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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精虎狼社会 金钱上帝统天下官商勾结 民法亡羊补牢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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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6:3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谁逼死了小学生缪可馨?

2020-06-17 09:49:36  来源: 边城蝴蝶梦   作者:边城蝴蝶梦





  缪可馨,常州金坛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平时活泼开朗,俏皮可爱,成绩优异,家中墙上贴满了奖状。前不久的期中考试,小可馨的语文考了全班第一。

  ​她还很有趣,会在作文本封面上画小人儿,和“作业”手牵手,说自己“沉迷于学习and作业”,既卡哇伊,又元气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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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个品学兼优有趣有爱的孩子,因为作文被老师批评缺乏“正能量”,或许课堂上还发生了其他事,总之,小可馨受不了了,在课后痛苦地冲出教室,爬上栏杆。跳之前,她还犹豫了一下。那短短的一瞬间,她想到了什么?她又在留恋什么?

  15秒之后,她没有抓住栏杆,掉了下去。

  妈妈新买的公主裙,像蝴蝶翅膀一样,在空中无力地张开。

  从四楼到重重坠地,不过两三秒。小可馨短短的一生,以及她对这个世界的美好期盼,都随着那声闷响,化为虚无。

  一朵红色的花,在新裙子下越开越大。

  一个可爱的小灵魂,化蝶飞走了。

  这是2020年6月4日下午3点14分,发生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的事,距今已有9天。

  恕我愚钝,今天才看到这个事。

  这个世界上,每一天每一秒都在发生悲剧,作为一个不再单纯的成年人,我不容易被苦难折磨,但惟独对孩子的不幸,依然会揪心痛苦。

  我找到了缪可馨妈妈刚开的微博,名字就叫“缪可馨世界第一可爱”,签名是:永远当一个小朋友,世界第一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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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缪可馨,你这个小傻瓜呀,你做到了,你永远是一个小朋友了。那些没走完的路,没找回来的公义,只能由我们大人来做了。

  微博上的文字和截图,琐碎而凌乱,没有什么排版。一个失去女儿的妈妈,笨拙地翻出各种聊天记录,然后截屏,试图告诉大家,她的女儿身心健康,活泼有趣,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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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很久,理出了一些头绪,再比照官方发布的消息,事件的轮廓终于成型。

  悲剧的直接导火索,应该是那篇作文。写得很差吗?大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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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勉强也能算一个资深文字工作者,作为十几年的职业编辑,曾修改过很多知名记者的文章,对于文章的好坏,自认为有点发言权。小可馨这篇作文,我觉得写得非常棒,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字也很好,工整又不失童稚,看起来很舒服。我在五年级时,肯定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可就是这样一篇优秀作文,却被班主任语文老师改得面目全非。孩子自己的观点表达被红圈,常识性的错误反而没事,比如西游记作者不是罗贯中而是吴承恩。小可馨又重写了作文,却依然过不了关,本子中间还被撕掉了两页纸。

  一个原本自信满满的小孩,被老师粗暴对待,有人还说老师让孩子跪着订正作业,又打了她一巴掌。这样的打击和羞辱,当过学生的我们,都能感同身受。

  一处处刺目的红色批改,就像西游记里的妖怪,把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可爱孩子,掳进了阴森恐怖的山洞。

  这个可怜的孩子,我能想象她是怎么度过那煎熬的几十分钟的。十一二岁的孩子,她就再懂事,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啊。

  在这么巨大的羞辱的刺激下,一个成年人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心理健康,何况一个孩子?

  “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读过《大圣三打白骨精》课文,能得出这个结论,说明小可馨的观察能力很强,也颇有社会敏感性。白骨精不就是想做坏事的骗人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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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老师认为这个感悟,缺乏“正能量”!WTF,你跟一个小学生谈正能量?

  让孩子们自由地想象,不要禁锢他们的思想,这就是最大的正能量!

  我们这些历经世事的成年人,很多时候都搞不懂什么是正能量什么又是负能量,一个小孩子就更不知道了。

  老师凶巴巴的语气和表情,是正能量吗?

  对一个孩子如此的羞辱,是正能量吗?

  据小可馨的家长透露,去年孩子因为感冒在课堂上表现不好,被这位班主任当众扇过孩子耳光。孩子很伤心地回到了家,告诉了妈妈。妈妈很生气,跟爸爸沟通说,希望老师以后不要当众扇孩子巴掌。

  喜欢体罚的老师,孩子能怕到什么程度,我举一个自己的例子。

  小学四年级时,我数学非常不好,那个精瘦精瘦的数学老师又特别喜欢打人。每次上数学课,我觉得跟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尤其是数学老师扫视着全班学生,点名让人上黑板做题时的样子,如果换上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就是一个准备吃羊的大灰狼。有一次点到我去做一道数学题,我拿着粉笔,站在黑板前,脑子一片空白,双腿控制不住地直打哆嗦。越怕越写不出来,越写不出来越怕。最后我被狠狠地踢了一脚,然后被拎在在黑板边的墙角里,站了一堂课。

  那时,我觉得被全世界抛弃了,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每一道目光似乎都是嘲讽。

  很多年后,这些细节和当时的感受,我都还能清晰记得,可见当时有多害怕。

  我的恐惧,相信就是小可馨的恐惧。

  孩子是家庭的全部。上学时还开开心心的,下午就听说自己孩子坠楼了,给哪个家长都受不了。

  小可馨15点14分坠楼,老师却在15点42分才通知家长。但一切都晚了,这个可爱又有趣的孩子,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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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点左右,父母赶到医院时,被告知孩子已经送到殡仪馆了,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然后一直录口供到10点多。回到家想看看孩子的iPad上有没有线索,发现已经被踢出群聊。

  哭到晕厥,讨要公道,地方介入……一切都经常发生,就不描述了。我相信有关部门和法律,会给孩子一个公道,也会给当负责任的人一个惩罚。

  但有一幕是我没想到的。

  小可馨还躺在殡仪馆里,她的妈妈哭得要死要活。但同样为人父母,有的家长已经沾着小可馨的鲜血,在班级群里为老师洗地。更让人心寒的是,起码有22个家长在群里竖起了大拇指,为“袁老师没有错”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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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形容词也形容不出这种家长的卑劣。小可馨和你的孩子同学一场,还甜甜地叫过你们叔叔阿姨。你们不能站出来为她讨个公道,没有办法像她的父母一样勇敢,这个可以理解。不敢反对的话,沉默也可以。可是你们不是,你们选择去拍班主任的马屁,排着队踩着小可馨的尸骨,只为你家孩子不被穿小鞋。

  这样的一帮人还有丝毫人性吗?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兔死尚且狐悲,你们连禽兽都不如。

  有些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不敢为自己争取权利,如果跪着可以偷生,他们宁愿一直跪着。如果可以踩着同类的尸体往上爬,他们也会毫不犹豫从背后捅刀子。他们不会想着,如果下一个轮到我,谁来帮我。总是心存侥幸,下一个怎么可能是我。和这些人同处一个国家,我深感悲哀。

  那位极度冷血自私的家长在下午4点多发出倡议,家长们点赞到晚上7点多。直到7点28分,才有一个家长看不过眼,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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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缪可馨的父母很有修养,即使痛失爱女,也没有失去理智谩骂指责袁老师。除了说她打过缪可馨巴掌,再无别的过激言语。

  这位袁老师平时什么样呢?

  她平时对班上同学多有打骂,势利刻薄。有她教过并毕业多年的学生,在知乎上站出来说,“这么多年,终于翻车。”

  还有她教过的学生实名出来指证,说袁老师“一个劲就知道问学生家长要好处,然后侮辱学生,我家穷没钱给,她就把我从中间放最后面,我没犯错平时经常侮辱我,脱裤子打屁股,倒茶叶水在我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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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缪可馨家长说袁老师去年暑假办过作文培训班,但是缪可馨没去,因为已经在培训机构报了班。

  袁老师还收过缪可馨家长的红包,并夸可馨“智商绝对,情商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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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里,真相似乎已经很清楚了。但它未经官方认可。

  目前当地官方已经给出通告,称经过走访班级45名学生和3名老师,没有发现当天课堂有辱骂殴打学生的情况。这种调查结果,我相信也是事实。

  教室里没有监控,证人们只有十岁出头,他们还要继续上学、继续面对老师。也许很多年后,等他们长大了,内心足够强大了,那天教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就水落石出了。

  只是他们当年的同学缪可馨,生命永远定格在一个六月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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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证人,就无法指证,但小可馨的家长没有放弃。她的妈妈在朋友圈发帖,希望知情的好人能站出来,提供证言。

  有勇敢的人站出来吗?希望有吧。

  但是,小可馨真的是被一个老师逼死的吗?答案留给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想。

  如果不从中反思我们的一些教育思想和方式,不得出哪怕一点点教训,不做出哪怕一点点改变,那么缪可馨就白死了。以后,还会有其他悲剧继续发生。

  人间值不值得,就看我们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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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6:37:36 | 只看该作者
杨百胜:一篇文章逼死一个学生——谈当今的教育
2020-06-15 15:39:5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杨百胜等

  Ybs12350:江苏一小学生疑因作文被批“传递负能量”后坠亡 官方回应

  WANG:可怕。

  Ybs12350:一篇文章逼死一个学生。老师以自己所谓的正能量来要求(强加给)学生,就会出现现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教育有时候真的可以害死人的。这叫软刀子杀人于无形。

  Ybs12350:我对待学生是不会这样的,即使学生与你的观点不同,也不能强迫学生同意你的观点,只能耐心的说服、教育,万一他还是不听,就算了。

  WANG:那是的。

  Ybs12350:这个学生其实是个好学生,充满了正能量,是那个老师有问题,教育方法生硬的很,属于强制灌输,最终的结果是逼死了学生,欠下一条人命。老师自己应该凡思自己的教育方法是不是有问题。

  WANG:对。

  Ybs12350:我的学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会后悔或自责一辈子,睡不好觉的。

  WANG:那确实是的。

  Ybs12350:应该说,是这个老师(估计也就三十多岁)被洗脑了,自己是非颠倒,混淆黑白,连三打白骨精的意义在哪里都看不出来,不配做老师。

  WANG:聊点别的话题吧。天天辩论,累。

  Ybs12350:将正能量说成是负能量,将负能量说成是正能量。这样的老师误人子弟啊。

  Ybs12350:不仅误人子弟,而且还会害死人命,这是活生生的现实啊。

  Ybs12350:你的儿子要教育他开朗一点,大气一点,不要被问题和困难吓倒,绝不能自寻短见,要坚强勇敢的活着。

  WANG:嗯。

  Ybs12350:教育不能靠强制灌输,更不能动辄打骂,而是需要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的做引导或说服工作,如果暂时不能说服,那也不要紧,社会会让他明白做人的道理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啊,确实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2020-06-15于武汉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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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6:41:30 | 只看该作者
上访者遭遣送并殴打致死,旅馆“卖信息”给截访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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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都小乙哥
让开,我要开始吹水了4小时前


本文转载自澎湃新闻。
牛力团伙从事将上访者遣送回原籍的生意,该团伙在遣送上访者陈裕咸时,将其殴打致死,近日,牛力等12名截访人员被判刑。
6月16日,记者从陈裕咸的儿子陈维树处获悉,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2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12名截访人员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14年不等。
判决披露,牛力是通过与小旅馆建立联系,从“信息员”处得知陈裕咸上访的行踪,然后安排人遣送,为此,牛力提出的价格是2.5万元。
陈维树称,家属认为法院未查明该案中涉及的部分问题,会以书面的形式将家属的意见反馈至公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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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部分)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上访被团伙遣送遭殴打致死
陈维树称,他父亲上访,是因为2005年被指卖假种子,受到江西省上犹县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农户损失。但在2007年,上犹县公安局就作出上公刑撤字(2007)053号撤销案件决定书,认为陈裕咸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陈裕咸销售伪劣种子案。陈维树称,不知因何原因,这份决定书并未及时送达其父手上。
2017年6月3日,时年61岁的陈裕咸到达北京西客站,当晚住在亲戚家。第二天上午,亲戚又按照陈裕咸的要求,将其送到西客站。
几个小时后,陈裕咸即被牛力团伙成员盯上。
《判决书》载称,经审理查明,牛力从他人处获悉陈裕咸从上犹县来京上访,在确认陈裕咸的身份后,指使牛铁光安排人员、车辆将陈裕咸遣送回原籍。2017年6月4日15时许,牛力团伙成员将陈裕咸押送至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附近看管。途中,因陈裕咸不配合,遭到殴打。18时许,团伙成员按照牛力要求用小车遣送原籍。后在遣送过程中,陈裕咸多次被殴打。牛力获悉陈裕咸被殴打后,并未制止暴力殴打行为,仍指示继续将其遣送回原籍。
当日21时许,团伙成员发现陈裕咸呼吸、心跳异常,将其送至医院时已死亡。经鉴定,陈裕咸符合被他人用钝性外力反复多次作用头颈部、躯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躯干部受多次外力作用致双肺多发损伤和限制性体位可促进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体表损伤呈新旧不一表现。在获悉陈裕咸死亡后,牛力团伙部分成员潜逃,并将陈裕咸的手机、头盔、迷彩包、手拉车等物品扔弃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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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裕咸(证上是曾用名“陈裕闲”)生前工作证。法院认定截访团伙系恶势力
《判决书》显示,截访团伙一共有12名成员,其中年龄最大的为牛力,1976年出生,是团伙里唯一的“70后”;年龄最小的有3名,均为1992年出生。该团伙中共有5名“90后”,部分成员有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前科。
该团伙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判决书》载称,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明,牛力冒充信访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将外地来京上访人员遣送回原籍的活动。牛力获取并确认上访人员信息后告知牛铁光,由牛力或牛铁光联系被告人陈家全等“养车人”提供押送车辆和司机。同时,牛力指使牛铁光联系被告人苏日力格,并雇佣苏日力格及其招聘的人员负责遣送,遣送期间上访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如不配合即受到苏日力格等人的威胁、辱骂、殴打等,其行为具有欺压百姓的特征。2017年初至2017年6月间,牛力、苏日力格、牛铁光等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致死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成员人数、手段特征、违法犯罪次数等方面,均符合恶势力团伙的法定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12名团伙成员共同导致陈裕咸死亡,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牛力、苏日力格有期徒刑14年,其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1年不等。
《判决书》记载,上犹县信访局原局长赖学文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显示,他与牛力见过一面,知道他有个租赁汽车的公司,不知道他是否是公职人员。2017年6月4日,牛力给他打电话说发现上犹县的上访人员,还把对方的身份证号发了过来。
时任上饶县信访局局长的周龙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显示,牛力经常给他们提供上访人员信息,牛力和他们没有隶属关系。他没有见过牛力制作或使用上饶县委的工作证。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经上饶县委办公室核实相关记录,没有署名“牛力”“牛铁光”等人的上饶县信访局工作证件的制作及发放记录,以上人员不是上饶县信访局工作人员。
旅馆“卖信息”给截访团伙
澎湃新闻根据《判决书》,梳理了牛力截访团伙的工作及获利方式。
《判决书》记载的证人证言显示,牛力以其女友的身份注册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有两辆GL8商务车、两名司机。车辆不够时,就开牛力女友的车,或从“养车人”手里租车。
车有了,还有“打手”。“打手”们自称“保安”,“干的都是送上访人回原籍的事,每次押送一天给100元”。“保安队长”告诉“保安”,要把上访者安全送回原籍,尽量不要动手,实在不成就把人绑起来,不老实就揍。
接下来,就是想方设法获取上访人信息。
上访人进京后要找住的地方,牛力通过与部分小旅馆经营者建立联系,许诺“举报一个非法上访的给300元”。这些小旅馆又雇人(牛力称之为“信息员”)前往北京西客站等地拉客,一旦得知对方是来上访的,就立即将上访人的身份证信息发给牛力,交给牛力核实。
根据旅馆发来的信息,牛力与上访者户籍所在地的信访部门联系,核实身份后向“责任单位”报价。《判决书》记载的证人证言显示,在截访陈裕咸时,牛力提出的价格为2.5万元。谈妥后,牛力再跟宾馆经营者联系,询问上访人所在地点,派人将其截走。
牛力供述称,他没有跟信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也没有纸质的协议或合同。(将上访人)送回去一般是8元一公里,他实际挣2元差价。地方把钱给司机,司机把钱带回给“养车人”, “养车人”再把钱给他或牛铁光。地方有时给现金,有时转账,要发票就开具汽车租赁发票。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朱雷)
网友评论

  • Bluelynx

    与截访关联的地方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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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脚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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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上这新闻,观网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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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蓝之伤


    幕后黑手难道不是地方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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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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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圈养黑恶势力,拦截上访人员,就这样还扫黑除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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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能狂怒


    作为一个案件经历者,我觉得国家现在挺大的悲哀是基层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稀泥。谁硬帮谁,老实人就只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法律在基层从来都是对付老实人的武器。老实人被安排了,事件也就了了。这就导致被“安排”的,心有不忿的老实人只能上访找出路。然后催生了“截访”这个行业。
    民意是流水,堵不住的。即使用土堵住了但是一直在那里。希望国家不要等到什么时候溃坝了再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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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5894215241962


    Bluelynx与截访关联的地方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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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联系下一个截访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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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初学者


    这是致死的上访,没致死的上访海量了,这问题不知道在风闻能否发出来,这问题真的可以写一篇百万字的论文。解决不了问题,又怕影响政绩,一代代班子的积累,你可以理解为古代某些大理寺一下子处理数以万计的案子了!
    4小时前查看回复 2        [url=]举报[/url]        [url=]分享[/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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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小剑


    这人世间到底有没有公平正义有时候真让人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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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意大利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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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馆呢,地方人员处理了没有?都是帮凶,只定故意伤害罪? 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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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azyrainy


    劫访的是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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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6:51:48 | 只看该作者
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作者:习近平    来源:“求是网”  发布时间:2020-06-16 08: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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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栗战书主持闭幕会并发表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本文为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发表于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习近平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之后,我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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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摄】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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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链接民法阶级性历史沿革 劳资关系:泰勒-福特-丰田+生吃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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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惩罚员工生吃蚯蚓、泥鳅,当地市监局:正在处理中 来源:澎湃新闻2020-05-30 21:34 5月30日,贵州毕节。一装饰公司惩罚业绩不达标员工生吃蚯蚓、泥鳅等,有员工称看到后腿都软了。公司表示钱不是白来,有奖有 ...
2020-5-31 02:30 - 焦典 - 前中后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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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资产超200亿”副院长张家慧将受审
时间:2020-06-17 08:0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

多名张家慧案举报人、代理律师向“政事儿”证实了上述消息,称此前已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一名将于17日出庭的代理律师表示,由于案情比较复杂,估计庭审会持续几天。

张家慧被指控涉嫌三宗罪。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19日曾通报:张家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家慧生于1965年3月,曾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等职。2012年起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8年,因被偷拍打麻将遭敲诈、被举报“资产超200亿”等问题引发关注,有媒体称其为“最富法官”。

对网络反映的问题,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海南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去年11月29日公报了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

经评估,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就在张家慧被提起公诉前,今年3月16日,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对刘远生批准逮捕。

“政事儿”(xjbzse)撰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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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获刑11年
时间:2020-06-17 07:5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据央视新闻消息:6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6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项俊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项俊波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也就是说,该案从一审到宣判,时隔两年时间。而且,检方指控项俊波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法院审理认定了1862万余元。

项俊波1957年1月出生,曾长期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曾任央行副行长(2004年—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行长(2007年至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2008年至2011年),保监会主席(2011年至2017年4月)。

2017年4月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通报中称:经查,项俊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员工录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项俊波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项俊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8年4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项俊波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项俊波简历项俊波,男,1957年1月出生,重庆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

1993.01—1996.04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1994.02任)1996.04—1996.11审计署审计管理司副司长1996.11—1998.05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副特派员(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特派员1999.12—2001.02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2001.02—2002.02审计署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2002.02—2002.11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兼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11—2004.07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2004.07—2007.06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上海总部主任、党委书记(2005.08)2007.06—2008.12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8.12—2011.10中国农业银行(改制后)董事长、党委书记2011.10—2017.0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主席、党委书记

2017年4月被查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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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坠亡小学生遗体已火化,涉事老师未公开露面

2020年06月17日 16:56:09
来源:红星新闻







6月17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坠楼身亡女生缪某某的遗体已在金坛殡仪馆火化。目前,缪某某家属仍然处于悲痛中,袁某美老师尚未公开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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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缪某某遗体在此火化

家属仍沉浸在悲痛中:“谢谢大家关心”

当日上午9时15分左右,红星新闻记者在缪某某家见到了缪爸爸和缪奶奶,两位亲属面带悲伤、情绪低落。缪爸爸说目前一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暂时不能接受采访。“每天打进来的电话很多,我们也没有时间和心情接电话。谢谢大家的关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袁某美老师所住的小区与缪家只隔一条街道,缪家到袁家步行只要10几分钟。但是,缪某某家长指责袁老师,在孩子坠亡后一直没有露面,家属也联系不到袁老师。

据袁某美的邻居介绍,近段时间袁老师一家好像不在家,没看到夫妻俩出入,家里平时住的就是袁老师和她丈夫。“袁老师平时很随和,客客气气的。”

警方:对无证据显示老师打骂和排除他杀结论负责


红星新闻记者从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调查阶段通过走访45名学生和老师等人,得出的结论就是没有证据显示课堂上袁某美有打骂缪某某的言行,并排除他杀的可能性。

“我们对作出的调查结论是负责任的,这个大家可以放心。”该负责人表示,金坛警方也注意到,有网友希望警方能公布学校的监控视频和走访学生时获取的材料。“我们也相信,只要把视频和材料公开,网上的质疑就可以消除。但是,不能公开。”

该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监控视频一旦公开,会对死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家属并不愿意公开视频。至于走访学生形成的材料,因这些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学生家长也不愿意公开他们的材料。

“调查结果就是两点:一是没有证据显示课堂上有袁某美打骂缪某某的行为,二是排除他杀。”该负责人表示,对这两点结论,金坛警方肯定可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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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11:31:30 | 只看该作者
涉事教师承认曾掌掴常州坠楼女孩,官方:收红包、违规办班属实
2020-06-18 08:32:15  来源: 观察者网风闻社区   作者:到底是鱼露还是鲈鱼

  6月4日,江苏常州金坛区河滨小学一女生缪某某作文课后跳楼坠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00

  澎湃新闻17日报道称,涉事教师承认去年曾掌掴女孩,官方也证实教师存在办辅导班、体罚及收红包等行为。

  金坛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老师袁某美曾在2019年暑假办作文补习班,接受过缪某某家长的500元红包。

  针对此事,纪检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将另立调查组,对袁某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新发现的体罚、办辅导班、收红包等行为会作为日后调查的证据。

  目前,调查组已组织缪某某家长与校方、警方、教育局协商补偿事宜,但还未达成共识。

  袁某美生于1974年,46岁,1993年开始从事教师工作,教龄27年,系金坛河滨小学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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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16:47:30 | 只看该作者


儿子欠债去世后 吉林71岁患癌母亲两度被列为老赖

2020年06月18日 13:09:13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限制消费令显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分别将73岁和71岁的老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债务人为他们已去世的儿子董某。2019年,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曾冻结董某母亲马某丽的银行卡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两名老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同年法院解除冻结并取消限制消费措施。

据董某的父亲董某平介绍,此次法院再度冻结其账号,但其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文书。妻子马某丽患癌多年,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以及基本养老金是二人唯一生活来源,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可能会导致妻子死亡的后果。

6月18日,董某平的代理人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已于6月17日向宁江区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撤销法院的执行裁定,解除对董某平夫妇名下全部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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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董某平夫妻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儿子欠债去世后,七旬父母被列为老赖

董某平、马某丽为北京退休市民,其子董某与执行申请人张某华有经济纠纷,后董某死亡。2018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2018)吉0702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5日,张某华借给董某5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债权凭证。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董某分期偿还张某华借款合计10万元,尚余40万元未予偿还。2018年3月20日,董某去世,其父董某平、其母马某丽、其女为其法定继承人。法院判决董某女儿、董某平、马某丽在继承董某遗产范围内偿还张某华的借款本金40万元以及利息。

2019年,张某华向宁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董某平、马某丽名下的银行卡进行查封、冻结,并限制消费。董某平和马某丽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同年7月5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解除对马某丽的银行卡冻结并取消限制消费措施。裁定书显示,张某华未提供证据证实异议人马某丽继承遗产,且马某丽的工资收入也不属于遗产。

裁定生效不到一年,宁江区人民法院又以相同的理由查封了两位老人的银行账户。董某平介绍,今年6月,他去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存款被查封、冻结。

记者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得知,宁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即做出了恢复执行,重新将董某平、马某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理由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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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丽的诊断证明书。受访者供图

71岁母亲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董某平认为,法院执行行为存在程序违法。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法院于2020年4月20作出了恢复执行,再度冻结其夫妻二人的账号,但其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文书。

此外,董某平表示,冻结的财产是二人唯一经济来源,是维系日常生活必需的生活费用。董某平称:“我和妻子都年过七旬,靠退休金维持生活,法院查封了我们名下的包括养老账户在内的所有银行账户,导致我们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为老伴支付相关的治疗费用。”

记者了解到,马某丽于2012年患上头皮鳞状细胞癌,经过多次手术,目前无意识、不能言语交流、生活不能自理。目前,马某丽仅能靠呼吸机、导管流食维持生存,日常医疗费用开支巨大。

2018年6月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马某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月18日,董某平的代理人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表示,已于是6月17日向宁江区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撤销法院的执行裁定,解除对董某平夫妇名下全部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许浩表示,董某平夫妇名下的财产不是原债务人董某的遗产,不应被查封、冻结。债务人董某遗产没有进行继承分配,董某平夫妇并没有取得董某的遗产,他们名下的财产是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休金和个人存款,这些财产不是董某的遗产,法院查封他们名下财产的措施,明显不符合民事判决的规定。

董某平的另一位代理人张忠启律师认为,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是董某平夫妇维系日常生活必需的生活费用,查封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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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律师:王振华律师要求对其无罪释放 恢复全国劳模等荣誉
蛋总t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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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月17日,经过16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与此同时,王振华身上的社会荣誉也被一并摘下。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有媒体获取的一份由文件披露,王振华因涉嫌犯罪,撤销其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上海市工商联十四届常务委员、执行委员职务。
经查询上海市总商会官网发现,王振华已不在“副会长”名单之中。
实际上,据江苏省人社厅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月29日就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对此,王振华代理律师陈有西在6月18日发表“律师声明”透露,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法院宣判后,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关注,陈有西等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也引起很大争议。
在声明中,陈有西律师还称,“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6月18日,受害女童代理人计时俊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王振华的律师除了要求法庭对王振华做无罪释放外,还表示要恢复王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
计时俊说:“也就是说,陈有西和李肖霖要为王振华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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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问到王振华案共犯周燕芬的律师是否也为其做无罪辩护时,计时俊回答,他们俩的律师都是王振华出钱聘请的,周的律师开始态度不确定。
“王振华和周燕芬各自有两位辩护律师,这四位律师都是王振华出钱聘请的,周的律师是配合王振华做无罪辩护的。但是,周的律师开始态度不确定。法官要求他们明确到底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他俩只能称,在为周做有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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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17:13:19 | 只看该作者
挖掘机拆校门,这名城管局长太“霸道”

时间:2020-06-19 11:3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周蓬安:用挖掘机拆校门,这名城管局长太“霸道”

    6月12日,广西贺州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发文称,疫情防控期间,该县城管局局长苏佩忠不登记开私车闯校园。之后他想进校取车时,因沟通不畅,找挖掘机拆除校门。13日,官方通报称,当天城管局对该校违章建筑进行正常拆除。14日,校方对通报内容一一否认。(6月16日《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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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个古老的成语叫“官官相护”,意思是指官员之间互相包庇。中国还有一句古老的俗语叫“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虽然现代政治已大大压缩了以上两种容易造成“社会不公”现象的操作空间,但围绕很多社会热点事件,时不时还会出现类似的现象。比如近期被网上热议的“常州小学生作文课后坠楼身亡”一案,官方对当事老师的袒护,被一步步的调查结果所揭穿,因此也从“学校此前未发现涉事老师袁某有违规情况”,到“至于新发现的体罚、办辅导班、收红包等行为,会作为日后师德师风专项调查中的证据”。尤其是涉事教师承认去年曾掌掴女孩,等于是给她领导一记响亮的“耳光”。

    因为“民不与官斗”,坠亡女生班级家长群里,多名家长为老师点赞。这就不仅仅是家长群变成“马屁群”,家长普遍变成太监这么简单事情了,这其实是“反人类”的举动,可以说是“猪狗不如”的举动。我曾经就此评论,这些家长就不担心自己的子女重蹈覆辙?该案反映出人性最为肮脏的地方,除了家长集体点赞外,还有同班同学的集体冷漠甚至集体撒谎。当然,这不能怪孩子。“淫威”这两个字,孩子们从小就体会得特别深。

    再回到“城管局局长用挖掘机拆校门”事件上来。该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按照视频显示的情节,如果校方所说的过程真实,则相关部门就是明显“包庇”苏局长了。要知道,在那个“隔离”时期,你无论是去一个单位、一个小区还是一个村庄,登记、测体温是防控人员近乎法定的操作步骤,苏局长拒绝登记测体温、开私车闯入校园停车,如果换个普通百姓,极有可能会被值班人员打翻在地,然后警方来人手铐伺候,甚至还会反铐。苏局长不愧为公职人员,在当地也更是实权官员,学校保安因此“矮了三分”,可苏局长因取车受阻,就当场写下一份违规违建警告通知书,随即召集大批城管动用挖掘机拆校门,还打伤他人,这就不但“霸气十足”,更是“匪气十足”了。

    该事件虽然“有视频有真相”,但一直迟迟没有处理,明显是相关部门“下不了手”。钟山县网信办回应称,对于网帖视频反映苏局长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登记和测温等不当行为,县纪委监委已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理结果也分别于2020年5月29日和5月30日对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进行了答复。

    也正因为这个处理结果有明显偏袒苏局长之嫌,不能令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满意,校方认为有关部门在给出的答复里对苏某滥用公权力打人、拆除学校大门绝口不提,难以接受,学校才公开了2月28日的校园监控视频片段。学校同时发文称,钟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苏姓局长“很强势,开私车闯校园,拒绝登记测体温,带头拆校门”。

    苏局长确实很强势,而他强势的资本或许就因为此地也有“官官相护”这么个说法。当地纪委副书记针对校方不满就表示,不能听信一面之词,纪委做的决定都是经过慎重调查的。

    问题是,目前舆论场上更加相信学校一方的说法。如果双方冲突纠纷还有其他原因,也希望纪委这位副书记给予进一步的详细说明,还原事件的详细情节,以给社会一个交代。

    当然,这个“慎重调查”现在看来,未免说得过满了。因为钟山县人民政府已于6月14日发出《关于对贺州市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事件开展深入调查的通告》,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开展深入调查,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作为“吃瓜群众”,我们不妨“让子弹飞会儿”,看看钟山县人民政府的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和当地纪委副书记的说法是否一致?我相信,该案不仅仅涉及到苏局长蛮横不讲理,涉嫌滥用职权,烂施淫威问题,更涉及到“教育尊严”是否需要维护的问题?我相信县委、县政府领导,不会为了袒护一个城管局局长,而那么糊涂。要知道,这件事情已经在网上被热炒好几天了,网民还真的不那么容易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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