的研究,仍不失为社会形态理论形成的一个起点。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实验性文本。1844年3月,马克思来到巴黎,在这里阅读了一系列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斯密、萨伊、穆勒、李嘉图、斯卡尔贝克等的著作,以及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此时,马克思正在经历思想“临产前的阵痛”,所以手稿中夹杂着大量非常琐碎的东西。但是,从手稿的内容来看,最重要的是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主要有四个要点: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相异化,劳动者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与此同时,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在他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3](P310)所以“世界历史”的阶段性可以通过人的劳动形式来进行划分。由此出发,马克思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1)尚未发生异化劳动的阶段;(2)异化劳动占统治地位的阶段;(3)异化劳动被扬弃的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这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雏形。

  2.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阶段。

  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形成的第二个阶段是1845-1849年,代表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的一部重要著作,它不仅批判了黑格尔以后的德国哲学,而且第一次比较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认为,“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4](P80)由此出发,他以社会的生产工具形态、生产关系、所有制、分工等发展的不同阶段为依据,将人类社会的发展依次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不发达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为特征,可称之为“自然形成的社会”;第二阶段以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发达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为特征,可称之为“文明创造的社会”;[4](P103-104)只有在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消灭了旧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和分工之后,人类社会才能作为“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即“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并“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从而使个人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理解为“自然形成的社会——文明创造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演进过程。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又相继写了《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在这两部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这一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4](P142)这是从生产力(生产工具)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发展阶段。他又进一步指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4](P345)这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

  从以上叙述中可以看出,此时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思路,但还不能说已经完全成熟。因为这时马克思虽然已经认识到社会结构的各主要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认识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但他还没有把这些认识上升到社会形态的高度,也没有明确地提出“社会形态”这个概念。

  3.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成熟阶段。

  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形成的第三个阶段是1850-1858年,代表作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其中,《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标志着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完全成熟。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是马克思在1851年写成的一部著作。这部著作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形态”(Gesellchaftsformation)的概念。马克思说:“新的社会形态一形成,远古的巨人连同复活的罗马古董——所有这些布鲁土斯们、格拉古们、普卜利科拉们、护民官们、元老们以及凯撒本人就都消失不见了。”[4](P585-586)这表明,在新的社会形态形成时,一切旧的事物都会消失,人类历史也就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根据日本学者大野节夫的考证,[5](P292-293)“社会形态”这个概念是马克思参考当时的地质学术语“形态”(formation)后创制合成的。“形态”原本是用来表述在地壳的历史中先后形成的不同岩层,一个形态就是一个不同的岩层单位。相应地,“社会形态”就是指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它表达人类社会发展不同质态的范畴。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因质变而区分为具有不同规定性的各个历史阶段,其中每一个阶段便构成特定的社会形态。这样的界定就比《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所提出的“社会”概念更进了一步,从而为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集中反映。在这一《手稿》中,马克思系统地研究了当时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把它和整个人类历史联系起来,形成了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新认识,标志着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完全成熟。

 二、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含义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做了如下表述: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6](P107-108)

  这就是近年来引起学界普遍重视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完整表述。需要注意的是,这段话中的“社会形式”一词,在马克思著作的德文版中用的是Gesellschaftsform,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将其翻译为“社会形式”,这与“社会形态”(Gesellschaftsformation)略有差异,但它们都是用来表示社会发展阶段的概念。由于马克思并未对三大社会形态给出具体命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不妨将它们分别称作人类社会的“第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下面依次对这三个阶段的基本含义进行解读。

  1.第一个阶段。

  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人的依赖关系”,以及“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可以称之为“人的依赖性社会”。

  “人的依赖关系”是指人对人的直接依赖性。联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描述可以知道,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人都是互相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7](P94-95)这就是说,在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这三对关系中,前者对后者有着直接的依赖性;而反过来,后者对前者则有着直接支配权。马克思还说:“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7](P95)之所以形成这种状况,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落后。由于人在自然面前的无能为力,人与人之间只能互相依赖,结合成一个较大的共同体形式,这样才能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生存下去。氏族、部落以及各种形式的古代公社都是体现这种人的依赖关系的共同体形式。

  在人类社会的这一阶段,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自然经济是直接以自然产物为主要生存来源的经济。它的基本特征是: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的经济形式。在这种社会经济形态下,“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分工和交换很不发达,基本以自给自足为主。“无论是劳动者的全部活动还是他的全部产品,都不依赖于交换,也就是说,维持生活的农业(或斯图亚特的类似说法)还在很大程度上占优势”。[6](P476、119)

  自然经济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条件下的产物。这就意味着,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瓦解,进一步发展成为商品经济。在三大社会形态经典论述的后面,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第一个阶段会“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6](P108)与此同时,第二个阶段则会随着它们的兴起同步发展起来。

  2.第二个阶段。

  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及“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可以称之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简称“物的依赖性社会”。

  “物的依赖性”是相对于“人的依赖性”而言的。那么,这里的“物”是指什么呢?马克思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6](P107)就是说,这里的“物”并不是指具体的什么东西,而是一种“物化”,可以理解为物化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接着指出:“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6](P108)从这里可以看出,交换价值的具体形式就是货币,而物的形式也就转化为货币的形式。所以,可以进一步把“物的依赖性”理解为依赖以货币这种交换价值的形式为媒介的社会关系的社会。

  那么,“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又是什么意思呢?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的这一个阶段同上一个阶段相对比,指出:“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因为单个人不能摆脱自己的人的规定性,但可以克服和控制外部关系,所以在第二个场合他的自由看起来比较大。)”[6](P114)这就是说,单个人在拥有货币这种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可以使自身不必依附于他人,并能在一定限度内独立地、自由地用货币去交换任何商品。这比起“人的依赖性社会”来说,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并且人的社会关系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丰富性。但这并不代表着人就是完全独立自由的,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个人必须在以物的依赖为前提的情况下才能行事,个人并没有完全拥有自己,“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作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6](P108)

  在人类社会的这一阶段,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是指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在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是劳动力成为商品,“最大的交换,不是商品的交换,而是劳动同商品的交换”。[6](P105)货币则因其“耐久性、不变性、易于分割和重新合并、因较小的体积包含着较大的交换价值而便于运送”[6](P116)等特性,充当了这种广泛的交换媒介。这时,人的生产已经不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的需要。伴随着机器大工业的产生,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社会产品的丰富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加,刺激了人们广泛的生活需求。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人类社会“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才得以成为现实。

  然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并不是人类社会的最后阶段。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将会到来,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3.第三个阶段。

  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立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8](P100-101)这就是“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含义。

  那么,人类社会的第三个阶段怎样才能到来呢?马克思认为,“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6](P108)这就是说,第三个阶段到来的前提是第二个阶段已经存在,虽然第二个阶段必将被第三个阶段所替代,但第三个阶段绝不可能跨越第二个阶段。马克思接着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6](P112)简言之,第三个阶段之所以必须以第二个阶段为前提,是因为第三个阶段的到来必须以生产力和交换价值的充分发展为基本条件。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产品经济占统治地位。产品经济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取得自己所需的产品不用通过货币来进行交换,而是通过社会中心组织进行按需分配。产品经济是以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为基础的,并以全社会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为前提。只有这时,人才不再像第二个阶段那样被物所役使,能够得到真正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话来说,未来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294)这便是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设想。

  三、对学界几种常见理解的反思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早在上世纪30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的论战中就已开始。建国初期普及社会发展史,五形态理论逐渐成为显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进行了重新探讨,争论十分热烈。简单地说,主要争论的焦点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究竟是“三形态论”还是“五形态论”?或者说,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哪个更适合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解释?近年来,关于“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的争论重新成为焦点。这里不拟一般地介绍各种分歧的观点,而是着重对学界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几种常见理解进行反思。
  1.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为中心的理解。
  反观马克思为人类解放奋斗的一生,可以看出,他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都是在为人类的幸福而努力,而唯物史观的基本落脚点就是“现实的个人”。由此不难明白人的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重要性。具体到三大社会形态,它们都是体现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不同形态。因此,有的学者认为,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在主体性的视角下,对人类主体处于不同社会历史形态中独特状况的揭示。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仅仅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来解读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是不够的。诚然,在马克思对三大社会形态的理论描述中,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始终被放在首要的地位,作为区别人类社会发展三个阶段的重要指示性特征。但是,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状况来区分历史发展阶段,并不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独有的做法,黑格尔以及青年黑格尔派的施蒂纳也有同样的做法。黑格尔曾以人的自由意识的发展状况来说明世界历史进程,以此为标准,黑格尔把世界历史分为四个阶段:幼年时期、青年时期、壮年时期、老年时期。青年黑格尔派的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则把人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童年时期、青年时期、老年时期。马克思把施蒂纳的历史观概括为:人的“全部历史是围绕着儿童、青年和成人这三个阶段兜圈子的,这三个阶段又具有‘各种转变’,兜着愈来愈大的圈子,最后直到事物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全部历史归结为‘儿童、青年和成人’为止”。[9](P131)
  既然如此,同样是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来区分历史发展阶段,马克思与其他人相比有什么特殊性呢?我们看到,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中,对黑格尔、施蒂纳等人的历史观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把他们的历史观统称之为“德国哲学的历史观”(即唯心史观),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黑格尔、施蒂纳等人的唯心史观是有根本区别的。这一区别,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从社会历史发展出发来说明人的生存与发展,还是从人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这两种思路的对立。唯物史观从社会历史发展来说明人,而包括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和施蒂纳的历史观在内的唯心史观,则是从人出发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可见,如果单纯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为中心来区分历史发展阶段,就会使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黑格尔、费尔巴哈、施蒂纳等人的唯心史观并驾齐驱,无法辨明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深刻的哲学意义。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我们不能把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仅仅理解为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为中心的历史理论。
  2.以资本主义社会为核心的理解。
  纵观马克思的一生,他的研究总是以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为对象的,马克思所有关于社会形态的论述几乎都是同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对其经济制度的批判相联系的。因此,有的学者便以资本主义社会为核心来阐述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相应地,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划分为“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后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三个阶段。
  按照这种理解,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不是为了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只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社会是历史的而不是永存的,也就是提供一种关于资本主义社会起源和灭亡的理论。例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在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中“绝非试图进行一种历史学上的历史分期的界说,而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物化和颠倒(‘现有’)是如何历史发生的(‘曾有’——第一大社会形态是这种物化与颠倒的客观历史参照系),以及这种颠倒被历史地扬弃的现实可能(‘能有’)是什么。共产主义是作为这种物化和颠倒得以消除的超越性参照系。”[10](P563)也有学者提出,“马克思不是一个职业的历史学家,他对社会形态问题的研究始终是同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密切相联系的,更准确地讲,他对前者的研究只是他对后者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2](P155)他们之所以这么看,其基本理由是:“马克思在文本的具体写作中并没有分列式地论说三种社会形态,而主要是以第二大形态为研究视轴,所以对其他两个社会形态的讨论往往是零散的。”[10](P563)
  乍看起来,上述见解似乎有着充分的理由,但细加分辨,并非没有讨论的余地。
  首先,探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是职业历史学家的专利,其他人也可以提出自己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见解。譬如,黑格尔并不是职业历史学家,但他也提出了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见解。因此,不能以马克思不是职业历史学家为由,便取消他探讨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权利。何况马克思的《历史学笔记》、《古代社会史笔记》以及一系列表述其历史观的著述,与职业历史学家相比也毫不逊色。
  其次,马克思虽然没有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做分列式论说,但并不代表他不是在进行一种历史学上的历史分期的界说。学界有个普遍共识,就是马克思在众多手稿中经常是想到什么便写下什么,所以手稿的具体内容总是有些零乱,有时甚至无法分清前后顺序。因此,仅仅从手稿的外在形式看,马克思零散地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对这两阶段的考察,更不表明他不是在进行一种历史学上的历史分期的界说。还可以举一些例子来支持这个观点。比如,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从来没有一篇是从头到尾专门系统地讲述哲学的,通常是将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内容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思想体系,但学界仍然普遍承认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再如,马克思从来没有在某一单个文本中一次性地、完整地提到社会发展的五种形态,但是却没有充分的根据否认将马克思在不同文本中的思想加以整合,概括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正当性(至于对这种理论的普遍性的解释,那是另一个问题)。因此,单凭马克思在文本中没有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做分列式论说,就断定他不是在进行一种历史学上的历史分期的界说,其根据未必是自足的。
  再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与批判并不构成其最终目的。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在西欧范围内,已经无法亲自去获得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手材料了,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还在设想之中,所以马克思只能通过研究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来理解前资本主义社会,并进一步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为此,马克思提出并运用了“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方法。“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6](P47)同样地,对资本主义社会“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6](P46)从这里可以看到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对于透视人类历史的重要作用。然而,马克思又提醒说:“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但是,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6](P47)与此同时,马克思希望通过研究现实资本主义社会来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能够代替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6](P47)所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与批判并不构成其最终目的,而是通过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来研究过去的社会形态和探索未来的社会形态,进而达到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目的。
  3.第二个阶段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吗?
  在对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理解中,由于受到历史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很容易用五形态理论来解释三形态理论,或把五种形态划归到三个阶段当中。按照这种做法,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等同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第二个阶段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第三个阶段等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乍看起来,这种理解方法似乎简单明了,但细加审视,则是大有问题的。其中关键问题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吗?下面从文本逻辑和社会现实两个角度来进行探讨。
  首先,从文本来看,马克思并没有说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他将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直接称为“现实社会”,而“现实社会”在当时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但这是有特殊原因的。一方面,就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而言,资本主义社会的确是第二个阶段的一种,并且也是当时唯一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所以马克思对第二个阶段的论述主要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对象,但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局限性所造成的结果。另一方面,从逻辑上说,通常所采取的把五种形态划归到三个阶段中的做法,是把前者的某一种或某几种形态归属于后者的某一个阶段,也就是一种从属关系。按照这种理解方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表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属于第一个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属于第二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属于第三个阶段”。在这种表述中,封建社会是属于第一个阶段的,但它并不是第一个阶段唯一的一种社会形态。同样,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资本主义社会是属于第二个阶段的,但不一定是第二个阶段唯一的一种社会形态;第二个阶段还可能包含其他的社会形态,只是在马克思的时代没有出现而已。须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不是“超历史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不是可以到处套用的抽象公式和可以用来解释和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11]
  其次,从现实来看,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三个阶段三步走的话,那么第二个阶段就是必须经过的,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断言人类社会必须经过资本主义社会才能够达到第三个阶段。100多年前,马克思研究了俄国农村公社并预测其未来命运,他曾经认为俄国农村公社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100多年后的今天,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由于我国并没有经过完整的资本主义阶段,因此把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学者便认为,我国已经跨越了第二个阶段,直接进入了第三个阶段;或者认为第二个阶段是不可跨越的,因此今天需要为资本主义“补课”。然而,这种看法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按照马克思的论述,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通向第三个阶段的必经之路,并为第三个阶段的到来创造条件。所以,社会发展是无法跨越第二个阶段直接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况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既没有完全消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也没有进入马克思所描述的生产力发展程度极高的社会形式,可以说我国还没有完全走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所以,无论是出于理论逻辑的自洽还是出于认识现实的需要,我们都应该承认,像我国这样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是属于第二个阶段的。它属于第二个阶段的除资本主义社会以外的其他社会形态,在当代世界格局中与资本主义同时并存又相互竞争。
  综上所述,不能把五形态理论简单地套用到三形态理论上,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也绝不简单地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更确切地说,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应该包含人类历史上以商品经济为基本经济形态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现实中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和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两种具体的社会形态。
  参考文献:
  [1]孙承叔.真正的马克思——《资本论》三大手稿的当代意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文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编.历史唯物主义论丛[C].第5期.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文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文2版.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文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0]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11]杨学功.如何理解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J].理论视野,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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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0 00:32:50 | 只看该作者
毛泽东关于宗教的午夜谈话
何新 · 2020-09-19 ·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毛泽东对父亲的佛学研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指出:“研究宗教非外行不行,宗教徒搞不清楚”,“因为他们对它有了迷信”。
  【任继愈记录】
  1959年10月13日凌晨4点半到7点半;毛泽东召集学部学者任继愈到中南海毛泽东家里,交谈哲学与宗教研究问题。任继愈对此次谈话做了手记。
  在座者除了毛泽东和任继愈外,还有陈伯达、胡绳和毛泽东秘书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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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继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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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记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关于研究中国哲学史
  2.关于哲学问题
  3.关于逻辑学方面的问题
  4.关于百家争鸣和学术批判问题等等。
  这份记录中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包含哲学和宗教问题,和《毛泽东文集》所述,他人公开发表的文章说法一致。毛泽东在更早的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上,谈过差不多的意思,一直到1964年还谈到过,前后意思是完全一致的。林克同志晚年的回忆录所述也是完全一致的。看来这是毛泽东深思熟虑后提出的意见。作为党的领导人多少年来一直关注这些哲学、宗教问题,应该是出于世界、国家的实际情况,为提高理论水平,了解现实状况,树立新中国社会共识,指导国家健康发展而提出的。
  任继愈后来回忆说:毛泽东作为政治领袖,他在哲学、宗教方面书读过很多,而且真看透了,记忆也很准确,谈话中准确引经据典来加强对观点的支持。
  他说毛泽东视野宽,掌握社会情况,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并不偏颇,交流中谈话轻松而且深刻。
  据任继愈等回忆,毛泽东见面就说:
  “今天晚上不打算睡了,想找你来谈谈。你写的全部文章我都看过了。”“我看梁启超的《佛学研究十八篇》,有些地方还有可取之处,但他没有讲清楚。你写的佛教禅宗的文章我也看了。对于禅宗,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禅宗是主观唯心主义,(但是)完全抹杀它,是不行的。”
  “王阳明接近禅宗,陆象山不太纯。(意思说不十分像禅宗)”
  毛泽东对陈伯达说:“禅宗的《坛经》你们看过没有?我早就说过,要你们找来看看。继愈同志的文章你们看过没有?你们可以找来看看,很容易看。”接着他背了几段《坛经》,并作讲解。
  但是在这份记录中未详细说明毛泽东是如何讲解的。
  林克同志的书中讲到毛泽东“对禅宗更为关注,对禅宗六祖慧能尤其欣赏,《六祖坛经》一书,他经常带在身边”(林克:《我所知道的毛泽东——林克谈话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2月。140-141页)。
  “慧能自幼辛劳勤奋,在建立南宗禅时与北宗禅对峙,历尽磨难的经历,他不屈尊于至高无上的偶像,敢于否定传统的规范教条,勇于创新精神,以及把外来的宗教中国化,使之符合中国国情,为大众所接受等特征。在这方面与毛泽东一生追求变革、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性格、思想、行为,颇多相通之处。所以为毛泽东称道。毛泽东言谈幽默诙谐,有些话含蕴颇深,值得回味,不能说与禅宗全然无涉。”(同上)
  记录中毛泽东还说:“中国哲学史,古代先秦部分研究的人比较多,近代现代的已开始注意起来了。只有中间一段似乎注意得还不够。你们有人注意这一段,很好。”
  “研究哲学史,对历史、经济、政治、法律、文艺也要注意,它们的联系很密切。你对历史注意不注意?对当前的问题关心不关心?”
  “宗教史也要研究。佛教史你在搞,很好。道教、福音书有没有人搞?”
  “基督教(福音书)还是要抽个把人搞,你们是一个500人的大系嘛(这里是指北京大学哲学系,当时父亲是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笔者注)。研究宗教非外行不行,宗教徒搞不清楚,他们对它有了迷信就不行。”
  “XX搞阿拉伯哲学史怕不行吧,因他相信那一套。我们对旧中国没有迷信,我们就研究得透,蒋介石对旧中国有迷信,到死也没有办法。”
  “老子的问题你们争论得怎么样了?”毛主席指着陈伯达对父亲说:“你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吧?”
  “古人有很多东西我们都值得学。禅宗的独创精神,成佛不要去西天。”
  “《老子》的‘不敢为天下先’,我们是不放第一枪。现在印度骂我们,我们不动,等到一定时机,我们就狠狠地还击一下。”(中印边界自卫反击作战从1962年10月20日开始,至11月21日基本结束,整理后的父亲亲手抄件略去了这一句——笔者注)
  “《礼记》的礼尚往来也学了,对敌斗争,要有理、有利、有节。《左传》的‘退避三舍’也学了,我们打仗有时一退不止三舍,一舍三十里,三舍九十里,我们有时一退几百里。”
  1978年12月20日父亲发表于《文汇报》的《忆毛主席谈古为今用》说:主席屈起一个手指,说我们学《老子》的“不敢为天下先”,在对敌斗争中坚持不放第一枪;然后又屈起一个手指,说要学《左传》的“退避三舍”,在井岗山反围剿时,解放战争时打莱芜城时,都曾经大踏步后退,甚至一退几百里,不止三舍;接着又屈着第三个手指说,我们学《礼记》的“礼尚往来”,对敌斗争,不无辜寻衅,敌人挑衅,也不立即报复,等待时机,有理、有利、有节地反击敌人。这里讲的就是1959年10月13日凌晨毛主席的谈话。
  记录关于哲学部分有这样的内容:“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讲社会发展的四个阶段的规律。现在把革命的理论、党的建设、伦理学、法律、文艺都放在里面讲,如何包得下?像革命的理论、党的建设,从前可讲得不多,经过这几十年的革命斗争实践,经验太丰富了,是不是要独立出来单讲呢?”
  “一切东西都是发展的,动物是从植物发展来的,最初是先有的藻类。动物植物将来未必有一条不可改变的界限,以后若干年,植物也可能动起来。如果动植物之间没有相互转化的可能,人吃植物就不能活下去。”
  毛泽东对父亲的佛学研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指出:“研究宗教非外行不行,宗教徒搞不清楚”,“因为他们对它有了迷信”。
  记录的最后是父亲的附注说明。他说,这份谈话过程是根据回忆整理,仅记录了毛主席的话,内容分类是整理时加上的。回忆会有遗漏。陈伯达和胡绳没有讲更多的话,毛主席鼓励个人的话觉得没有必要写在这里,未记录在其中。
  “这次在毛主席家的谈话是大家围着一个方桌,交谈很随便,中间吃了一顿饭,边吃边谈。胡绳和我到毛主席家比较早,陈伯达因司机不在,晚到了一个小时。离开时林克同志还留了电话。”
  记录还涉及其他问题,不再一一赘述。

  作者:何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文章来源:“何新老家伙的博客”,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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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8:46:25 | 只看该作者
共享发展的内涵与实践路径
2020年09月29日 08:3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宇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共享”进行专题化论述,但他们关于公平、劳动及资本等议题的讨论蕴含着丰富的共享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改变了中世纪劳动者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小生产模式而代之以机器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这极大地提高了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使得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但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使得资本与劳动根本对立,资产阶级凭借其社会地位占据着全部的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却一无所有。在此条件下,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对无产阶级实行残酷的剥削,造成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巨大的贫富差距。此外,资产阶级在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的条件下,在政治权利、社会福利等方面都享有相较于无产阶级更多的优势特权,使得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分化越来越严重,导致资本主义条件下日益严峻的社会矛盾。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上就是一种独享,少数资本拥有者剥夺了大多数人对资源的共享权,因而资本主义制度从生产、分配、交换及消费各个环节都在反对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共享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不公正的社会现象进行深刻揭露的过程中,对其共享发展思想作了说明,从三个层面界定了共享的内容,同时规划了未来实现共享社会形式的路径。


  首先,生产资料共享。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享的最基本内容就是生产资料层面的平等共享,他们把对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认为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因素。“工业工人只有当他们把资产者的资本,即生产所必需的原料、机器和工具以及生活资料转变为社会财产,即转变为自己的、由他们共同享用的财产时,他们才能解放自己。”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比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形式,揭露了资产阶级所谓的“市场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虚假的表象,所谓的劳动力自由交换也只不过是形式上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一系列平等、自由的表象下掩盖的是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残酷剥削,是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全部占有。资本主义社会非共享因素的存在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共享”成为空壳。为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只有把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生产资料以及生活资料全部转化为他们共同享用的社会财产的时候,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标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使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供全体成员共同使用”。


  其次,利益共享。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产生的共产主义社会,其典型特征就是利益共享。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的公共利益超过了历史上的一切形式和内涵的公共利益。“共产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相互自由和共享发展的公共的社会关系”,其基础是利益的关系,利益共享是共产主义共享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共同利益有本质的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每一种共同的利益,都立即脱离社会而作为一种最高的普遍的利益来与社会相对立,都不再是社会成员的自主行动而成为政府活动的对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的根本利益扎根于社会,它是人民的活动和政治活动的共同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的利益的同一性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和普遍联系。这种利益的统一和彼此的新型关系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依靠力量。


  最后,政治权利共享。马克思、恩格斯共享观的内容不仅涵盖生产和利益层面,同时也包括政治领域的共享,即政治权利的需要及满足。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社会共享的论述中处处体现着要求权利平等的思想,“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一切劳动和财产具有公共的性质并实行最完全的平等的过程中,政治权利的平等满足也将实现。这种平等政治权利的实现需要共产主义的人民民主。他们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成立后提出并实行的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原则,指出这是真正人民民主的萌芽。


  “共享”既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切入点,同时也是他们致力追求的理想目标。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共享的实现是建立在人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共享社会形态的最终形成也需要一个过程,是各种因素、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


  第一,发达的生产力是共享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高度评价资产阶级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卓越贡献,“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自由度呈正相关关系,社会创造财富的生产能力对共享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作用。大工业带来社会化的劳动,这种新的性质完全不同的劳动形式是革命性的,它有力地提高了生产社会产品的能力和效率,不仅保证全社会有足够的物质和文化产品去享用,还能够促进人们产生共享观念。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业发展不断消灭单独劳动,扩大社会劳动比例,使生活消费不断地成为共同劳动的结果,它有力地提高劳动生产力,“以致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创造了这样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去获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


  第二,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实现共享的基本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以旧的分配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中,财富的不恰当分配造成了阶级的差别与对立,共享只存在于某一个阶级范围之内,特定阶级的共享否定了社会共同利益,这种分配方式与共享是不相容的,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就必须以新的分配方式取代不合理的旧分配形式。分配关系的改变立足于所有制关系的根本变化,共享的实现依托于生产资料共有基础上的新所有制关系,即建立在共产主义制度之上的以人为本的所有制。“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


  第三,共产主义是共享的制度保障。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共享机制是建立在与之相对应的新的社会关系之上的,这是他们对于共享实现的核心认识。只有打破以往的社会形态,突破资本主义的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形态中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这种共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进行解构、对新的社会关系进行重构的一切人的共享。它的实现不仅离不开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物质支撑,也离不开合理的社会制度保障。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独享向我们印证了一个事实:虽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物质财富的急剧增加,但是在私有制下这种巨额财富只是属于少数资产阶级的,全部生产生活资料归资本家所有,广大人民群众无法共享社会财富。如果仅仅从生产力创造的物质力量出发,而不改变现存的私有制度是无法真正实现共享的,所谓共享只能是一种空想。马克思、恩格斯把共产主义革命作为目标,认为共享“不仅仅是工人的事业,而且是全人类的事业”,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共享理想。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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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5 01:46:27 | 只看该作者
周嘉昕|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核心的文本和思想考察[color=rgba(0, 0, 0, 0.3)]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作者简介:
      周嘉昕(1982-),男,山东潍坊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王义哲学史和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摘要

  从生产方式出发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马克思毕生的理论追求。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性剖析,同时构成了马克思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线索和立足点。在此基础上,五大社会形态和三大社会形态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发对于当下社会形态的历史形成及其未来走向的说明;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到实际从属,以及资本原始积累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直接形成过程;尽管将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第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反映了马克思曾经的历史知识局限,但其后对古代社会的分析以及东方社会道路的说明反映了他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拓展和深化、这种唯物主义的历史理论是科学性和批判性的统一,今天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形态;历史理论

    罗森塔尔曾提到,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中,辩证的历史主义原则依赖于唯物主义历史观。要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生、发展和灭亡做出符合历史运动的辩证解释,必须首先正确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结构和阶级结构,只有认清了社会机体内部的生理结构,才能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历史,理解历史上所发生的社会进化过程,因而才能为真正的历史主义提供坚实的基础。回顾马克思的思想历程,将不难发现:上述观点为我们准确理解“社会形态”的争论、资本主义形成过程与“原始积累”、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社会道路等事关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方法论线索。我们也期待着这一探讨能为当今全球化资本主义条件下中国现实的科学把握,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牢固树立,提供理论支撑。

一、“五大社会形态”还是“三大社会形态”?
    必须承认,在马克思创作《资本论》的过程中,并没有用多大的篇幅来专门讨论人类社会历史的具体发展,更多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性分析过程中以插叙的形式表明了自己对于人类历史发展总体趋势的理解。这也就为后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出现的人类历史发展是“五大社会形态”还是“三大社会形态”的争论留下了不同的文本依据。应当说,无论是“五大社会形态”说也好,还是“三大社会形态”说也罢,都有自身存在的理论价值。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马克思具体说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这么说,及其不同说法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理论承诺。就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把握而言,生产方式概念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为解决上述争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理论坐标。
    虽然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就已经开始专门的政治一历史研究,但这种历史更多是在与法国大革命相关的政治史含义上进行的。这一点从他做出的“财产制度(所有制形式)决定国家形式”的结论中便可见一斑。以之为基础,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提出了古代社会、中世纪、现代和未来民主制的历史分期。在这一阶段研究的总结性也是超越性(在转向无产阶级立场的意义上)文献《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意识到了德国和英法两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差异,但他仍然把一个“市民社会形成的非市民社会的阶级”的出现看作是“世界历史”意义上的人类解放的唯一可能。
    经过《巴黎笔记》和《布鲁塞尔笔记》的经济学研究,马克思开始接触到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资料,这为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以“历史哲学”的方式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进程和趋势做出判断奠定了基础。在“生产方式”概念的理论视野中,以分工和所有制形式为线索,马克思区分了人类历史发展中已经走过的四种所有制形式,前三种分别是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现代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所有制形式是第四种所有制形式,也是分工和所有制发展的顶点。
    正如既有的文本研究已经揭示的那样,马克思对于资产阶级所有制形式的分析,在写作上要先于前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分析,并且按照分工的发展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商业、工场手工业和大工业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划分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仍然得到了保留,只不过是在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分析,即劳动对资本从形式到实际从属的分析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说明。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相类似,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区分为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社会:
    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这里之所以不谈“部落所有制”,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分工还很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形成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因此,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而上述三种所有制形式或者说社会都是在私有制发展的意义上出现的。学界普遍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四种所有制形式加上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后来1869年《序言》中提出的五大社会形态的理论雏形。这种观点的确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是在这种观点背后,有两个重要的理论环节需要我们特别注意,这就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和经济的社会形态两个概念的存在。且让我们先看一下马克思本人的表述:
    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杭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这里仍然没有出现与“部落所有制”相对应的阶段,而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的三种社会前面加上了一个新的范畴“亚细亚生产方式”。并且将这四个阶段都界定为“生产方式”和“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这就提示我们:首先,1859年《序言》中提出的四种生产方式只是“经济的社会形态”下的二级划分,能否与作为对对抗性生产方式超越的共产主义并列起来,成为所谓的“五大社会形态”需要进一步考量;再者,亚细亚生产方式进入到这一序列之中,一方面是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研究的成果,另一方面是与“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一特定范畴的界定相关。
    结合《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原初意义上的地理范畴却在马克思的分析中被转化为土地私有制形成,即直接的共同所有制或共同体解体的第一个阶段。同时,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构成了经济的社会形态,进一步说就是典型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形成的开端。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一章《商品》的一处脚注中这样写道:
    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有制形式,就会证明,从原始的公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出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例如,罗马和日耳曼的私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有制的各种形式中推出来。
    因此,无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的四种所有制形式,还是《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提到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抑或《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讨论的四种生产方式,都是在追溯当下社会形态历史形成的意义上得以展开的。只不过,这种社会形态的分析虽然都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但在马克思的理论探索中也发生了相应的推进,这就是不同分期的直接标准的转变:从“分工和所有制形式”到“社会生产关系”再到“生产方式”。相应的是对人类社会当下存在的深刻指认:从“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到“社会”再到“经济的社会形态”。)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上述历史分期的思想并不能直接同共产主义或者原始社会并列起来,作为贯穿人类历史发展全程的把握。至多只能说,这些分期构成了当下作为历史发展顶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展开。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分期构成的历史与共产主义相对形成了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
    可以作为例证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所有制形式的分析之外还保留了另外两种历史区分,这就是共同体和市民社会的区分,以及四种所有制形式共同特征的“自发结合时期”同共产主义的“自觉联合时期”的差别。共产主义完全不同于前两者,扬弃了“共同体”和“社会”之间存在的差别。就现代市民社会之前存在的共同体而言,马克思常常是与“虚假的”这样的修饰语在一起、这就表明共同体本身只是在资产阶级社会形成过程中,人们之间结成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关系,并且是一种随着私有财产的发展而被逐渐摆脱了的形式这种划分,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形成了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分析。马克思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发生的) 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
    对照上面提到过的“五大社会形态”,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之间的边界相对明晰,主要指的是资产阶级社会(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共产主义之间的差别。但是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的过渡,它们之间的分野却并不那么径渭分明。这一点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相关论述中也得到了证明: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前两个人类主体尚没有摆脱物役性的社会形态统一确定为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王国”,而将人类获得最终解放的全面自由发展时期称为“自由王国”。
    这一方面同马克思在此前的“部落所有制”和此后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分析中展现出来的理论模糊相关,实际上,直到19世纪70年代之前,“原始社会”的研究都带有很大的推断性质,只是以摩尔根古代社会为代表的人类学研究才为这一分析提供了充分的经验资料。另一方面,马克思视野中的原始社会,并不是一个专门的研究对象,而就是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形成和结构剖析的。因此,第一大社会形态和第二大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共同体和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没有也无法将这二者之间的界限绝对化,只是在第二大社会形态在人的依赖关系没落中得到发展的意义上加以讨论的。这也是马克思在致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对“三大社会形态”进行新的说明的原因。在这里、三大社会形态被界定为:“原生的社会形态一次生的社会形态一再生的社会形态”,其中,“亚细亚生产方式”也被看作是从第一大社会形态向第 二大社会形态的过渡:
    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拙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
二、“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原始”积累
    由此可见,无论是“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还是“三大社会形态”,都是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高点上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回顾及其未来趋势的展望。因此,这种历史理解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来说是一种外部的延伸,是透过这种特定的生产方式来把握人类历史发展总体进程的理论尝试。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还提供了另外一种更为具体的历史理解,即资本主义生产自身形成发展的历史。如果说前一种历史理解主要表现为立足于资本主义生产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追溯历史的起源和走向,那么这种历史理解则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性分析直接结合在一起。
    在《资本论》的逻辑布局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上升,也可以发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展开的历史运动。这一点在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中已经得到了初步的证明:从商品经过货币再到资本的演变既是一种逻辑上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过程,也是人类社会历史从简单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进而形成资本统治的历史过程。这一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不仅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的绽放提供了有效的路径,而且也成功地勾勒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野中的人类社会历史的真实进程。然而,如果说这种理解仍然潜在地隐含在理论逻辑的布展之中,或者说是以逻辑串起了历史的话,马克思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分析中则包含着直接的历史分析,或者说,历史的进展本身即构成了逻辑的演进。
    在马克思看来,相对剩余价值是资本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另一种方式,即“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有关剩余价值的生产的分析,马克思是通过“考察相对剩余价值的各种特殊的生产方法”来实现的。简单说来,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构成了这些不同的生产方式。尽管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中,马克思就从分工的发展出发追溯了商业、工场手工业再到大工业的发展。但这种观点在直接的理论说明中还依赖于分工和所有制的分析,并且对于资本在这种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仍限于一种抽象的评说,或者说将其本质等同于它现象层面上的表现—货币。
    在大工业和竟争中,各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货币使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偶然的东西。因此,货币就是产生下述现象的根源:迄今为止的一切交往都只是在一定条件下个人的交往,而不是作为个人的个人的交往。
    反观《资本论》中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分析,上述三个阶段在一个新的理论平台上重新得到了说明。这个平台就是劳动对资本从形式从属到实际从属的转变,或者说就是“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
    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劳动和从前的劳动使用方式之间的差别,与单个资本家所使用的资本量的增长即资本家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的增长,是以相同的程度进展的。只有具备一定的最低限量的资本,资本家本人才不再是工人,才能只从事劳动过程的指挥工作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交易工作,只有在一定量资本直接掌握了生产的地方……才能发生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即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具体说来,这样一个过程是由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三个阶段组成的。首先是协作,马克思说:
    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人数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这个起点是和资本本身的存在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拙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栖牲工人来加强资本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
    在工场手工业的分析中,马克思专门提到了在这一阶段上所发生的一种新的分工:社会内部的分工。这一过程不仅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形成的客观历史背景和理论逻辑土壤,而且内在地包含着机器和大工业的发展。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它只是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观点把社会分工一般看成是用同量劳动生产更多商品,从而使商品便宜和加速资本积累的手段。工场手工业最完善的产物之一,是生产劳动工具本身特别是生产当时已经采用的复杂的机械装置的工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这一产物,又生产出机器。机器使手工业的活动不再成为社会生产的支配原则。因此,一方面,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职能的技术基础被消除了;另一方面,这个原则加于资本统治身上的限制也消除了。
    在机器和大工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获得了自身的全面展开。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完成了对劳动的实际上的统治,进而实现了对于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统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机器大工业不仅是“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是“完成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机器大工业中,资本不仅实现了对财富生产的有效控制,还成功地把自身物化、自然化。基于机器和大工业生产的特殊性,劳动工具的变革成为了生产方式变革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生了不同于协作和工场手工业的新变化,就是机器价值向产品的转移。这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却成为掩盖资本剥削本质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机器似乎成了“永动机”,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新的财富。此外,机器大工业还造成了工人范围的扩大、劳动强度的增加、工人被排挤出生产过程、旧的家庭社会社会制度被改造以及农业被卷人工业生产中等一系列效应。
    总的说来,从“协作”到“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和大工业”的发展作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形式变革还是在“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展开的意义上得到考察的。这一点也在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的关系中得到了证明:相对剩余价值虽然是劳动对资本从属的形式转变,这种从属本身是一种既成的事实,换句话说,就是以绝对剩余价值的存在为前提。然而,正如马克思所提到的那样:
    我们已经知道,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资本怎样产生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又怎样产生更多的资本。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
    换言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存在的前提是由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一“前史”完成的。
    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占有者必须互相对 立和发生接触: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们要购买他人的劳动力来增殖自己所占有的价值总额;另一方面是自由劳动者,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劳动的出卖者。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
    这样在直接的历史经验材料面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水恒自然规律”便显得弱不禁风了。马克思在《所谓原始积累》章的最后写道:
    要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自然规律”充分表现出来,要完成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分离过程,要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转化为自由的“劳动贫民”这一现代历史的杰作,就需要经受这种苦难。如果按照奥日埃的说法,货币“来到世间,在一边脸上带着天生的血斑”,那么,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结合上述分析,回顾西方学者关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的争论,以及英美学界对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的关注,我们可以发现: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除了基于生产方式的分析,提供了一种对于人类历史全程的说明外,还立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形成了一种有关资本主义产生、发展进程的特定历史分析。前者是以“经济的社会形态”和“三大社会形态”分析的结合为特征的;后者则直接依托有关“资本原始积累”和劳动对资本从形式从属到实际从属的转变,即“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分析。
    也正是在这一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形成过程的特定分析中,马克思最终超越了直接存在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并以变形的方式存在于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资本主义“第二自然”,从而提供了一种立足当下、回顾过去、面向未来的真正的“历史性”概念,套用今天流行的哲学术语就是,正是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的批判性分析中,才真正获得了一种超越“物化”的、革命的历史时间意识,超越并克服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幻象。
三、“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东方社会道路”
    在讨论马克思“生产方式”概念理论视域中的人类历史发展全程问题时,必然涉及所谓原始社会和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基于生产方式概念,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对这两个问题的探讨构成了马克思晚年研究的主要内容。如前所述,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所做的种种分析,都是围绕着更深入地探索当下社会形态的本质这个目标而进行的,以期通过分析历史来为研究当下提供借鉴。然而,囿于当时人类历史研究的水平和《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理论框架,针对前资本主义生产的理解并没有获得完全的展开。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拓展,以及人类学研究中相关成果的陆续出现,马克思才在晚年笔记和书信中提供了有关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更多论述:首先是“古代社会历史笔记”中关于原始社会和私有制形成的分析;再是有关东方社会发展道路和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之可能性的判断;最后,是“历史学笔记”中着眼于资本主义形成对欧洲历史发展进行的研究。
    总体而言,对“古代社会历史笔记”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为他更深入地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私有财产的出现)积累了新的丰厚的理论材料。首先是原始社会的发现。可以说,在马克思19世纪70年代以前的理论域中,原始社会始终是一个带有推测性质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事实上,即便是在写作《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史前社会的了解也是相当有限的,这种情况直至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才有所改观,一大批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在那个时期陆续出现,马克思恩格斯从而才得以真正接触到比“亚细亚生产方式”更早的人类社会组织形式,即原始共同体。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这次研究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中的逻辑范畴所做的一些历史分析,也对他更科学地批判资本主义并实现对之的超越具有重要意义。在有关“古代社会历史笔记”的研究中,马克思恩格斯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
    在对摩尔根《古代社会》的研究中,马克思认为氏族社会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发展过程中,私有制的产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随着劳动工具的日益改进,剩余产品得以出现,占有性的继承也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家畜和土地耕种的结合导致了单个家庭的产生,也使私有制度得以相应地固定下来)更进一步,财产产生了人类的奴隶制作为生产财产的工具。在为时较短的文明时期中在很大程度上统治着社会的财产因素,给人们带来了专制政体、帝国主义、君主制、特权阶级,最后,带来了代议制的民主制。
    基于最新的人类学研究成果,对私有制的起源和发展的分析,对于深化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具有重要价值。在马克思早年转向到市民社会内部寻求“苦恼的疑问”的解决之初,私有财产就已经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更是尝试以异化劳动来说明私有财产的产生。虽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是在关于生产分析的科学理论平台之上来理解资本主义的了,但是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特定范畴,私有制及其在各种社会主义思潮中的影响,特别是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仍然是马克思恩格斯着力研究的对象。囿于19世纪中叶的历史认知水平,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上述广义的资本主义形成的过程中,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提出有关私有制产生之前及其形成过程的科学说明。而“古代社会史笔记”中的相关内容,就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除了古代社会的“发现“外,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也构成了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分析的重要一块。自19世纪5O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包括印度和中国在内的东方社会形态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形成了某种对抗,就在这一系列对抗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东方‘社会形态进入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视野。前文已经提到,在《资本论》手稿,特别是在《1 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作为空间存在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都被马克思看作是经济社会形态演进的最初阶段,即从土地的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第一个阶段。相较而言,马克思恩格斯晚年阶段所进行的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进一步研究具有了全新的理论意义。
    首先,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历史认知水平,在马克思以住的分析中,或多或少总是带有欧洲中心论的色彩。在晚年阶段的研究中,马克思实现了自身研究视界的转化,同时也收获了关于人类社会之多样性的分析。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源的必然性仅限于西欧,一般性的历史哲学并不总是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合法性,对每一个民族或地区文化社会的历史发展,都应当进行具体的历史分析。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就明确指出:
   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其次,马克思还对以俄国为代表的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及其超越资本主义的可能性做出了说明,即俄国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特设说明:如果俄国革命能够爆发,并能够引发成功的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话,那么,俄国农村公社就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马克思曾指出:
    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这是因为: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其时的欧美各国正在遭遇到的各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被消灭;另一方面,无论是与原始公社相比,还是结合俄国特殊的社会和自然环境来看,俄国农村公社本身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虽然俄国公社正在消亡并正在向私有制转化,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处于同科学、同人民群众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展开斗争的境地”的历史条件下,一旦这种当下同它并存的制度因“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宣告结束,那么俄国农村公社就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从中获得它进行集体劳动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
    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剖析的理论平台上,如果我们说马克思晚年关于“古代社会史笔记”的研究和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分析所讨论的是前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和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广泛布展的条件下革命的可能性问题,那么,作为马克思的最后一部手稿,“历史学笔记”则可以被视为是对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扩展了的历史过程的研究。虽然根据马克思自己的界定,资本主义社会是16世纪以来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对于私有制确立后,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起源的过程的探讨,具有其自身特定的理论价值。也就是说,“历史学笔记”的产生,不仅仅是马克思研究兴趣的转移,事实上,对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形态的进一步分析,同时也是为了说明欧洲资本主义的直接前史。
四、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整体上把“古代社会史笔记”、“历史学笔记”和《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历史分析结合起来并加以定位:它们是一种以全面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旨归的,针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拓展性研究。这种站在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高度上,从生产方式出发来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并将生产理解为历史发展的一般基础的思考路径,与历史研究中的具体实证分析并不冲突。当然,马克思对古代社会史、东方社会的发展、欧洲奴隶制和封建制历史的研究则离不开科学基础上的具体实证分析、然而,如果说对氏族公社、奴隶制、封建制等社会形态的具体分析本身是一颗颗璀璨的珍珠,那么生产方式概念则是将这些珍珠串起来的一根红线,特别是对于历史的变迁和社会形态的转化而言,从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出发展开研究的思路是惟一能够能够提供科学说明的正确路径。
    同时不能忽视的是,这条思路在其本质上又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本质的揭示内在关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为基础的、在自身思想探索历程中所形成的不同层面上的历史理解,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生命力。时至今日,这一将科学性和批判性内在结合起来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这样一种历史观从根本上不同于19世纪中叶以来逐渐形成并泛滥的线性进步史观。后者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得胜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或“辉格史观”,在线性发展的历史理解中实际上抹杀了人类社会彻底变革的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说,第二国际以来马克思主义研究内部一度出现的经济决定论观点扮演了这种观念“隐形同谋”的角色。回顾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及其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历程,有助于我们形成对于历史的真正科学理解,自觉摒弃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陷阱,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激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批判维度。
    其次,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仅能够经受住20世纪以来西方学界一度流行的历史相对主义的无端指责,而且这种历史理解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历史相对主义的解毒剂、受人类学发展(莫斯等)、结构主义兴起(巴特等)和科学哲学演进(库恩等)的影响,以萨林斯和鲍德里亚为代表,部分西方学者在反思“线性进化论”的同时,意图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价值。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科学立场上,这样一些观点不过是一种前现代“浪漫主义”的漫画式完成,并不足以真正指明人类发展的未来方向。

  最后,科学理解并捍卫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有助于澄清上述理论误解,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发展道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和征程中,总是无法回避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等问题的纠缠。国际国内理论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和道路的质疑和非议,也往往是从这些问题出发的。对于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科学批判方法的说明,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阐述,有助于我们科学回应这些疑问和挑战,在今天全球化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语境中,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和中国社会历史的现实给出科学的说明。简单说来,一方面正视资本主义发展所创造的巨大物质生产力,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出发点;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发展及其转型中,科学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历史意义及其所面对的机遇和挑战。这也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要求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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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15:35:28 | 只看该作者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孙承叔:《资本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0、31卷的当代解读》, 西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3年1期,https://www.doc88.com/p-0042456194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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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分析
marx's theory of three social forms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analysi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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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86万字 2018-05-28 发布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526/168870879.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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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套用恩格斯反对国家社会主义的话,无视东方社会主义是在西方帝国主义包围下发生的新历史环境——转帖注
孙承叔|恩格斯晚年对东方社会历史命运的反思
  • 作者=孙承叔(1948—),复旦大学哲学院教授。【简介资料来源于百度】
  •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  





[color=rgba(0, 0, 0, 0.3)]234期 紫竹评论 2020年7月1日

编者按
恩格斯是谁?对于我们而言,恩格斯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说熟悉,是因为他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而深入人心,似乎不必费劲就能理解他;说陌生,是因为长期以来对他的思想的诸多研究,从不同维度和视角揭示了一个更为立体和全面的恩格斯。为了真切的理解恩格斯,在他诞辰200周年之际,《马克思主义哲学评论》非同名公众号“紫竹评论”将推送系列关于恩格斯思想的研究作品。这些作品涉及近三十年来国内外的恩格斯研究,包括经济、政治、历史、宗教、文学等方面,以供读者参阅。为了推送的方便,我们不再具体联络各个作者和杂志,作者和文章信息也将按原稿刊发,如您有异议,烦请告知我们以便协商解决。值此,向恩格斯和研究恩格斯的作品致敬!

摘要:东方社会的历史命运,不仅是马克思晚年的思考焦点,同时也是恩格斯晚年探索的中心课题之一。马克思认为,东方社会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前提是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并且东西方革命互补。恩格斯晚年鉴于资本主义的和平发展和东方社会公有制因素的进一步破坏,断言如果离开了西方发达国家革命成功后的榜样,东方社会主义道路将十分艰难。他告诫东方人民在革命成功后不要“冒失地投入自上而上的国家社会主义的试验”,这对反思社会主义的实际历程,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东方社会的历史命运,不仅是马克思晚年思考的焦点,同时也是恩格斯晚年探索的中心课题之一。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往往比较重视马克思的晚年贡献,而忽视了恩格斯晚年的理论沉思。实际上,恩格斯同样为东方社会的历史命运作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尤其是在今天,当改革开放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无产阶级对社会主义历史命运进行深沉的理论和实践反思的时候,认真学习恩格斯晚年的探索,对于坚持改革开放,少走弯路,不无好处。


一、马克思的思想遗产

马克思恩格斯是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共同研讨东方社会的,到1883年马克思逝世,他们已初步形成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和东方社会理论。他们认为东方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与西方社会不同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原生阶段,即土地公有、共同耕种的形式是人类一切定居民族早期共同的生产方式,而它的次生阶段,则是与奴隶制、农奴制相并列,与东方阶级社会历史阶段相对应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具有公私二重性质,即一方面依然保存着某种共同耕作、共同占有的原始共产主义传统,另一方面则随着历史的发展,私有制因素不断地滋生和发展起来。十九世纪以前,印度、中国、俄国虽然在历史发展中各自具有自身特点,但是就总体而言,都处于与西方不同的亚细亚历史阶段。

因此,对于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东方民族的历史命运,就自然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思考焦点:是按照自然进程,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取代,还是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向社会主义发展。

纵观马克思的全部思想历程,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在探索东方社会历史命运的问题上,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五十年代,即当东方各国还处于东方专制主义统治之下,东方无产阶级还没有产生和形成,并且各国还没有任何革命迹象的时候,马克思曾认为,英国等殖民主义的侵略在客观上有利于东方社会的进步。他甚至认为英国的侵略,由于破坏了东方社会“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由于“破坏了这种小小的半野蛮半文明的公社”,由于“破坏了它们的经济基础”,因而客观上“就在亚洲造成了一场最大的,老实说也是亚洲历来仅有的一次社会革命。”这是两个文明之间的抗争。在这抗争中,农业社会的“半野蛮人维护道德原则”,而工业社会的“文明人却以发财的原则来对抗”。“这的确是一种悲剧”,但是只有通过这个悲剧,我们才能“看到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马克思清楚地看到,“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的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驱使的,在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纯”,而且“不列颠人给印度斯坦带来的灾难与印度斯坦过去一切灾难比较起来……在程度上也不知道要深重多少倍”,“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间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末,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显然,马克思这时是从历史进步必然性的角度,来看待东方社会的历史命运的,由于当时东方社会的无产阶级既没有产生,也没有形成,因此,马克思还没有提出东方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设想。

第二阶段,六、七十年代,即当俄国刚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俄国无产阶级刚刚诞生,而俄国农村公社还没有遭到严重破坏的时候,马克思则倾向于俄、国无产阶级拦腰截断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走社会主义道路。七十年代中叶,俄国思想界展开了如下的激烈争论:“俄国是应当像它的自由派经济学家们所希望的那样,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车尔尼雪夫斯基主张后一条道路,民粹派思想家米海洛夫斯基则根据《资本沦》德文版第一版补遗里的一个附注,错误地断言马克思反对后一条道路,对此,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作了如下回答:“因为我不喜欢留下一些东西让人揣测,我准备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当时反对俄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主张无产阶级抓住这一机会,走后一条道路。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个思想,看作是马克思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新的探索,即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之外,明确提出了东方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阶段,八十年代初,即当俄国资本主义经过了大约二十年的发展,而俄国农村公社已经遭到一定破坏时,对于俄国村社能否成为新社会支点这一问题上,马克思采取了更加慎审的态度,这可以从马克思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复信中看出。
在草稿初稿中,马克思认为俄国的公社已经不是古代的原始公社,而是充满着公私二重性的对立,它的前途只可能是“下面二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在当时,“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环境是独一无二的!在欧洲,只有俄国‘农村公社’不是像稀有的现象和罕见的怪事那样零星地保存下来,……它的历史环境,即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有在,给它提供了大规模地进行共同劳动的现成的物质条件。因此,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开始获得新的生命。”对此,马克思是充满信心的。

在二稿中,马克思基本保持了初稿态度,但已对公社的前途表示了某种担忧:“威胁着俄国公社生命的不是历史的必然性,不是理论,而是国家的压迫”,“公社受国家勒索的压制、商人的劫掠、地主的剥削和高利贷者从内部的破坏,那它怎么能够抵抗得住呢?”

在三稿中,马克思不仅保持了一、二稿的主要内容,而且进一步对公社内在的革命性表示了某种担忧,认为“公社受到诅咒的是它的孤立性,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乏联系,而且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使它至今不可能有任何历史创举。”因此,在正式复信中,马克思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我在(资本论)中所作的分析,既不包括赞成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不包括反对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是,从我根据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所进行的专门研究中,我深信:这种公社是俄国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须的正常条件。”复信的篇幅只有初稿的十一分之一,删去了关于公社历史命运的具体分析,显示了马克思对公社历史命运的某种担忧。

到1882年,也即马克思逝世前一年,马克思与恩格斯一起在为普列汉诺夫翻译的俄文版《共产党宣言》所作的序言中,以更明确的语言指出:“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对东方落后国家的历史命运是极其关注的。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在俄国进行革命是他们的一贯主张。然而随着俄国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随着俄国公社越来越遭到破坏,他们也越来越感到俄国革命的艰难,越来越强调俄国与西方革命的互补性,马克思晚年的思考不能不成为恩格斯晚年思考的起点。


二、恩格斯晚年的沉思

早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恩格斯就撰写了《论俄国的社会问题》的论文,表达了如下的观点:

(1)俄国的农村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目前正趋于解体;
(2)“俄国人民虽然有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完全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
(3)俄国人民,这些“本能的革命者,固然举行过无数次零星的农民起义去反对贵族和反对个别官吏”,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沙皇”。“沙皇被农民看成人间的上帝。”因此,在俄国很难爆发反对专制制度的真正人民革命。
(4)俄国公社新生的必要条件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只有“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而这个革命会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其中也为他们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必须与其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俄国才能“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

马克思逝世以后,以赫尔岑、特卡乔夫、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的民粹派空想社会主义观点在俄国蔓延开来,赫尔岑主张“保存公社”,特卡乔夫则美化农民,认为“俄国农民作为天生的共产主义者,同贫困的、被上帝遗忘的西欧无产者比起来,要无可比拟地更接近社会主义,并且他们的生活也要无可比拟地更好。”车尔尼雪夫斯基也主张保存公社,认为“西方目前正在经过如此困难而漫长的道路来争取的那种制度,在我们这里却仍然是我们农村生活中强有力的人民风尚。”因此,俄国应该从农村公社直接走向社会主义。

面对这一思潮,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回答这一挑战,自然成为恩格斯晚年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恩格斯的晚年除了加紧整理《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出版外,还以极大的精力关注着俄国的命运,这主要体现在他晚年长期与俄国革命者的通信,以及1894年为重版《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而写的跋中。

恩格斯认为,俄国革命者首先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待马克思。早在1877年,“马克思在他的信里劝告俄国人不必急急忙忙地跳进资本主义是不奇怪的。”因为当时资本主义还刚刚诞生,资本主义基础还没有牢固,而俄国公社还没有被完全破坏。但是今天(指恩格斯晚年),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马克思写了那封信以后的十七年间,俄国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农村公社的崩溃都迈出很远了。……俄国在短短时间里就奠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基础。……与此同时,也就举起了砍断俄国农村公社根子的斧头。”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想独立地进行农民革命是极其危险的。

在恩格斯看来,俄国革命胜利的先决条件是西方革命的胜利,正像他在1893年2月24日致俄国思想家丹尼尔逊的信中所说,无论是根据马克思的意见,“还是根据我的意见,实现这一点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外部推动,即西欧经济体制的变革,资本主义体制在它最先产生的那些国家中的消灭。”因此到九十年代,对马克思恩格斯1882年为俄文版《共产党宣言》所写的序言中的话,也必须给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我们的作者(指马克思—引者)在他1882年1月给某一杂志的《宣言》写的一篇序言中,对于俄国公社能否成为更高级的社会发展的起点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假如俄国经济制度的变革与西方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发生,从而双方相互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占有制便能成为新的社会发展的起点。”但是经过十几年以后,情况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在大约十年或二十年以前就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那么俄国也许还来得及切断它自己向资本主义演变的趋势”,“但是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不应忘记,这种机会正在逐年减少。”

恩格斯断言:“对俄国的公社进行这种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以及与之俱来的以公共管理的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俄国公社上升到同样的发展阶段所必要的先决条件。”没有这一先决条件,要依靠公社自身的力量取得革命的胜利,是非常困难的。

恩格斯认为俄国公社本质上是保守的:“俄国的公社存在了几百年,在它内部从来没有出现过要把它自己发展成较高的公有制形式的促进因素,”历史上,“所有这些公社,都在包围着它们的、同时又是在它们内部产生,并且逐渐控制它们的商品生产以及各户之间和各人之间的交换的影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丧失共产主义的性质。”因此“从民族制度保存下来的农业共产主义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除了本身的解体以外,都没有从自己身上生长出任何别的东西。”因此,在俄国,要“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的社会形态,也象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是不可能的,除非这种更高的形态—凡在历史上它可能存在的地方—是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及其所造成的社会二元对抗的必然结果,它不可能从农业公社直接发展出来,只能是仿效某处已存在的样板。”“因而,俄国只能二者择一: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也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试问,除了这后一条路,它还有什么办法呢。”显然,恩格斯是从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公社的实际出发,指出这一可能的出路的。

恩格斯认为,虽然“与俄国农民公社并肩存在的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正濒于崩溃”,但是“单单这样一个事实,并不能赋予俄国公社一种能够使它把自己发展成这种新的社会形式的力量。”

从历史发展过程看,未来的社会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是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前提的,离开了这一基础和前提,一个社会尽管在形式上实现了公有制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但是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未来社会。“发生在商品生产和私人交换出现以前的一切形式的民族公社同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定的东西即生产资料由一定的集团公共所有和共同使用。但是单单这一个共同特性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态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最后产物。”

那么东方社会如何才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如何才能避免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呢?恩格斯从历史哲学角度,再次强调了西方革命胜利这一条件:“无庸置疑的是,当西欧人民在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踏上资本主义生产道路而仍然保全了民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这些公社所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并可以避免我们在西欧开辟道路时所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但这方面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只有当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故乡和在它达到繁荣昌盛的国家里被战胜的时候,只有当落后国家从这个实例中看到这是怎么回事,看到怎样把现代工业的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来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走上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的道路。然而那时它的成功才是有保证的。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

恩格斯的上述看法是十分深刻而有预见性的,在这里恩格斯谈论的决非俄国一个国家,而是谈论“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当时的中国和其他所有的前资本主义国家,这也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对历史哲学的坚持和应用。二十世纪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间接证明了恩格斯论断的正确性,即如果没有西方国家革命的胜利并作出榜样,东方落后国家虽试图坚持社会主义,但道路是十分艰难的。

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国家都面临着自己要解决的矛盾,“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本身产生的任务,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所面临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这一点对于俄国公社,或者任何其他以生产资料公有为特点的蒙昧时期或野蛮时期的社会的社会形态一样,是完全适用的。”因此,要想在农业公社的基础上去解决资本主义大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能的,它只能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展开的结果。这实际上已经蕴含着如下的忠告,即那些市场、商品经济没有充分发育的前资本主义国家,在革命胜利后,为了克服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是难以成功的,因为它所要解决的不是由自身经济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矛盾,而是别的国家在发达阶段上遇到的矛盾,这正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必然走向改革的根本原因。

在恩格斯晚年的思想中,最值得重视的是他对东方落后民族的暗示和忠告,即东方落后国家不要轻易地搞“自上而下的国家社会主义”,如今想来,意味无穷,因为整个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相当一部分,就是在西方革命失败和缺乏榜样的条件下,按照苏联模式,由各人民民主国家自上而下实施国家社会主义的过程,其空想和盲目性的后果,再一次地证明了恩格斯的先见之明“在既成的条件下,没有别的选择可言。当法国正在第二帝国的时候,当英国的资本主义工业正繁荣昌盛的时候,实际上也不能够要求俄国在农民公社的基础上冒失地投入自上而下的国家社会主义的试验”,否则那里的“人们多半自觉地或者完全机械地行动,而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恩格斯充分估计到了东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艰巨性。

同马克思一样,恩格斯认为,要想使俄国公社获得新生,“必须首先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必须在俄国进行革命。”这一革命的后果是双重的,“俄国革命不仅会把民族的大部分即农民从构成他们的世界,他们的宇宙的农村的隔绝状态中解脱出来,不仅会把农民引到一个广阔的天地,使他们认识外部世界,同时也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处境和摆脱目前贫困的办法,——俄国革命还会给西方的工人运动以新的推动,为它创造新的更好的斗争条件,从而加速现代工业无产阶级的胜利,没有这种胜利,目前的俄国无论是在公社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都不可能达到对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对东方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内外条件的总体概括。恩格斯并不反对东方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革命,而是告诫东方无产阶级要解决自己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是跨历史阶段地搞国家社会主义,而是脚踏实地地把农民从与世隔绝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处境,找到摆脱目前贫困的办法。

从上一世纪末到现在,已经将近过去了整个一个世纪。恩格斯的预言早已变成了遗言,东方人民革命也早已跨越了恩格斯所处的时代,但是当我们总结社会主义正反二方面建设经验时,恩格斯的遗言却一再显示出它未尽的魅力,我们不能不说它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建设东方特色社会主义不可偏离的思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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