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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掩饰下资政-懒政-蛮政 治国死胡同 懂群众路线毛干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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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4:2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包字进城,一包就灵?——也谈市容制服人员围抢老人甘蔗事件
2021-12-08 11:49:5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风雷

  又是南通。

  12月6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上迅速流传。

  一群穿着制服的人,迅速上前,围住一个老人,将其一整车(自行车,竖放)的甘蔗全部收走,放在了一旁的皮卡上,与之相伴的则是路人诧异的目光和老人凄厉嘶哑的“啊啊”声。

  这群人的衣服背面和皮卡车身都写着“静通市容”四个字。

  听着老人的痛哭声,笔者真的崩不住了,这简直是丧尽天良啊!

  这甘蔗是73岁的老人辛辛苦苦几个月地里种出来的,这可是是老人生活的依仗和依靠啊。

  如果觉得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可以进行劝说,可以讲明能做与不能做,或者可以帮助他挪到合适的地方啊。一上来就这么粗暴地对待,这简直是摧毁一个年过七旬老人的希望啊!

  至于所谓的市容问题,本来就是可以逐步解决的。原来许多城市都一刀切地不许摆摊,现在不也是从便民、民生、生存.权等角度出发,逐渐放开一些地段允许摆摊了吗?这不也是管理吗?只不过用的是另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罢了。

  还记得去年4-7月间那全国的地摊经济热吗?总不能将摆摊当厕纸,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一下,为的是“民生”;不需要的时候,直接扔掉,因为“市容”。

  然而,这不是连续五年成为“文明城市”的南通因为“市容问题”第一次上热搜。

  今年9月15日,南通经开区城管驱赶摆摊老人,多次推搡,折断老人秤杆,最后甚至将试图拿回自己东西的老人拎起摔倒地上。注意,是拎起再甩地上,对待的是一个老人。

  然后这位吴姓的协管员被行拘15日,经开区管委会又是登门探望老人,又是责令整改,并且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队伍建设。

  然后,时隔数月,南通另一个区的“城管”再一次用几根甘蔗将自己送上了热搜。

  不过这一次,不再是协管,而是服务外包。

  形成舆情之后,事发地南通海门三星镇镇长表示,视频中制服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与要求理念格格不入,缺乏温情。已约谈公司,对责任人暂停工作,并启动问责程序。并将于7日登门拜访当事人,向其道歉。

  这应该是真实的,不是为了甩锅找的“临时工”,这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群“粗暴执法”的人并没有执法权。

  说到政府购买服务,许多朋友可能会比较诧异。

  然而,这在今天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

  在笔者的经验范围内,至少有两类:

  一类是编外劳务人员,其劳动关系、社保、部分管理都属于第三方劳务公司,与编外人员服务的单位无关,但日常工作事务和管理又接受单位安排,与本单位人无异,这是人的外包,劳务的派遣;另一类,则是物的外包,直接将本应属于公共服务的职能给整个打包,外包给第三方的企业或社会机构,相关单位只负责给钱、监督、管控流程等等——这可以是环卫、市容,也可以是基层社区治理、群众服务工作、基层党建等等。

  可以理解的是,至少在目前的格局之下,编制少,工作人员少,但任务又极重,外包,这是一种无奈之举。

  背后则是一种万事万物皆可市场化的新自由主义理念的渗透与落实。

  在这种理念之下,原本按《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进行委托,这一原则被突破也就成了必然。

  意即,虽然第三方购买的服务涉及到市容,有意无意地就让渡了行政强制权(即“执法权”),这是违法的,不被许可的,但又成为了某种势所必然。

  当地的回应中,这家第三方服务商叫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事发后已经进行了罚款并将其拉入了黑名单。然而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江苏)地方频道输入类似名称只能检索到一家登记在南通海门,名为“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这意味着,这一家公司的愿景,是希望将“生意”扩散到全省?

  公开信息显示,该镇接下来一年期的市容服务外包金额为1080万元。这相当于新的合同刚定下来,然后就出事,上热搜了。

  这还真是新的包字进城,一包就灵啊!这下连行政执法层面的社会治权、管理权、执法权都一股脑给卖了。

  这些第三方公司的临时工,反正拿钱不多,素质也不见得高,手头乍然有权了,自然难免趁机敛财。如果不是这次哄抢的是老人,引发网友的共情和关注,形成舆情了,那些“甘蔗”会不会被他们给吃了?当地有关部门最初的说法竟然还口口声声地称是为了“取证”,然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取证并没有这一项,说是“罚没”还能沾点边。

  当然了,一线小喽啰只是拿点好处费罢了。

  承包的公司当然无利不起早,是要赚钱,甚至要赚大钱的。这时候,“服务”是手段,获利才是目的。难道它就不会一头吃发包方,另一头吃小商贩?

  至于能拿下这么大的单子,靠的究竟是能拉来一帮小弟诈唬人的“实力”,还是与发包方的亲密关系,这就不是我等所能揣测的了。

  下一步,是不是干脆把发包方,镇级的单位整个给打包给“乡.贤”们呢?这不就向传统社会的“XX不下县”给看齐了?多好啊!

  只要这“包”字还在,肯定还会继续出幺蛾子事,只不过下一次不一定是城管,也不一定是南通罢了。

    【文/风雷,本文原载于公众号“疫观全球”,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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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9:46:09 | 只看该作者
“抢甘蔗事件”老人发声:太野蛮了,不原谅他们的行为

2021年12月08日 16:31:38
来源:上游新闻







江苏省南通市三星镇外包市容管理公司人员抢两名老人甘蔗一事持续发酵。12月8日中午,南通市海门区发布处理意见,包括三星镇镇长袁某某在内的6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12月8日,抢甘蔗视频中戴灰色帽子的老人倪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说:“之前从没见过他们,来了啥也没说,直接拿走。太野蛮了,不原谅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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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苏海门,倪先生表示,因为对方抢甘蔗的做法太过分,内心并不想原谅他们。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倪先生介绍,自己今年68岁,三星镇本地人。甘蔗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一年种植数量在3000根左右,一根买8块钱上下。12月6日中午,他推着装有甘蔗的电动车经过三星镇美罗大道和现代大道附近时,被“黑衣人”抢走了车上的近50根甘蔗。

“菜市场里卖不掉,有时就到街上去卖。12月6日,我带了80多根甘蔗出门。中午前卖了30根左右。在被抢那段路,我没卖甘蔗,就是推车路过。从来没见过他们,他们过来时也没说这里不能卖,话都没说,拿上就走了。太欺负人。”倪先生说。

倪先生的老伴称,当时倪先生没有带手机,联系不到家人,还报了警。她是晚上回家才听老伴说起此事。“他说是黑衣人抢走的,后来看了视频很气愤。”倪先生老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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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苏海门,倪先生电动车上的网袋在甘蔗被抢时遭损坏。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12月6日、7日,三星镇和海门区官方发布消息称,抢走老人甘蔗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已停止合作,且纪委已介入调查。

12月7日下午5点左右,三星镇政府等部门到倪先生家登门道歉。“他们说,他们做法不对,然后把扣留的甘蔗还给我了。”倪先生称,虽然他们道歉了,但自己内心不想原谅,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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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苏海门,倪先生的老伴正在处理储藏在地窖里的甘蔗。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当地居民自发组织了“爱心甘蔗群”,帮助老人销售甘蔗。仅12月8日上午,就帮倪先生家卖出了300根甘蔗。另据知情人介绍,涉事公司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12月7日购买了视频中红色帽子老人的2000多根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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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苏海门,当地爱心人士帮倪先生销售了300根甘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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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苏海门,倪先生说向好心买甘蔗的人表示感谢。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上游新闻记者在倪先生家的甘蔗地看到,收割的甘蔗都被储藏在地窖内,目前还有1000根甘蔗没有卖完。而在倪先生家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倪先生电动车上装甘蔗的网袋也被损坏。

而对于甘蔗被抢事件,戴红色帽子的老人则表示不愿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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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海门发布官方通报称,“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中6名责任人被处理。图片来源/海门发布

针对此事处理情况,12月8日,海门区发布官方消息称: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最热评论
禅院蝉鸣 [浙江,杭州网友]
最可怕的一种现象就是,本地混混变成了,治安人员和这种外包人员。
2021-12-08 16:39

琴mnqi [福建,泉州网友]
城市中的小商小贩的确是市容管理方面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也一直是城市治理的一个难点。但即使贩卖甘蔗的老人真的违反了市容规定,也应该去合理地引导,让老人到合适的地方去贩卖甘蔗,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去“铲除摊位”“围抢甘蔗”。同时政府也应该做好监督的作用,不应推卸责任。
2021-12-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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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21:49:34 | 只看该作者
望长城内外:私有制的诱惑
2021-12-09 09:37:4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望长城内外

  这些年,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经不住诱惑,走上了贪腐之路。有的国企贪官在忏悔书中说,自己之所以走上贪腐之路,是从心理不平衡开始的。他们说,不少私营企业老板通过经营迅速发财致富,而自己辛辛苦苦领导管理企业,无论是创造的产值和营业额,还是上交国家的利税,都要远远超过绝大部分的私营企业,可是却只拿一份死工资,看到这些,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就逐渐走上了贪腐的道路。

  有人说这是金钱的诱惑,而我认为,与其说是金钱的诱惑,倒不如说是私有制的诱惑,因为这些国企贪官羡慕的不仅仅是私营企业老板的收入,更是使这些私营企业老板发财致富的制度——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因为他们认为,在公有制企业,自己干得再辛苦,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也是国家和人民的,而只有在自己所有的私有制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才能完全归自己。

  正是因为私有制的诱惑,在前苏联解体前才会有76.7% 以上的高层党政官员认为苏联应该走资本主义道路,在前苏联解体后才会有大部分寡头富翁都是原先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

  也正是由于私有制的诱惑,这些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贪官出了一茬又一茬,屡打不尽。例如,据媒体报道,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进驻了26家央企,本轮巡视“边巡视边落马”的央企高管至少有20名,刷新十八大以来前五轮巡视的纪录。

  其实,私有制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诱惑不仅仅是金钱物资上的诱惑,还有其它一些方面的诱惑。例如,一些私营企业老板可以随意辱骂甚至殴打员工,国企高管敢吗?有的私营企业老板可以在所属企业张贴自己的画像,让员工宣誓效忠自己,国企高管敢吗?

  要知道,这年头,国企高管可是不好当,党和政府管得严,一旦贪腐行为被发现,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一旦成为民营企业家,就像有了护身符,对其经济犯罪问题,不仅众多媒体、名人为其帮腔辩护,有关方面也是“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起诉,能不判刑的就不判刑”。

  所以,这些年不少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精心谋划,与私营企业老板内外勾结,把自己掌管的国有资产一点一点地转变成私人财产,最后摇身一变成为民营企业家。这一来,谁要敢动他,就是“反对改革”,就是“打击民营企业”,就是“想搞运动”。

  过去在毛泽东时代,国家实行的是单一的公有制,如今搞“一国两制”,既有少量的公有制企业,也有大量的私有制企业。事实已经证明,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对党员干部的诱惑就不会消失,对共产党的威胁就会存在,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将会毁灭整个党。

  【文/望长城内外,红歌会网专栏作者。首发微信公号“红歌会杂谈”,欢迎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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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0 13:56:00 | 只看该作者

网传河南平顶山执法人员与群众冲突致伤亡 人躺在道路中央
2021年12月10日 07:55:59
来源:新黄河
近日,河南平顶山市。有网友爆料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有执法人员当街与群众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疑似造成人员伤亡。视频中,一人躺在道路中央,周围多名执法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12月9日下午,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平顶山新华区法院执行局核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跟我们不是一个部门,也属于院里的部门,我听说过此事,目前,法院高层领导正在开会处理,具体发生什么我不太清楚。”随后,记者致电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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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0 15:02:56 | 只看该作者
“黑衣人”围抢老人甘蔗引争议,执法权到底能不能外包?

    2021-12-09 18:07:17

来源: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 周弋博,编辑 马雪】
12月6日,一段“黑制服当街围抢老人甘蔗”的视频引发舆论争议。
视频中,多位身着“静通市容”黑色制服人员把两名推自行车卖甘蔗的老人围住,将其一捆甘蔗全部抢走,独留老人在街上绝望哭泣。
6日当晚,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政府回应称,抢夺甘蔗者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7日,海门区责令有关人员向老人道歉。8日,三星镇综合执法局涉事人员劳动关系被解除,4名责任人员被给予政务处分,三星镇镇长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虽然当地政府及时回应并问责,但强抢甘蔗的并不是城管执法人员,不少网友提出质疑,此举是否滥用职权?执法权能外包吗?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璐律师向观察者网表示,该事件中“黑制服”人员“扣留甘蔗”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必须由行政机关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实施,故三星镇政府的“执法外包”行为已然违法。
刘璐律师指出,行政机关的“外包”行为实质上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从提高行政效率角度来看有其积极意义,但执法权一般不得“外包”,且财政部已于去年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行政机关理应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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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黑制服人员抢老人甘蔗”视频截图
“外包城管”,再次惹议
经多家媒体核实,视频中的事发地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视频中共有两位老人,一位戴红帽子一位戴灰帽子。
戴灰帽子的老人倪先生今年68岁,是三星镇本地人,甘蔗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当天被抢走近50根甘蔗。红帽子老人的姓名不明,其孙女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爷爷推车出来卖甘蔗是为了减轻家中负担,补贴家用。
12月6日晚间,三星镇政府发布通报称,上述视频中身穿制服的人员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
12月7日,海门区官微发布此事后续处理意见,要求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同时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通市容公司”)合作,将该公司列为黑名单,并根据合同条款对该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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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海门区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已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该局有关人员以及区城管局有关人员、三星镇分管副镇长则被给予政务处分。
同时,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被给予诫勉,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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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消息,同日,抢甘蔗视频中戴灰色帽子的老人倪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无法原谅视频中那十多位“黑制服”人员。
12月7日下午5点左右,三星镇政府等部门到倪先生家登门道歉。“他们说,他们做法不对,然后把扣留的甘蔗还给我了。”
“太野蛮了,不原谅他们的行为。”倪先生说,“在被抢那段路,我没卖甘蔗,就是推车路过。从来没见过他们,他们过来时也没说这里不能卖,话都没说,拿上就走了。太欺负人。”
而视频中另一位戴红色帽子的老人则表示不愿再提及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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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 图源:上游新闻
即便本次事件中的责任人员已得到处分,部分网友还是指责视频中的制服人员行为粗暴,缺乏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在寒风中推车卖甘蔗的老人不应遭受如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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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为何执法权也能“外包”?接受“外包”的第三方公司到底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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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调查,静通市容公司曾于2018年进行业务拓展,对外招聘市容管理人员50名,其工作内容为“协助城管对市容市貌进行有效的管理”。
该公司于2020年11月公开的一份资料称,2017年9月,通过海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司顺利承接了海门工业园区的市容管控项目。2018年9月,海门高新区看到海门工业园区的成功案例后,也发布了市容管理服务外包公告,公司中标。2019年1月、3月公司又承接了海门三厂工业园区,海门港新区的市容管控项目。
相关资料称,在管理区域中,每个板块分别设队长和副队长,带领队员对本区域内的城市服务进行综合管理。在常态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公司加大巡逻车投入,与电动车巡逻、步行巡逻相结合,在重点地点全时固守,确保地毯式、无死角、全方位、全时段巡查整治。对跨门经营、乱设摊、乱晾晒、乱停车、乱堆物、乱搭建、乱张贴等“六乱一跨”现象进行说服教育和彻底整治。
“公司对海门市容管理的参与,使摊贩与城管之间多了一个第三方服务管理环节,城管执法人员更多地扮演“裁判者”的角色,“管罚分离”也避免了执法人员“情绪执法”,更好地做到文明和公正执法。”
然而,与这份资料内容不同的是,本次视频曝光后,三星镇政府明确表示,该公司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
据红星新闻消息,今年4月,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与静通市容公司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合同试用期至2021年7月30日,委托承包管理费用总金额为2437万余元,服务内容与该公司此前中标的项目基本相同。
此外,该市容服务外包项目此前曾被另一家竞标公司举报不公平竞争。江苏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显示,2021年6月11日,海门区财政局发布《海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3》,内容为南通阿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诉海门区海门街道办和相关供应商江苏静通市容公司及另一家公司。
海门区财政局此后回复处理结果称,投诉内容中“招标文件设置的‘市容管理服务业绩’评分条款属于设定特定金额合同业绩,构成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理由成立。
投诉人陈先生表示,他认为招标文书有倾向性,“相当于为对方(静通市容公司)量身定做的,所以他能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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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公司工商信息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与本次事件类似的“外包”争议,此前也有发生。
今年3月28日,一段视频被大量转发: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员,要求沿街药店撕掉玻璃窗上的店名标识,并表示这是桐乡市政府要求,不执行便“格杀勿论”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事后表示,该人员系第三方外包服务公司人员,在操作上存在失误,对上级的要求领会有问题,已责成第三方外包公司对该人员停职调查。
该事件曝光后,涉事外包人员“官威”十足的恫吓一度引发网友们关于“执法权能不能外包”的争论。时隔大半年后的今天,这个问题再一次被摆上了台面。
外包”是否合法?律师:执法一般不允许“外包”
从法律角度上来看,“粗暴执法”和“执法外包”是两个层面的争议。
前者则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重点在于判断执法行为本身是否合乎法定程序,是执法手段层面的问题。
后者是指行政机关将权力委托给第三方行使,重点在于判断该项权力究竟能不能委托,以及被委托的第三方是否符合接受委托的条件,是执法资格层面的问题。
然而,如果某项权力本来就不允许“外包”,第三方就不会具有执法资格,无论有没有“粗暴执法”都是违法的。
上海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璐律师向观察者网表示,“外包”较为正式的说法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其本意系将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志愿者等主体纳入城市管理的系统中来,用以缓解基层政府与执法单位经常面临事多人少的现实困境,有利于充分发挥治理投入的效果和效率,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这些工作方式的创新,并不意味着行政执法权力与责任的转移。同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刘璐表示,以“外包”形式开展工作时,首先要明确该服务类型是否能够外包,尤其是涉及到行政执法时,一般不允许外包;其次,采购服务时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根据服务的类型及涉及的金额,必要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再次,应当保障采购的服务质量过关。
“同时,机关单位应当建立采购服务考核制度,确保采购的服务符合要求。将服务外包后,外包方是以该机关单位的名义对外提供服务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观察者网也注意到,《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均允许行政机关将许可权和处罚权委托给第三方实施,但同时也对委托程序和受托对象作出严格的规定,并明确责任主体为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不过,法律允许“外包”并不代表所有的权力都能“外包”。从本次事件中静通市容公司人员的行为来看,三星镇政府的“外包”属于违法行为。
刘璐指出,静通市容公司对老人所卖甘蔗进行的所谓“暂时扣留”,实际系法律概念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然而,《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实施。与此同时,行政强制措施也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换言之,本次事件中“黑制服”夺走老人甘蔗的行为,不仅不能被“外包”,即便不“外包”也必须要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而静通市容公司明显不具有相应的执法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刘璐同时指出,即便不考虑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有没有执法资格的问题,其所谓的“执法程序”也是严重违法的
“行政强制措施在实施时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当场告知老人采取暂扣措施的理由、法律依据并听取老人的陈述和申辩,还须告知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制作现场笔录需由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最后还需制作并当场向老人交付扣押甘蔗的决定书和清单。”
“显然,该公司并未按照上述程序‘执法’,其违法行为应由基层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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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黑制服人员抢老人甘蔗”视频截图
刘璐称,由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承接主体要求和禁止纳入范围,建议行政机关在“外包”时严格遵守该规定,同时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统一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六条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第十条 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四)融资行为;
(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如此,才能真正发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价值所在,充分发挥治理投入的效果和效率,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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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6 18:18:48 | 只看该作者
八旬老人烧柴取暖被封炕 乡政府回应

2021年12月15日 23:07:41
来源:新京报







【八旬老人烧柴取暖被封炕 乡政府回应】12月14日,山西运城盐湖区一份处理两名80多岁老人违规用吊炕取暖的通报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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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显示,当地对两老人吊炕封堵并拆除烟囱,分别对子女罚款2000元。记者走访得知,两名老人为单独居住,取暖的吊炕均因烧柴冒烟后被发现,事后村干部送去电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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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村乡政府负责人表示,网传两老人子女被罚的情况通报系草稿,其实并未罚款。该负责人说,禁煤区内露天烧冒烟的炭、柴都不允许,它会影响空气质量,目前正想办法进一步解决老人取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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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式支配社会-政治-精神生活 社会关系==验改开得失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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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哪些纪法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11-30 21:1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女子王某因殴打年过七旬的母亲,被公安机关行 ...
2021-11-30 23:35 - 焦典 - 焦点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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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8:27:40 | 只看该作者
多地要求拆除电动车挡风被 车主:这大冷天还怎么出门

2021年12月17日 17:07:48
来源:[url=]武汉晨报九派新闻[/url]







据新安晚报报道,2022年1月1日后,合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电动车加装遮阳篷,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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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交管部门要求拆除挡风被、挡风板】

安徽合肥:2022年1月1日起电动车加装遮阳篷将一律强拆

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等工作被提上日程。从12月1日起进入劝拆助拆阶段,明年转入强拆严管。

河南泌阳:严查电动车挡风被、遮阳棚

10月20日,根据前期工作部署,泌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各个路口,对在电动车上非法加装挡风被、雨伞或车篷、未进行登记编码、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不戴头盔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河北石家庄:电动车私装车篷影响视线,交警现场拆除保安全

12月10日,石家庄交警全面强化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控,严查严管严治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车、拼装车,以及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

四川遂宁:责令拆除

据遂宁公安,2021年4月21日以前,已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请主动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车主:这还怎么出门?】

大部分城市主要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例如有江苏淮安网友在网上询问电动车挡风被是否禁止安装,安装后是否会受到处罚?淮安警方指出挡风被虽然可以挡风,但使用过程中并不安全,建议主动拆除,目前对于安装挡风被的电动车,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进行处罚。

然而对于严查挡风被、遮阳棚的城市,部分车主表示,难道就因为自己买的是电动车,就活该大冬天被冷风吹着直打哆嗦吗?还有车主说,“没有挡风被真的会被冻僵,手都被冻僵了,把手都握不住”。另一部分车主则认为,整治应该从源头抓起,对市场销售行为进行禁止。

【“挡风被”频惹祸南京一辖区7天就有5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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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面上使用最多的“挡风被”均为护住胳膊和腰的连体“全包围”样式,人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用带子和粘扣将人和电动自行车系在一起。虽然能起到一定的防寒作用,但由于体积普遍偏大,极易与旁边物体发生钩挂,产生危险。

11月10日上午,在南京一市场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两辆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其中一辆想要从左侧超车,不料车把手被另一辆车的“挡风被”勾住,导致两车的驾驶人都被拉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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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的是,这起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交警介绍,仅在东山中队辖区,从11月开始,就接连有类似交通事故发生,一周至少有5起受伤事故,都是“挡风被”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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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国,近年来“挡风被”引发的安全事故也不少。今年年初,福建安溪县部地区的温度降至零下,一摩托车驾驶员的挡风被连着车把,致使车辆转动出现问题,重重摔倒在地,虽然驾驶员佩戴了头盔,还是头破血流。4月2日在杭州,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摔倒,挡风被缠住他的脖子,差点造成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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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电动车的外形尺寸,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是特征。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装挡风罩、遮阳伞等装置,属于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也就是外形尺寸)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新安晚报、江苏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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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9:01:01 | 只看该作者
山西运城:老百姓的炕说封就封,资本家的污视而不见

2021-12-17 11:35:43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红色卫士



  近日,山西运城盐湖区吹响号角、拉起战旗。领导干部一线指挥,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环保铁军冲锋陷阵,一场声势浩大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来自运城新闻联播)。

  群众满心期待,以为长期困扰他们的污染问题将得到有力的解决。但出人意料的是,运城市锻造的环保铁军的铁拳没有砸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反而向80多岁的农村燃煤老太太发起了冲锋。

  当地盐湖区冯村乡的两位老人80多岁的老人因违规使用吊炕被处罚,吊炕被封,烟囱被拆。虽然给老人提供了一个“小太阳”,但是无济于事,老人只能穿着衣服入睡。原来这就是铁腕整治污染,真是够铁的。当地还打了草稿准备对老人的子女罚款2000元,但在媒体曝光之后,此事不了了之。

  当地是净煤区,我们先不说在农村一刀切净煤是否合理,当地官员把环保铁拳砸向独居高龄老人,这是“为人民服务”的人该干的事吗?

  即便你们是秉公执法,难道就不能想好善后办法再处理?

  万一老人出什么意外谁来负责呢?

  你们为了完成上级的要求就可以不顾实际和群众的死活?

  运城是关公故里,如果关公看你们这么搞,一定会路见不平一声吼。

  当地的领导真的是铁面无私吗,并不,他们是专门捡软柿子捏。

  今年8月份,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在暗访巡查中发现三处工地污染严重。他们却没有雷厉风行的立马让涉事工地停工整改,而是在近两周的内多次通报,但资本家就是不整改。后文如何,我们并不知晓。

  面对资本家的污染,当地环保铁军怎么就软了呢,是不敢硬碰硬还是有什么猫腻?面对势单力薄的老人,在封炕之前,能不能先“通报”一下呢?

  他们口口声声要治理污染,没想到却是双重标准:

  老百姓的炕说封就封,资本家的污视而不见。

  笔者在网络搜索相关消息,发现运城在2019年就曾因治污不力被山西省约谈督办,但直到今年,还有大量污染企业被长期举报却无人问津。

  看看这些触目惊心的污染,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相关部门的推诿扯皮和投诉无门,运城市的环保铁军又到哪里去了呢?

  当然,我们也看到当地处理了一些企业。但是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得到处理了吗?对农民和资本家搞“双标”我们可以理解,对资本家为什么也要搞双标呢?还是说,只是抓几个典型,让大家看到农民没有向资本家偏心呢?

  农村的百姓烧柴和煤取暖,对环境的污染究竟有多大,为什么要一刀切似的封他们的灶?烧电和烧气的成本相比于烧煤的成本高了多少,农民能承受吗?

  用什么方式取暖最好,难道住在城里楼房的领导比农民更有发言权吗?

  像运城这样,对老百姓瞪眼,和资本家暧昧的例子还有多少呢?

  红色卫士

      【文/红色卫士,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红墙往事”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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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20:48:43 | 只看该作者
山西孝义盗采煤炭事故致21人被困 市委书记、市长被免职
2021年12月17日 18:17:45
来源:央广网微博
1294人参与180评论
12月17日下午,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免去赵建喜和杨光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职务,提名免去何一帆的孝义市副市长职务;同时,任命刘世庆为孝义市委书记,任命郭清智为孝义市委副书记并提名为孝义市市长人选,提名褚占峰为孝义市副市长人选。

12月15日23时许,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一起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致21人被困。截至发稿前,已有20名被困人员成功获救,另外一名被困人员仍在搜救中。(记者 郎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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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閑饮茶 [广东,佛山网友]

雷霆手段打击贪官,没有保护伞,能开私矿?
2021-12-17 18:22

听话De门罗_筱滨 [福建网友]

不是罢职!应该负法律责任!
举2021-12-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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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8 11:59:15 | 只看该作者
河北霸州出现大规模乱罚款 有乡镇月均罚没收入增加80倍
2021年12月18日 10:00: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明令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但是,仍有个别地方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规。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近日派员赴河北省霸州市进行了明察暗访。督查发现,霸州市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违规出台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向下辖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组织开展运动式执法,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强烈不满。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21年9月份,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霸州市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10月份,为弥补财力紧张及不合理支出等产生的缺口,霸州市在6月份已经完成非税收入预算7亿元的情况下,向下辖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解下达了3.04亿元的非税收入任务。11月份,为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违规设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考核,明确税收收入得分权重为20%,非税收入得分权重为80%。在霸州市采取多种督导措施的推动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街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多种名义,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罚款、摊派、收费。据不完全统计,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元,是1—9月罚没收入(596.59万元)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元。11月份,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此次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手法五花八门,逐利特征明显。

一、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如,霸州经济开发区辛章办公区通知各村街书记(主任)领取《霸州市工业企业普查信息情况表》和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要求村街书记(主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占地面积,以1万元/亩的标准,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转款。随后,各街村书记(主任)采取现场告知、电话通知或由房东转告等方式,以上面有要求等说法,直接让企业转账交钱,并将企业转账记录等报送辛章办公区登记开票。11月10日—12月6日,辛章办公区共有309家企业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转款688.14万元,缴费金额4000元—50万元不等。

二、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段乡在1—9月非税收入41.5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非税收入2166.5万元的目标任务,派出所有包村干部、执法人员、村干部等对全乡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并罚款。10月30日—12月8日,该乡以“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为由,对63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1424.5万元,平均每天处罚16家企业,平均每个企业罚款2.23万元。638个处罚案例均缺少必要的法律文书。再如,11月1日—12月6日,岔河集乡重点选择辖区内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38家企业,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名义集中实施高额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86万元,其中罚款10万—24万元的企业4家,罚款25万—60万元的企业5家,相关处罚手续均不完整。7家接受高额处罚的企业因不愿留下行政处罚记录,该乡综合执法队违规将其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拆分到未实施执法检查的其他企业。

三、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杨庄乡在1—9月罚没收入4.09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收缴1395.91万元的目标任务,并将其摊派到全乡20个村街,由村街干部向辖内企业直接收取费用,并通过乡财政所交至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为加快摊派收费进度,东杨庄乡对村街任务完成情况每日进行统计排名。10月1日—12月6日,东杨庄乡摊派收费合计455.6万元,其中11月份摊派收费429.3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0.45万元)的945倍。督查组实地暗访的苑口村被摊派收费任务45万元。该村将全村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为两类进行摊派,一类企业10000元,二类企业5000元。11月24日—12月6日,该村9家一类企业和15家二类企业交款16.5万元,没有任何收据。

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出现的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直接抵消了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有些地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的情况,没有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依靠非税收入特别是罚没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的冲动仍然强烈。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要规范政府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保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乱象,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与民争利、扰民渔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经督促,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截至12月16日15时,霸州市已经向22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款5472.82万元。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国办督查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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