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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魔化 主席领导 真实人民公社制度成熟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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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5 14:5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姜伟岗:人民公社——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道路的伟大探索燕凌斯 · 2007-01-26 · 来源:文革研究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道路的伟大探索
姜伟岗
  人民公社是我国广大农村曾经长期实行的集体经济体制,它在历史上存在了25年之久。自从上世纪80年代被撤销,至今已有20多年,但在农村,仍然有不少农民还是称乡镇叫“公社”,称村叫“大队”,村民叫“社员”;对于那时的领导机构之精简,干部之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社会风气之良好等,更是群众赞声不绝的口碑,足见公社影响之深远。如何历史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人民公社,这不能不是值得研究的一个大问题。
  公社化以来,中国农村变化历尽沧桑,在不同时期和阶段上,公社的状况和作用有所不同。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时期说明。
  一、人民公社的建立是当时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从群众中产生的,其科学、创新意义不容否定
  人民公社是根据1958年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建立的。在当时“大跃进”浪潮推动下,只三、四个月的时间就在全国除西藏以外的广大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形成“公社化运动”。对于公社化,国内外不乏批判的议论。有人认为它是毛泽东等少数人“一时头脑发热提出来的”、“完全搞错了”。但是全面看来,问题决不是这样简单和肤浅,回顾当时的历史可以看出:人民公社的建立具有客观必然性,它既是群众的创造,又是我们党探索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道路而取得的宝贵成果。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我国经济形势很好。1957年农业获得大丰收。主要农副产品产量都创历史最高纪录,粮食产量达3900多亿斤,棉花产量达3280万担,分别比1952年增长20%、26%。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在这前后毛泽东多次提出要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任务,要迅速掀起一个生产建设的群众运动。1957年10月中央制定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简称“四十条”),对今后十年的农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在讨论和贯彻农业发展纲要中,1957年冬、1958年春各地出现了一个以兴修水利为主的生产建设热潮。当时农村形势的确鼓舞人心。
  但是,当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农业合作化之后,全国建立了数十万个大小不同的合作社和高级社,它们在规模、管理和分配上差别很大、很不统一。在大规模进行水利建设中,一些大型水利施工必须打破村、社、乡之间的界限,对土地、工程施工、劳动力、投入和受益等问题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搞好协调和协作。这样,有些一村一社的小规模合作社就不适应,必须进行合并。另一方面,当时有些跨乡、跨村交叉建立的合作社与行政划分很不一致,不易进行管理,在县、乡、村和合作社之间经常出现矛盾。正如毛泽东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所说:“在国家同合作社之间,在合作社同合作社相互之间都有一些矛盾需要解决”。
  这种情况说明:在实现农业集体化之后,中国农村社会应建立什么样的结构模式?应采取何种方式对集体经济进行领导和管理?如何大规模、迅速开展农业基本建设?中国农民应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中劳动和生活?这是当时中国社会必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既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又不能正确处理已经出现的各种矛盾、以实现党和政府对农村的有效领导,更谈不到各项事业协调、全面发展。
  当时国外的现成模式就是苏联的集体农庄。但是毛泽东对它并不赞成,早在1956年他就多次批评那种照抄照搬苏联经验的做法,强调不能走苏联的老路,要走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而究竟路子是什么?对此问题当时上下曾进行过一番讨论。毛泽东向来都很注重从群众实践中总结。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他多次热情地赞扬中国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建立人民公社问题上也是如此。实际上,早在毛泽东和党中央提出办人民公社之前,有些农村就已经在原来高级合作社基础上办起了各种形式的“公社”,例如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等。1958年夏毛泽东曾到河南、河北和山东一些地方视察,对“人民公社”的经验给予肯定。例如:当他到达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时,看着大门上的牌子,他高兴地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在视察山东省历城县北园乡合作社,当听到省委领导同志汇报说准备办大农场时,毛泽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就这样逐渐产生出来。
  公社初期所采取的许多具体做法也是从群众中产生的。例如办公共食堂,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后,有的农业社就自发地办起了公共食堂。1958年7月间,一份关于湖北省京山县合作乡“八.一”社常年办公共食堂的经验材料送给毛泽东,反映那里的公共食堂很受欢迎,并且总结出“四大好处”:解放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劳动力;节约粮食、燃料、减少社员个人支出;有利于发展养猪等。对此毛泽东很感兴趣,批示在《红旗》杂志上发表。①类似这样来自基层的经验,报刊给予报导是正常的。但是到了各地就不分具体情况,一律用行政命令方式加以推广,以至出现一哄而起的现象,造成劳动伤财。这不仅在历史上而且在现实工作中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设想在当时环境能防范这种不良风气,似有些不大可能。关键在于,发现问题之后就及时进行纠正。
  ①《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卷第142页。
  事实充分说明: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是当时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中央在1958年12月《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也说得很明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是根据群众的创造所作出的。”有的批评者把公社的建立完全归结为“毛泽东的主观意志”,认为公社不应该办。这种看法是与历史事实不相符的。
  1958年公社化运动,确实反映出毛泽东和党内部分同志存有急于求成、想提前建立社会主义、甚至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公社初建时确实有“一大二公”、消灭差别、强迫命令等导向。还有实行供给制、社员一律吃食堂、大集体劳动等。这些都是脱离当时客观实际的,充满了对共产主义的空想成分。但是,在批判这些错误时,决不可否定办公社的积极、正确的一面,不能否定这一探索所具有的科学意义和宝贵价值。
  人民公社化的实现给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找到了一种统一的结构模式和组织管理形式,它所具有的科学创新意义和必要性主要从以下方面看出:
  第一,人民公社的实质意义是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根本制度。这种结构模式是对原来农业合作社的一个重大调整和重组。三级经济关系与中国农村社会的乡、村结构完全一致,它具有综合性、社区性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新的生活方式与中国传统相结合的最好形式。而且“三级所有”的关系又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生产力的发展,三者能够在比重上进行调整,或逐步升级。它具有容纳生产力发展的较大空间。这也是其他任何结构模式所无法与之相比的。
  第二,人民公社实行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强统一领导。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之一一,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且这一目标必须在统一的组织领导下才可能实现的。毛泽东在建立人民公社的构想中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①对于人的发展问题,毛泽东当时多次讲:农民应该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要上大学,能文能武,农民要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等。这种工、农、商、学、兵结合的组织有利于逐步消除各方面、各领域相互脱离、利益分割、互不协调以及片面发展问题,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与集体、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以及生产与消费等之间的关系,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各个方面互相合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集体力量,从而使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一些大事。当公社刚成立,就迅速发展了一批社队企业,建立了农技站等,而且还迅速建立起了公社中学、公社卫生院、幸福院、文化馆、图书馆。生产队建立起了小学、卫生所以及托儿所、幼儿所。众所周知,人民公社时期是我国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发展最快的时期。70年代末,大部分农村就普及了初中,建立起了公费医疗制度。当时虽然生活困难,但农民看病、孩子上学都不成问题。包括农村考上大学,没有任何人出现不能上的问题。这种经验和探索如果说没有其积极进步意义,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①1958年第四期《红旗》杂志《在毛泽东的旗帜下》。
  第三、人民公社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管理组织,这种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与当时农村各个方面发展还比较落后的现实是相适应的。它机构精简、人员少,公社机关吃工资的一般不过20人。而且干部参加劳动,基本实现了统一、精简、高效和勤政廉洁的要求。
  人民公社建立后,经过了中国社会各个时期的风雨考验,尽管不断进行调整、改进,但其基本制度一直没有变化。它既适应了困难时期,又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初期,在20多年时间内,没有任何人能够提出任何更好的模式取代它。正是它支持了社会主义农村20多年的创业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牢固基础,数亿人民群众生活在其中。这种体制是农民群众和共产党共同创造的,它将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与中国农村社会实际恰当结合,堪称是社会主义史上的一次宝贵而伟大的实验。
  二、经过一系列整顿、调整,公社初建时的错误得到纠正,1962年至1965年大好形势的出现说明公社体制基本上是与中国农村社会的实际相适应的
  1958年毛泽东对建立人民公社的方向、总体构想是明确的,但是对公社的具体管理和内部的一些经济关系并不那么清楚,在这方面没有成熟的考虑,因此带有很大盲目性、仓促性。正如毛泽东所说:过了多年的“糊涂日子”。这样必然使公社在初建时出现大量混乱、瞎指挥甚至近乎荒唐的现象。
  但对于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和党中央很快察觉,从1958年末中央郑州工作会议和武昌八届六中全会之后就着重于纠正错误的工作,作出了整顿人民公社的部署。这期间毛泽东和党中央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深入思考了一些问题,从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改进,尤其是发表了许多精辟的论述和意见,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了突出贡献。这里仅举出以下几点:
  1、在郑州等会议上毛泽东多次讲话批评混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界限、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思想。他强调指出:人民公社目前只能是集体所有制。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觉悟的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形势,而不能听凭人们的主观愿望。”①1962年毛泽东进一步指出: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甚至需要上百年。
  ①毛泽东1958年12月对《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稿的批语。
  2、在郑州等会议上,毛泽东批评了企图废除商品生产的错误主张,首先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思想。他说:“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①他还多次讲:社会主义建设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②
  3、在中央武昌会议上毛泽东尖锐地批评了“放卫星”、造假、虚报浮夸之类错误。在1959年初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在1960年中央《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中,多次批评“五风”的错误,指出:“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③在公社化运动中,“共产风”主要表现在对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搞“一平二调”、穷富拉平。对此毛泽东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对旧账一定要算”,“平调的财物要退赔”。“县、社宁可把家业统统赔进去,破产也要赔。因为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平调农民的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资本家还要花点代价,只是不等价,平调却什么都不给。”“机关、学校、工厂、部队,谁平调了谁赔。……苦一下、痛一下,这样才能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等价交换这个原则。”④
  4、1959年5月,党中央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下文件“恢复社员的自留地”,其标准仍然按照原来高级合作社章程所规定的。并明确规定:社员房前屋后的树木归个人所有;鼓励社员喂养家畜家禽、种竹木水果。人民公社在大力发展集体副业、社队企业的同时,允许社员搞家庭副业等。毛泽东说:既要“大集体”,又要“小自由”。后来,中央多次下文重审这些政策。1962年8月,中央又明确规定:在完成国家对粮、棉、油的统购任务后,开放粮、棉、油自由市场,允许农民自由交易、调剂余缺,积极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商品流通等。
  ①《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437页。
  ②《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34页。
  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第352页。
  ④《坚决退赔,刹住“共产风”》。《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227—228页。
  5、1961年,党中央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村《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人民公社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如“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还规定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划小:公社以乡为单位,生产大队以自然村为单位,生产小队一般二、三十户为宜。《六十条》赋予了生产小队“八项权力”,大大加强了其自主权。这样就纠正了过去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的问题。《六十条》还规定废除供给制、撤消公共食堂等。《六十条》下达后,广大干部群众欢欣鼓舞、十分拥护。它标志着公社发展进入制度化新阶段。
  6、在讨论和贯彻公社《条例》过程中,各地干部和社员进一步提出:公社在所有制上明确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然而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究竟是生产大队还是生产小队,这个问题并不清楚,而它又是关系到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此毛泽东十分重视,他多次要求各地让干部群众对这个问题开展讨论,进行试点,强调中央在这个问题上要加强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总结各地的经验。毛泽东亲自审阅、研究了各地在这方面的许多报告材料,根据各地的意见和试点报告,他多次发表意见:“以生产队(即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好的。”1962年2月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明确规定了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在审阅这个文件时,毛泽东还批示“至少三十年为宜”。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公社管理体制上的一个重大改变,它把农村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权和分配权下放到最低层,大大扩大了生产小队的自主权。从此集体经济虽然名义上是人民公社,但实际上己经调整到了生产队。变成了村级的合作经济。正如毛泽东多次讲的相当于原来的高级合作社。这样,就使之建立在比较符合现实的基础上。
  7、在公社《条例》下达后,各地对实行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大量试验和探索。例如在安徽、河南、河北、广西等省的部分农村,就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联产责任制。主要有:“包产到户”、“定产到人”、“责任到田”、“三包到组”,还有“专业包工”、“生产、征购大包干”等等。至于生产中的“四定小包工”之类更是普遍。对于这些来自群众中的经验材料,当时毛泽东都表示了肯定的态度,并将其批转到各省讨论、供参考。这些生产责任制形式的出现,大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关于家庭联产责任制,人们都知道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所实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实它早在60年代初就在不少农村出现了,所不同的是当时中央并没有主张由行政领导去强制推行某种形式,例如必须一律“包产到户”。——如果没有当时的试验,大概也不会有后来80年代初的迅速普遍地推广吧!
  8、对于公社的平均主义问题,最早提出批评的是毛泽东。从1959年中央郑州会议、上海会议以后他就越来越多地批评平均主义。1961年3月他在给政治局几位领导同志的一封信中,提出调查公社内的“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说:“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①通过明确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之后,基本上克服了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出现以及农村商品市场的启动,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有所解决。
  经过全党三年的调查研究和整顿、调整工作,公社化初期存在的一些错误基本上得到纠正。人民公社的体制和政策逐步明确和稳定下来,基本上建立在与当时农村实际相适应的基础上。到1962年国内对人民公社的讨论和认识即告一阶段。1962年至1965年我国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出现大好局面。农副产品产量又出现大幅度增长,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在商品流通方面,物价稳定、市场活跃。农民生活大有好转。造成这种大好形势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改进、政策上进行了调整。抛弃错误的成份,公社的合理性和优越性逐渐显示出来,这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终于为农民群众所接受,并成为他们的习惯。
  ①《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第440页。
  三、“文革”期间中国农业基本建设迅速发展,产量稳定增长,人民公社的贡献不可磨灭
  在人民公社25年的历史中,“文革”占去了10年。如何认识“文革”期间中国农业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成就,这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文革”期间中国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农业产量和人民生活长期没有提高。但本文认为,这种看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诚然,“文革”是一场动乱,处在那种年代,不管是任何领域,想免受影响和冲击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影响也应从两方面去看:除了干扰之外,另一方面,在当时一种高涨的革命精神鼓舞下,干部群众充满激情地从事工作和生产,他们不计报酬、经常加班加点,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战天斗地的精神去攻克一个个难关,所取得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也是巨大的。中国农业建设史上有许多大工程、大建设都是在这期间完成的。如果看不到这方面的成就则是错误的。
  “文革”期间即使农业上存在种种问题,但也不能说明就是公社制度不合理。在“文革”期间,人民公社的体制和各项政策规定都是1965年以前的,并没有什么改变。如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等方面的政策一直实行着。同样的公社制度,为什么在“文革”前和“文革”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年里都带来大发展、大变化,而唯有“文革”期间出现了问题呢?可见,问题并不是出在公社体制本身。
  事实上,“文革”期间农村公社的广大干部在坚持生产、抵制干扰、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是很值得肯定的。基层群众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是在搞生产。设想十年期间生产队每天都在搞运动、开批判会,那是离奇的。要知道农民群众最讲实际,不管你上面喊什么空口号、唱什么高调,我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这里不同于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也不同工厂,没有人给发工资,因此,想要停止生产更加困难。这种情况决定了农业受“文革”的干扰较之其他方面要小得多。
  诚然,在“文革”动乱最严重的个别年份,我国农业生产出现过局部滑波,但是从十多年总体看产量却是显著增长的。根据“文革”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67年至1976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79%,其中粮食增长33.8%,油料增长61.6%,农用化肥增长117.7,棉布增长20.9%等。①这样的增幅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相比并不算小。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指出:“文革”时期“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尤其是在1975年,经济比上年增长15.1%,发展更为迅速。
  ①《中国统计年鉴(1993)》第33—57、444—447、364页。
  “文革”期间我国农业产量之所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其主要原因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党中央“农业学大寨”的号召下,人民公社发挥了统一规划、指挥,集中人力物力办大事的优势,大搞以治山治水、整平土地、造“大寨田”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基本建设。这个时期不仅完成了许多大江大河的治理工程,而且兴建了象“红旗渠”、“汉北河”这样的世界闻名的大型人造河工程。全国修建了7万多座大中型水库,还建了许许多多灌溉渠和排灌站。全国机井数1975年比1965年增长935.89%。直到现在还可以说:“文革”期间所搞的农田基本建设比建国以来任何历史时期都要多。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步子也很快。在十年中,全国拖拉机增长了6倍,手扶拖拉机增长了65倍,农用电增长4.7倍,农业排灌动力机械增长5.7倍等。①到70年代后期,在广大农村生产队,手扶拖拉机、电动机、柴油机、粉碎机等动力机械已很普遍,生产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
  ①水电部编《中国农田水利》第25—43页。
  历史的见证人都知道,农村过去的土地都是高低不平的,绝大部分不能灌溉,不能使用机械耕作,产量很低。正是六、七十年代的农田基本建设才将其整治成畦田,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尤其不平凡的是,这一壮举是在当时物质条件缺乏、生产工具落后、生活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广大社员、干部发扬愚公移山、艰苦创业精神,苦干一年又一年,终于使大地改变了面貌。其功绩实在可歌可泣。如果没有当时打下的建设基础和所作的投入,那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业获得迅速发展是不可能的。
  纵观六、七十年代我国的农业发展,不仅没有什么“发展缓慢”之说,而且更无什么“濒临崩溃”现象,相反,是成功地完成了一次升级改造的任务,是农业向水利化、机械化迈进过程中最具有决定性的阶段。任何国家在实现这一过程中无不是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中国靠的是集体农民的劳动和汗水。在当时条件下,如果不是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而由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要完成这样的艰巨任务是不能想象的。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阿马提亚.森在对比中国与印度的经济发展时说:“中国与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奠定工作的产物,而不是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这一看法不能不说是深刻的。正是在这段历史上,人民公社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人民公社得到巩固和发展。广大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再一次证明了公社制度的生命力
  “文革”结束后,党中央把农业发展列入首要的位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内容之一就是讨论农业问题,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次年9月党的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年9月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1983年1月中央印发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在这期间中央对农业和公社问题的重大决策主要可概括三个方面:
  第一,重新明确了人民公社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进一步保护农民的积极性。
  在上述有关文件中指出:“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重审“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等。
  第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农机、化肥等农资销售价格,让利于民。
  文件规定:粮食收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时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其他棉、油、糖、畜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都作相应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塑等农用工业品降价在10%到15%,把降价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
  第三,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肯定它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管理形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地农村出现了不少生产责任制形式。1980年9月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充分肯定了“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特别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经验。对于“是否包产到户”的问题,《通知》未作统一规定,而是说:“应当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而“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就不要搞包产到户。”
  实践证明,上述三个方面的决策是十分适时正确的,它在当时产生了很大激励作用,使广大社员要求致富的积极性迅速调动起来,并很快产生了显著的物质成果。80年代初,全国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82年同1978年相比粮食产量增长16%,棉花增长66%,猪牛羊肉等都增长50%以上,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显著变化,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同时它也使人民公社制度更加稳定和完善。
  以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为契机,80年代初,贯彻党中央开放搞活的方针,农村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发展商品生产、发展社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都有了良好开端,农村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一系列的改革当时都是在人民公社的具体领导组织下实施的,进展十分顺利。实践说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与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没有矛盾。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公社制度更显示了生命力和优越性。
  然而,这时一种旨在解散人民公社的动议却浮出了水面。1983年初,中央下达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了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问题。指出这种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二是实行政社分社:公社和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职能单独设立,变成基层政权组织,分别改为“乡”、“村”。原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集体经济,其名称、规模和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群众民主决定。到1984年底,社改乡的任务基本完成。自此以后,“人民公社”、“生产队”的概念就成为历史。随之,“社员”就变成了“村民”。
  按照中央当时的一种说法,无论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实行政社分设,都属于管理形式的变化,都不改变集体经济的根本制度。——-实际上,公社经济早在1962年前后就己经调整到了生产队,成了村级的合作经济,社员分配实行“人四、劳六”或“人三、劳七”的结构;而公社一级机构主要是行使行政管埋职能,早己变成基层政权组织。社队企业向来是由专人管理的。当时的调整可以称得上是一次真正的改革。这种体制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并无什么大的不适应。——然而80年代的公社“改革”究竟意味着什么,广大干部群众却是被蒙在鼓里,长期间很多人仍把“乡”称作公社,把“村”称作大队,他们不愿去想二者之间究竟有无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然而,这种实质性的变化是逐渐显露的。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际推行过程中绝大部分地区都完全离开了中央当时所说“区别不同情况”、让干部群众民主讨论、自主决定的原则,而是采取不加区别、一律硬压实行“分田到户”的做法,并且连集体的农具、机械设备、牲畜、灌溉设施等一切生产资料和财产也统统分光。后来的政策规定又一再强调分田到户要数十年固定不变。这样,生产队经济就完全变成了“家庭经济”。到90年代,又由于政府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村发展私有经济,各乡村都出现了少数富裕大户,农户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这时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所剩无几,基本上名存实亡。
  事实清楚说明,人民公社不是被农民群众抛弃的,而是被有人利用行政手段取消的。
  如何认识撤销人民公社对中国农村及整个社会产生的影响,这将是一个十分深刻而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种主流观点认为:由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撤销人民公社才带来农业的大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然而历史事实如何呢?
  事实是,从上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期中国农业生产就一直是持续发展的,尤其是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产量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的势头,从未出现过大的波折。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资料,仅从1965年至1978年,全国粮食产量就由19452万吨增至30475万吨,13年的时间内增长了56.7%,年均增幅达3.5%。尤其是1978年以后这种增长更出现加快的趋势。以1978年为例,就比1977年增长7.8%,1979年又比1978年增长了9%。而这种发展正是在被称为“一大二公”、“吃大锅饭”的人民公社时期发生的。
  的确,在1981年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业曾一度出现了一个大发展的局面,然而应当看到,这种发展既是70年代后期农业迅速发展的继续,又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央各项政策的综合结果,其中包括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放开农产品市场,如果仅仅看成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成绩那是很片面的。而事实上这种增长到了1984年就达了高峰,到1985年就出现了产量下降,之后就进入长期徘徊状态。而这个时间也正是人民公社在全国范围被撤销之时。众所周知,人民公社是在1983年中央决定撤销的,但在各地真正贯彻实施却是1984年之后的事情了。从1984年至2003近20年时间里,全国粮食产量只增加了2338万吨,年均增长率只有0.3%。增长速度不到六、七十年代公社时期的十分之一。2003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比1979年还低,全国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2600多元。而这种情况恰恰发生在人民公社被撤销之后。不仅粮食生产增长速度下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且农村治安状况和社会风气恶化,农民社会保障水平降低,社会不公现象大量出现,乡镇政府机构膨胀、人员数倍增加,乡村干部腐败风气盛行,大量社会问题都是在人民公社被撤销后而产生的。谁能说出自从人民公社被撤销后农村究竟出现了哪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与人关系和谐的新景象?究竟有什么非要对人民公社加以否定不可的理由呢?
  人民公社是全党和广大农民长期艰苦探索、不断改进创新的一个伟大成果,包括在过去困难时期,党内从无有人提出过要将之撤销的动议,而当形势大大好转、公社制度臻于稳固和完善之际,又究竟有什么理由作出非将其撤销不可的决定呢?
  人们看到,与大多数农村情况不同的是,当初有少数对强制推行包产到户政策持怀疑态度,顶着不办而一直坚持走集体道路的大队,如河南省的刘庄、南街村,江苏省的华西村,天津市的大邱庄,北京市的韩河村、窦店村,河北省的半壁店、洪林村,大连市的后石村,广东省的崖口大队、容桂镇,浙江省的藤头村、望海岗等,它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反而更加迅速,率先进入共同富裕的先进行列。所不同的是,他们那里没有贫穷,没有两极分化,没有大量社会矛盾。事实最有力地批驳了所谓集体道路不能使农民富裕的谎言。
  农村人民公社不仅在历史上为改变中国农业落后的生产条件、建立一个公平、互助和稳定的社会新秩序发挥了巨大优越性,而且在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中也定会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前途。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农业的规模经营和联合经营的趋势将逐渐增强;加之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力增强以及环境生态保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等,这些客观要求都使目前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小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应。农村集体经济所具有的广泛社会性、综合性、社区性,以及统筹规划、规模经营、团结互助和抵制风险的能力和优势永远是其他任何经济形式所不可相比的。它是实施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适合的组织形式。
  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中国农村人民公社是继巴黎公社之后又一次“公社”制度的实验和探索。巴黎公社只存在了72天,而中国农村公社则支撑了社会主义25年的创业和发展。巴黎公社的名称己永载人类进步事业的光辉史册,而中国农村公社却被有些人称为“一大二公”的“左”的错误。究竟是成功、是失败,是进步、是落后,历史呼唤我们给予公正的评价!
  写于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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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5 15:14:46 | 只看该作者
从人民公社的历史进程,看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小庄 · 2021-01-04 · 来源:八角楼上

不是直接退回到小生产性质的个体单干、包产到户。因为,至少在农业合作社规模上的集体经济,已经被历史证明了其强大的优越性。
  直到今天,很多人对于人民公社的认识,依旧停留在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框架里,这是长期以来公知们对于人民公社的刻意歪曲和污蔑的结果。
  而他们歪曲和污蔑人民公社的真正目的,是想否定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否定人民群众的伟大历史作用。
  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对人民公社的存在和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能对支撑人民公社背后的思想和理论有一个深刻的了解,那么我们就不能击破种种的歪曲和污蔑。
  一、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人民公社绝不是由某个领导人一拍脑袋想出来的经济模式,实际上它最开始是由人民群众自发创造出来的,它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苏维埃建设时期。
  那时候红军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可是对于绝大多数的贫下中农来说,他们不仅仅缺少土地,他们还缺少用于耕种土地的生产工具,比如最基本的耕牛,所以他们必须实行团结互助,否则就解决不了很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很多的地方组织了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以调剂农村中的劳动力;组织了犁牛合作社,以解决耕牛缺乏的问题。同时,广大的妇女群众参加了生产工作。这种情形,在国民党时代是决然做不到的。在国民党时代,土地是地主的,农民不愿意也不可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良土地。——《毛选第一卷,我们的经济政策,1934年》
  这是毛泽东1934年在苏区建设时期作的一个经济报告,里面其实讲得很清楚,农民为了解决封建时代个人小生产的弊端,于是自发的组织了互助社、耕牛队、合作社等组织,这些组织是建国后的人民公社最原始的雏形。
  合作社的组成方式并不复杂,它依旧建立在个人私有制的基础上,只不过对于很多个人能力办不到的事,那么就由大家组成的合作社去办,比如大家筹钱去买耕牛,一起修建水利设施,全社的人一起挖公共塘坝,一起改造交通路线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非常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并且又是单独的个人很难办到的,所以合作社这样的组织才应运而生。
  为了鼓励农业生产,促进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苏区还单独在生产合作社、粮食合作社之外,又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用于给生产合作社贷款,以鼓励和发展农业。
  因此,在苏维埃建设时期,合作社经济就已经成为了苏区范围内一种独特的经济模式。
  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毛选第一卷,我们的经济政策,1934年》
  后来的历史我们都知道,在王明“左倾”路线的指导下,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了,苏区根据地几乎全部丧失,红军也被迫开始长征。
  当红军到达陕北以后,在面临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民族危亡时刻,国民党同共产党之间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建立起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随后,共产党领导下的,由红军改编而来的八路军,开始深入敌后战场,建立起了大片的解放区根据地,而合作社经济的模式,因为能大大帮助农业生产,因此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后来我们一提到解放战争,更多时候谈论的都是政治和军事上的胜利,比如政治上我们创造出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的局面,军事上我们缔造出来的是一支真正的人民军队。
  这些固然是对的,但是还不止于此,解放战争的胜利,还有经济战线上的完胜,当国民党的底层士兵在作战中,常常出现挨饿受冻现象的时候,我们的解放区却可以给我们的战士提供充足的粮食和棉花,以保证解决战士们的温饱问题。
  所以,当蒋介石失败之象刚开始显现出来,立刻就呈现出兵败如山倒的局面,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失败,是政治、军事、经济战线上的完败。
  新中国成立以前,一切的问题都围绕着民主革命展开,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切的问题便开始围绕经济的建设展开了。
  这个时候,我们的合作社经济的历史作用,便开始更加明显的显现出来。
  二、
  工业化的支柱
  要真正的实现我们国家的经济富强,其中最重要的,也最艰难的,就是在贫瘠落后的中国土壤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国家的工业化。
  追求国家工业化,它并不是共产党这一代人才提出来的,是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侵略者用枪炮打开中国大门的时候,无数仁人志士就认识到这个问题了。
  可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之下,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不过是一种梦想,“实业救国”的道路根本就走不通。
  原因很简单,如果你兴办的工业企业、军事工业、民用工业里,到处充斥着贪污腐败,剥削压榨,以及来自帝国主义对核心技术、经济命脉的掌控,你的企业怎么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李鸿章筹建的北洋水师的全军覆没,已经完全的证明了这一点,在外有帝国主义的掌控,内有封建主义的压迫之下,国家工业化注定是幻梦一场。
  后来经过无数革命先烈的牺牲和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才真正为国家实现工业化创造了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政治条件。
  毛泽东曾经在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报告里指出:
  “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化。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105年的历史,特别是国民党当政以来的18年的历史,清楚的把这个要点告诉了中国人民。”——《毛选第三卷,论联合政府,1945年》
  中国百年近代史中,牺牲了多少的革命烈士,才换回了一个民主、独立的新中国,可是这仅仅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第一步而已。
  中国要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必须独立自主的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完整的工业化体系。
  可是这条路并不容易,要实现工业化,除了已经取得的政治、军事上的独立之外,你需要有钱进口设备和技术吧?你需要招聘大规模的技术核心人才吧?你需要有大量的劳动力从事原材料的发掘和加工吧?
  甚至,就算你有钱,还得有国家愿意把这些设备和技术卖给你,否则你依然毫无办法。
  那时候真的是艰难,资本主义国家根本就不承认你,因为就是你们刚刚把他们给赶出去的,所以它们合起伙来封锁你,即使是苏联,因为在中国有长春铁路和旅顺港的既得利益,他们也不愿意毫无保留的支援新中国的建设。
  要在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主权领土完整的条件下,进行工业化建设,真的是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事。
  后来是因为新中国在抗美援朝上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苏联看到了这个社会主义同盟的巨大影响和作用,才决定大规模的援助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
  但是即便如此,中国要解决建设初期的资金、人力、资源等等问题,还是异常的艰难,我们又不可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去侵略别的国家,以换取工业化的原始积累。
  怎么办?这个时候,伟大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就开始凸显出来了。
  新中国决定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从农民身上来取得这种工业化的原始积累。
  也就是说,农民生产的粮食不仅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城市里的工人、行政人员、苏联技术人员,还要用一部分粮食换取外汇,购买工业化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
  就问你一句,中国的农民苦不苦?他们的作用大不大?
  这个原始积累要怎么取,实际上就是通过统购统销的策略,由国家统一收购农民手里的粮食,然后实行定量分配,减少中间商赚差价,减少运作环节中的投机倒把,使得最最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最最合理的利用。
  事实上,后来不仅是粮食,很多其他必要物资,比如油、布等等,也逐步实行了这种统购统销的策略。
  可是这么一来,本来就只能维持在温饱线上的农民,生活就变得异常艰难起来,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缺衣少粮、如履薄冰的境地,而且只要稍微遇上一点天灾人祸,立刻就会出现饿死人的现象。
  怎么办?如果这样持续下去,不仅工业化建设难以完成,就连农民也可能与国家产生剧烈的矛盾。
  工业化的建设是必须要做的,工人要吃饭,设备要资金,开采要劳力,农民自己也要吃饭,而重工业的建设,又是回报周期极其遥远的项目,更不要说军事工业那种无法直接提供经济回报的烧钱项目了。
  因此,理论上来讲,就只有一个办法,提高农业产量。
  天佑中华,伟大中国人民的创造力再一次帮助了新中国的建设事业。
  在新中国还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科学化(化肥的突破)的时期内,解放区的广大群众便纷纷自发的成立了农业互助组织,也就是上面我们说过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社。
  这在当时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的增产。
  时间仅仅是到了1951年,就有2100万农户,近1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合作社,来提高农业生产,支援国家的工业化建设。
  这里有一个最关键的点,就是早期的合作社,它不是由上层按照某种理论构想设计出来的,它是农民为了生活,为了增产而自发创造出来的。
  为什么说这一点很关键?是因为群众自发创造出来的东西,必然建立在这样一种条件之下:即自愿和互利。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么就不可能自发的成立起来那么大的规模。
  没有行政力量的干涉,合作社要自发组织起来,必然是因为农民在合作社经济中增加了产量,获得了利益,而且在分配制度上达成了一致,才会出现自发组织嘛。
  所以,当时在中国,即使还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科学化的阶段,由于农民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劳动,能够合理利用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改良品种,采取新技术等许多单干农民根本难以做到的事情,特别是在抗御自然灾害上面,显示出了极强的优越性。  
  因此,农业合作社,不管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伟大的历史作用和历史意义。
  当山西给毛泽东送来了一份《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政治报告以后,毛泽东兴奋不已,因为他看到了群众这种伟大的创造力。
  如何把这种农业互助社、合作社的优越性和创造性进行普及?以缓解上面我们说的,所需投入越来越大的工业化建设与支援工业的农业生产依然落后的矛盾,成为了毛泽东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
  既然农民自发成立起来的合作社,能在农业生产上显示出强大的优越性,那么我们就要进行普及,并且为它们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以便它们可以更进一步的前进。
  可是,农业合作社的成立和推广,一旦被赋予行政力量的干涉,那么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平均主义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毛泽东通过实践调查,确定了推广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自愿和互利。
  因为,只有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才能避免在合作社推广的过程中,出现平均主义的破坏和影响。
  不仅如此,他还强调,在合作社的推广中,不能只肯定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也要保护单干户的积极性,既要防右,又要防左。
  “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不顾农民自愿和经济准备的各种条件,企图对于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员实行绝对平均主义,是“左倾”的错误思想。——《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毛泽东甚至在几次会议上不断强调:“牲口入社,必须合理作价,贫农不要在这方面占富农的便宜,在土地、牲口、农具上,贫农不要揩油。互利才能换得自愿,不互利就没有自愿。”
  最终,又形成了一个最基本的合作社是否扩大的标准——增产。
  而且是较大规模的增产,这是毛泽东在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以后,定下的一个硬性标准。
  原理同样很简单,你的合作社如果不能增产,那么不管你说得天花乱坠,不管它的理论多么的完美无缺,其结果就是经不住实践的检验嘛,那还有什么推广和扩大的意义呢?
  在毛泽东设想里,要消灭封建时代的个人小生产,不能用强迫命令的办法,只能在合作社的不断增产,不断显示出来的优越性的引导下,来激发农民自愿加入进来,那么这种合作社才是巩固的,才是科学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
  在这种逐步的科学的引导之下,农业合作社迎来了全国普遍的发展,且发展速度完全超出了毛泽东的预想。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发展是非常健康,非常平稳的。这种平稳和健康的发展,又反过来极大的支援了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
  时间来到1956年底,中国的农业合作化的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了。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毛泽东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土地革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在随后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又完成了对分散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这场农业合作化的推广和改造过程中,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没有出现毛泽东担心的粮食减产情况,相反,粮食连年增产,大规模的支援和促进了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
  三、
  人民公社的理论依据
  随着农业合作化的改造工作完成以后,一个关于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的思想和理论开始在毛泽东脑海里形成了。
  国家工业化的建设,对于粮食和工业原料、资金的需要,是在一年一年的增大的,目前通过农业合作化的办法,是可以勉强维持这种逐渐增加的巨大开销的,但是它总有到头的时候,合作化的红利是有明显的上限的。
  因为它没有实现科学化和机械化,它还是依靠完全的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仅仅是通过改造生产关系来促进增产,这种增产要不了多久,就会立刻碰到它的天花板。
  而且,农民总不能那么一直苦下去,一直无条件的支持工业化建设吧。
  怎么办?这个矛盾已经是可以预见得到的矛盾。
  在这种情况之下,毛泽东提出了继续扩大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将可能合并的农业合作社进行合并,为实现工业提前反哺农业开辟道路。
  这就是后来人民公社形成的理论依据。
  所谓的人民公社,其实就是大大小小的农业互助社、农业合作社合并在一起,就成了人民公社。
  为什么要继续扩大农业合作社,才能实现尽快的工业反哺农业呢?
  原理还是一样的简单: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的使用。——《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955年》
  这个很好理解,在当时落后的经济条件下,你一个小合作社,让你引进大规模的农业设备,你买得起吗?
  让你修建大规模的灌溉水利工程,机电工程,你承担得起吗?
  国家的工业力量还很薄弱,也不可能实现对小合作社的巨大投入,但是又必须尽快的用工业反哺农业,所以就必须要求更大规模的农业合作社出现,这样才可以率先以有限的工业产出,来支援农业的快速发展。
  只有工业和农业之间,形成这种良性的互利关系,那么双方才可以在互相支援、互相促进的环境中,迎来健康持续的发展。
  你的重工业如果不能实现对农业的反哺,那么农民的收入就不会增长,那你轻工业生产的那些生活商品,你又卖给谁嘛?
  农民没钱,也就没有购买力,你的轻工业的发展,也同样受到极大的限制和阻碍,更不用说持续支援重工业了。
  所以,实际上,重工业、轻工业、农业之间就必须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关系,没有这个良性互动,单单只是靠农业支援工业,那么工业也难以持续发展。
  这就是毛泽东后来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重工业、轻工业、农业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渊源。
  四、
  人民公社的历史挫折
  迄今为止,在重工业、轻工业、农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上的理论探索,依旧没有突破毛泽东的这个论述。这就是说,如果历史的发展可以按照毛泽东预想的稳步走下去,那么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新中国走向真正繁荣富强的道路上,会一帆风顺得多,步子也会快得多。
  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在曲折中前进的,一帆风顺的事情从来都是没有的。
  就在农业合作化的改造进程即将完成的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联搞了一个秘密报告,由此拉开了社会主义进程中阶级斗争的序幕。
  这个秘密报告中,最显著的就是全盘否定斯大林,这种否定实际上就是为资产阶级喊冤,也为后来苏联的资本主义复辟埋下了伏笔。
  也是由此时开始,中苏两国的关系开始出现了裂痕,这种裂痕在随后几年的发展中,逐步扩大,以至于由裂痕一度走向严重对立的局面。
  虽然此刻双方还维持着一定程度的和平,但是从此时开始,毛泽东就知道,中国必须更进一步的强调独立自主,中国的工业化也必须更加地建立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之上,否则苏联极有可能中途使性子,摆你一道。
  毕竟,到1956年为止,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基本就是从苏联抄过来的,所以,如何实现独立自主的继续建设中国的工业化,就成了摆在毛泽东面前一个极大的难题。
  当然后来的历史发展确实如毛泽东预料的那样,两国关系逐渐破裂,到了1960年苏联就撤走了在中国的全部技术专家。
  所以,在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工作基本完成以后,如何独立自主的建设中国的工业化,就成了摆在当时新中国工业化建设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
  也是此时开始,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理论开始发生和衍变出来,逐渐的形成了两条路线。
  你要独立自主的建设社会主义,发展新中国的工业化,你就必然要依靠某种社会力量,而这种社会力量我们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一类是资产阶级。
  而作为社会上的资产阶级(这是一个代称,并不是说他们都是早先被改造的资本家,这个阶级中包含部分的富农,特权阶层,官僚阶层,原先被改造的资本家等等),这个阶级是不会愿意搞集体经济的路线的,他们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路线的社会基础。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精英阶级都是如此,不排除有少数爱国志士,他们是有社会主义信仰的,但是我们从整个阶级上去看,资产阶级是不愿意走社会主义集体路线的。
  原本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管你愿不愿意,只要广大人民群众愿意就好了,你就得服服帖帖的为社会主义建设出力。
  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国家可以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来推行我们想走的路线。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如果你的路子走得比较稳,就像1949年到1956年的整个恢复和过渡阶段那样,那么不管他们愿不愿意,都得跟着走。
  可是,一旦你的路子走不稳了,这个时候资产阶级就必然跳出来反水,这是社会规律。
  就好像在革命时期,当苏维埃的建设蓬勃发展的时候,创造出来的环境对地主、富农也有一定好处的时候,他们就愿意跟着你一起干革命。
  但是,一旦蒋介石发兵来剿,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这个时候他们就必然反水,带着蒋介石反过来围剿红军。
  这是他们的阶级属性决定了的。
  这个规律从井冈山时期的八月失败开始,就一直在苏区的革命历史上,不断发挥它的作用,这也是当时形成肃反的主要原因。
  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个阶级的人,因为受教育程度高,掌握的技术水平高,所以他们往往在党内占据一定的重要位置。
  后来的一切问题就从这个根本点上发生和衍变而来。
  毛泽东当然是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所以在1956年底完成了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以后,生产关系已经有了一个巨大的改变,这时毛泽东决定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大规模的,独立自主的建设社会主义,这就有了后来我们看到的大跃进。
  这里解释一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即三个要素:生产资料公有制,人和人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分配上的按劳分配。
  理解这三点很重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很好理解,我们就不说了。
  这个人和人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怎么理解?其实,它有具体的体现,这种体现就是人民群众有工厂的管理权,有工厂的监督权,经济要公开,领导也要适当参加劳动,人民可以就生产提出自己的意见等等,具体实现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
  是不是很熟悉?是的,这就是人民军队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在三湾改编的时候,就搭建的一种平等关系。
  而分配上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承认了社会主义中,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贡献不是平均的,所以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它会严重破坏生产积极性。
  关于社会主义阶段,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以及人民内部依然是有矛盾的观点,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里一个伟大的理论创造。
  这个创造被写进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文章里,是一笔极其宝贵的财富。
  因为只有承认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在理论上消灭平均主义的根基。
  可是事物的发展总是走向反面,当你越是急于独立自主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就越容易走向它的反面。
  大跃进中,大量的农业合作社在热情似火的氛围中,被合并在一起,成了人民公社,而对于这种由农业合作社组成的大型人民公社,当时的上层建筑里,却又不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去科学的引导和发展。
  于是,在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的五风影响下,干部同劳动群众完全脱离了,人民公社里被盲目的搞起了大锅饭、一平二调搞共产、虚报业绩搞浮夸等等。
  这就是人民公社后来被打上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标签的历史原因。
  但是这里面我们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不是说当时所有的干部都喜欢搞共产、搞浮夸,故意搞坏生产建设,而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不管是干部还是人民群众,大家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是完全不够的。
  他们很多人既搞不懂平等主义和平均主义的区别,也不明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遵循的自然规律,没有这些认识,就必然容易在热烈的氛围中被冲昏头脑。
  别说那时候,即使是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人搞不清楚平等和平均的区别。
  而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去看,人民公社的挫折也有群众基础,长期以来处于极端贫困的中国农民,在革命胜利以后,那种急于摆脱贫困落后状态的渴望,是十分强烈的。
  这种强烈的渴望,配合着对共产党的信任,在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里,其盲目性就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种种荒谬的跃进现象。
  客观的说,人民公社的挫折,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次极大的挫折,却又是无法避免的挫折。
  理论上讲,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必然经历一个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阶段,也就是说从完全的不了解,到逐步认识,到最后掌握规律,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
  所以我们说事物的发展总是要在曲折中前进的,笔直的道路是永远没有的。
  但是,当时的领导人,在还没有掌握生产建设的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就发动大规模的群众建设运动,无论如何都是错了,应该作自我批评。
  这一点,在随后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就首先作了自我批评。
  而那些在这场运动中,率先吹起共产风、浮夸风和其他三风的领导人,就更是犯了极大的错误,也应该作自我批评。
  五、
  两条路线
  我们上面说了,资产阶级在你处于顺境的时候,是会服服帖帖的跟着你走的,可是一旦你的路线遇到了挫折,他们就会反水。
  就好像我们的人生经历一样,当你顺风顺水的时候,中间派都拥护你,一旦当你遇上巨大挫折,这些人就会远离你。
  这不是什么人性的善恶,而是基本的社会规律,是每个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作出的一种选择,仅此而已。
  当时间来到1962年,大跃进中的种种错误已经得到纠正,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恢复重新走上正轨的时候,一股黑暗风却迎面来袭。
  什么是黑暗风,就是把当时中国的形势说得极其黑暗,啥也不行了,经济建设要完了,集体经济养懒汉,人民公社不符合国情等等等等。
  配合着这种形势的估计和判断,自然就会提出新的策略和方法,这种策略和方法就是:包产到户,公社解体,农民单干。
  而实际的情况是什么呢?
  是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的核算方法,已经纠正为以生产队为单位核算,平均主义已经被瓦解,以公分记账形式的按劳分配被普及和确认起来。
  滋生大锅饭的集体食堂,已经大规模解散。
  脱离群众导致的浮夸风,瞎指挥风,已经在大兴社会调查的制度下,开始被禁止,又通过生产指标的回归,瓦解了浮夸风和瞎指挥风的产生根源。
  总之,一系列的纠正措施已经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毛泽东估计情况到1964年就会明显好转,至少恢复到1957年的生产水平。
  后来的历史证明了毛泽东的判断是正确的。
  然而,一条以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路线已经逐渐形成,并在社会中有着强大的社会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资产阶级,在城市主要是在三大改造中被改造的资本家,在农村则主要是富农,和掌握较多生产资料的富裕中农。
  当然,两个阶级的成分都比较复杂,但是总体上看,就出现了两条路线,这两条路线的斗争急速发展。
  其实,这两条路线并不是1962以后才有的,应该说它一直都存在,只不过在社会主义的建设遇到巨大挫折以后,另外一条路线才敢于跳出来。
  两条路线的斗争,其实本质就是阶级斗争。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爆发了我们后来看到的那场更大的历史挫折。
  当然,这里面又涉及更为复杂的思想和理论路线问题,但是总体上看,就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我们说,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其实就是用阶级斗争的观点看历史,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否则你永远解释不清楚历史。
  六、
  总结。  
  这篇文章并不是要写阶级斗争,而是要把人民公社的历史梳理清楚,我们只有搞清楚了它的整个历史渊源,才能够给予它更公正的评价。
  现在,就人民公社的问题,我想我们已经可以得出几个明确的结论了:
  第一:人民公社脱胎于农业合作社,而农业合作社脱胎于早期互助合作社、互助组等组织,农业合作社曾经在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这种历史作用背后的阶级基础是农民。
  第二:农业合作社绝不是平均主义,也绝对没有大锅饭现象,他们不管在增产上,还是抵抗风险上,都有着极大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第三:在合并扩大后的农业合作社,也就是人民公社中,吹起来的共产风、浮夸风、大锅饭、平均主义等现象,其体现的是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也就是说当时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薄弱,大家的认识普遍不够,又没有相应的制度来管理和引导庞大的人民公社,以致出现种种乱象。
  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在上层建筑中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调整人民公社的生产关系,恢复到原来农业合作社的结算和运作规模,然后在发展中逐步扩大,这个矛盾就能引向社会主义的方向。
  而不是直接退回到小生产性质的个体单干、包产到户。因为,至少在农业合作社规模上的集体经济,已经被历史证明了其强大的优越性。
  第四:重工业、轻工业、农业之间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生产关系理论,至今仍然是科学的理论,具有深刻的实践价值。
  第五:以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人与人生产过程中的平等关系,按劳分配三要素,是有着极大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
  因为种种历史原因,它们遇上了巨大的挫折,但是毫无疑义的是,它们将成为接下来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应该不断探索的一个方向。
  最后,如果还有人搞不清楚平等主义和平均主义的区别,那么请倒回去,把文章再重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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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5 15:31:28 | 只看该作者
张文茂:“人民公社”和农村现代化的历史思考
张文茂 · 2020-09-07 · 来源:乌有之乡




到底是由国家帮助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自由化发展,任由农村两极分化,最后由资本改造小农的资本主义道路,一直是争论的基本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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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主席在莲花社》侯波摄
  总结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指导我国现阶段三农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民公社在我国曾经存在20多年,是新中国的一段割不断的历史,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还在影响着今天。围绕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些争论实际上是我国农村如何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不同看法。我国是一个现代化的后发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前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个基础上既要赶上发达国家的近、现代工业化进程,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那么,农民问题就成为一个根本性问题。到底是由国家帮助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自由化发展,任由农村两极分化,最后由资本改造小农的资本主义道路,一直是争论的基本线索。在实践层面,虽然经过了前后两个30年的实践探索,争论的双方也不断出现此消彼长的变化态势,但至今仍难以取得共识,甚至分歧更加尖锐化了。这里谈点不成熟的思考,供愿意以严肃负责的态度总结人民公社制度经验教训的有识之士参考、讨论。

1、合作化初期关于要不要合作化的最初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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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只要一条心,不怕冻土千万斤》刘光华摄
  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提出引导互助组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思路。刘少奇和华北局不同意报告的观点,认为用互助组、合作社的办法使中国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错误的、危险的。毛泽东知道这件事后,明确表示不赞成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并找刘少奇和华北局的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根据薄一波的回忆:“毛主席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 薄一波认为,毛泽东说服了他们,而毛泽东说服他们的主要观点是: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总结说:能不能在没有实现工业化、国家还不能提供大量农业机械的条件下,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合作化,是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当时及以后实践证明,以 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的适当形式。在中国,即使没有大量的农业机械,但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劳动力,能够合理利用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采用新技术等许多单干农民难以做到的事情,特别是在抗御自然灾害方面显示了自己的优越性”。
  这一土地改革以后要不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争论很快结束了,后来在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在一不同认识的争论中,恰恰是刘少奇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条条,坚持照搬苏联的办法,主张在国家完成工业化和有了大量的农业机械以后,“再由国家下一个命令,采取严重步骤,强行实现集体化”。而毛泽东却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通过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逐步过渡的办法,解决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薄一波认为“毛泽东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突破了苏联的模式,为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走出一个新的路子”。

2、58年“左”的错误不能成为批评公社制度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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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麦子比去年高多哩,叔叔,你看》魏德忠摄
  后来的发展,特别是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的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非理性的做法,出现了很多急于求成的“左”的倾向和形左实右的错误干扰,共产风、一平二调、浮夸风、吃食堂、急于取消商品交换、取消按劳分配、穷过渡等等,上上下下头脑不冷静,这些都是深刻的历史教训。但是,如果我们把人民公社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来研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对58年人民公社初起时期混乱状况的批评上,而是要以体制定型以后的公社为对象。当时的很多“左”的尝试和盲目的做法,(这些极左的做法既不是毛泽东所提倡的,而且也是毛泽东最早提出加以纠正的)后来逐步被纠正了,最后形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和组织形式,有了人民公社60条,才成为基本定型的制度安排。研究一种制度或经济模式的优劣,不能以她不成熟阶段的特征为标准,而是应该以基本定型的特征为对象。所以,对58年“左”的错误的批评,并不能代替对人民公社制度的评判。

3、人民公社制度在历史上有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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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河南新乡的七里营人民公社拥有五十六台拖拉机,耕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
  人民公社在历史上的贡献不容抹杀。最主要的贡献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制度安排支持了国家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保证了新中国靠自己的力量初步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另一个是靠这种组织起来的力量,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解决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生产问题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使人民公社后期初步的、尽管是低水平的解决了8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仅就这两个方面来说,人民公社制度保证了整个国家在帝国主义封锁条件下现代化进程的真正起步,建立起现代工业基础和现代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人民公社时期是值得中国人骄傲的历史时期。就像一个贫困落后家庭的创业初期,不靠偷、不靠抢,完全靠自己的艰苦奋斗,勒紧裤带,省吃简用,积累了自己的家业,奠定了发展的基础。简单化地讽刺挖苦这一时期的落后和贫困,试图完全抹黑、否定这段历史,是缺乏起码的公正和严肃的态度。当然,如果要全面总结人民公社的历史,其贡献也决不仅这两个方面。当然,从发展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在体制、组织、分配和管理等方面也确有需要改革、完善和不断创新的问题。

4、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决不是仅仅针对农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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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人民大干一百天,实现全省水利化》唐茂林摄
  新中国成立以后,从农村的角度看,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和制度安排,都是要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中首要的是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问题。因为先解决吃饭问题是整个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所以,人民公社在一定时期坚持“以粮为纲”的方针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从更长的历史发展角度看,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又绝不是仅仅解决粮食生产问题,更本质的问题是农村的工业化和农民的产业转移问题,是产业结构的根本变革,即“全面发展”的问题,而这种发展的本质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并且,农业的现代化也只有在这一整体的发展中才能真正解决。这里其实是国家的、城市的工业化和一个农村的、人民公社的工业化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这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有发展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决定了人民公社的第一步必需先解决粮食生产问题,解决全国人民的吃饭和温饱问题。所以,要先靠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所以,毛泽东非常赞赏大寨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只有靠这种精神,才能实现人民公社先搞好农业、先支持国家的工业化建设的初期阶段的历史任务。在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以后,人民公社必然要进入多种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变革的发展阶段,进入人民公社自身的工业化发展阶段,也是人民公社的工业化和国家的工业化共同发展阶段。通过公社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实现产业分化和劳动力的非农产业转移,同时又靠公社工业化发展的成果反哺农业,进一步带动农业的现代化,进而带动农村的城镇化社会转型,并最终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的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所以,对人民公社制度的研究,必须将其放在中国农村必然要经历一个工业化的产业革命过程这样一个客观的大趋势下来考察,而不能仅仅将其放在农业的范畴内去考察,不能将人民公社仅仅作为一个农业的集体化组织来认识。把人民公社仅仅看成是“农业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严重的理论误区。很多否定人民公社制度的“学者”、“专家”们,都是只拿“农业”问题来说事,说农业是如何地适应家庭经营,不适应集体化等等,人们就跟着跳进这样的思维陷阱,还以为是多大的理论创新。这种肤浅的认识,是先把人民公社仅仅归结为农业的体制,再批判这种体制对农业的如何不适应。而持不同意见的人们也没有看出这一理论的误导性在那里,没有看到人民公社的真正的历史使命是完成农村产业革命即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体制安排,却同样立足于在农业问题的范围内讨论人民公社。所以,在否定人民公社的舆论面前就显得更加苍白无力,使支持人民公社的舆论完全丧失了反驳的空间和力量。试想,人民公社真的能够在传统农业经济的基础上长期存在吗?如果人民公社的经济基础就是农业经济,那么,这又与刘少奇批评过的“农业的社会主义”有什么区别?谁能证明农业生产过程需要组建类似一个乡镇这么大规模的组织形式是合理的、高效率的?

5、“左”的错误同样为公社制度的被颠覆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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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公社的竹编生产
  改革前即人民公社后期的发展,也受到了“左”的思潮的影响,阶级斗争被简单化、扩大化。当时一些具有“左”的倾向的领导人也没有清醒地认识到人民公社的历史使命是要完成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并且只能在此基础上才能最终完成农业的现代化。没有认识到农业基本建设只是打基础的工作,是阶段性的历史任务。这一阶段的任务一旦完成,即粮食生产问题一旦过关,就应该及时引导人民公社转向调整产业结构,启动农村的工业化进程,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但是,当时我们很多决策者们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村的这一发展趋势,还是一味地强调农业学大寨,甚至将其政治化,与抓工副业、抓收入对立起来,这就必然适得其反。这种“左”的干扰,主要表现在对人民公社多种经营和工副业发展的限制,甚至上纲到路线、道路问题,当作资本主义进行批判。更“左”的地方甚至把干部抓社队企业当作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倾向进行批判,出现了政策上不反对发展社队企业,而宣传舆论上却当资本主义尾巴进行批判的矛盾现象。北京某个学大寨先进县,当时甚至拒绝市里安排的工业项目,说是占地多,影响粮食产量。这种“左”的认识干扰恰恰使人民公社陷入刘少奇批评过的“农业社会主义”泥潭,造成农村人民公社产业结构调整滞后,阻碍了人民公社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延缓了农村工业化即公社工业化进程,使人民公社不能在农业经济之上建立起自己的二、三产业的经济基础,造成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农民分配长期在很低的水平上徘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客观上为人民公社后来的被解散提供了条件。

6、三个重要步骤使农村现代化进程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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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的乡镇企业
  分田单干的包产到户、解散人民公社和农村集体企业的私有化改制,这三个步骤使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基本改变。从理论上说,改革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一定能成为对人民公社的致命冲击,相反,如果政策把握的好,并及时对公社体制进行适当的改革,还会为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产业革命的到来创造条件。前提是,真正坚持集体经济内部的、即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承包制,农业承包到户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二、三产业能发展起来,这种承包关系在条件成熟时也好调整过来。在现实中,也有农业承包到户以后,干部主要精力抓企业,等集体二、三产业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再根据分工分业的情况调整承包关系。问题在于,联产承包很快徒有虚名,变成了既没有联产的统一分配,也没有了上缴集体积累,并且很快固化了土地承包权,变成了永佃制的家庭单干了。更加致命的是借此趋势同时解散了人民公社,从根本上解体了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但是,即便是农业上单干了,只要农村集体的二、三产业发展起来,土地集体所有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经济也仍然有再生的可能(不是形式上的,而是本质上的)。遗憾的是,乡镇集体企业的改制变成了集体企业的私有化,连卖带送地变换了大王旗,这是对人民公社被解散后残留的集体经济的最后一击,“三农”成为问题以及城乡关系问题就此已经成为不可避免。在理论上,先把人民公社局限于农业经济的范畴之内,以其不适应农业生产为由批判它,搞臭她,解散她;在此基础上,又将农村乡镇集体企业以改制的名义导向私有化,最终使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组织失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经济基础,农村和农民还能不进入剧烈的社会分化进程吗?还能阻挡和避免资本的剥夺吗?

7、解散人民公社的时机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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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提出的教育思路是学习与劳动相结合,学生除念书外,经常有组织地参加拔草、捉虫、浇地、上山捡矿石等课外劳动。
  人民公社不是自己消亡的,更不是崩溃的,而是被解散的。解散人民公社为什么会在没有什么大的争论的情况顺利地实现了?在于这一时机的选择很巧妙。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正是全国粮食问题已基本解决,农村现代化发展很快进入产业革命阶段的转折时期。当时人民公社对农业的负面影响已经有所表现,农民对近20年的高积累、低分配、低消费的忍耐已经难以为继,农村集体经济迫切需要发展多种经营,靠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增加集体积累,提高分配水平。同时,也只有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人民公社才能真正为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建立起坚实的物质经济基础。而当时除部分大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以外的多数农村人民公社还没有完成这一转变,或刚刚开始转变,尚未形成一定规模的二、三产业经济实力。这个时侯解散它,既使反对的力量也还没有来得及形成成熟的理论认识,只能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角度表示一些不满。就这样,人民公社像正在洗澡的幼儿一样,被连同洗澡水一起泼掉了。所以,在她没有成长起来之前就扼杀她,往往不会有多大的阻力。

8、人民公社之所以能够被解散是因为她还没有来得及实现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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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新机器(2)》周学孟摄
  虽然人民公社是被人为地解散的,但是,从客观条件上看,我认为人民公社“失败”的根本原因,或者说人民公社之所以能够被解散的原因,是人民公社还没有来的及实现公社工业化。试想,如果公社基本实现了工业化,集体经济收入增加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了,靠二、三产业发展装备起来的农业也现代化了,农村也城镇化了等等,那时,农民还愿意解散人民公社吗?支持小岗和反对集体经济的人们,往往说华西、南街、兴十四、刘庄这样的村是靠工业起来的,不能比。殊不知农村工业化恰恰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经阶段,是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人民公社这种形式不就是为完成这一转变的制度安排吗?很多人认为华西、南街、兴十四、刘庄这样的村不能复制,没有普遍性,农村工业化不能“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对,这一点并没有错。但是,这却恰恰说明农村工业化的主要组织载体应该是公社这一层次,也就是现在的乡镇这一层次,而不是一个一个分散的自然村。“社”的主要功能在经济上是发展二、三产业,吸收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是每一个村孤立地去发展工业化,而是在公社的组织下进行工业化,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华西、南街、兴十四、刘庄这些村庄的不能复制,恰恰是解散人民公社造成的后果。

9、我国农村现代化的本质是现代农村的一场产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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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朋友们汇报》任诗吟摄
  这里有一个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的客观规律在起作用,即:在我国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吃饭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在国家的、城市的现代工业体系基本建成之后,农村必然要进入产业革命的工业化发展阶段。所以,我国农村在经历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即以粮为纲的发展阶段以后,必然要进入农村工业化阶段,即公社工业化阶段。对人民公社来说,是在完成对国家工业化的支持之后,必须及时启动自身的工业化进程,启动公社工业化进程。所以,毛泽东说农村光辉灿烂的前景在社队企业。这个过程,对农民来说,就是一个先解决吃饭温饱的问题,然后解决产业转移和增加收入的问题,进一步发展解决以工补农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的城镇化问题。对于整个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来说,就是由国家的、城市的工业化向农村的工业化扩展,开辟工业化的第二战场,解决“三农”问题,并由此最终走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遗憾的是,不管是左边的同志,还是右边的朋友,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研究人民公社的历史和现在的“三农”的问题。如果仅仅从农业经济的角度研究人民公社,我相信不会得出科学的结论。因为仅就农业来说,无法证明需要“社”一级的体制安排和组织形式。只有从农村工业化、农村社会城镇化转型的角度,才能说明这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然而,改革开放初期,很快出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态势,这本来是农村产业革命大潮到来的明显标志。可是,我们的领导人没有这个预见,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改革的意外收获,是完全没有想到的,甚至认为是家庭承包制的结果。可见,决策者们对我国的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还是很肤浅的。所以,不谈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的意识形态上偏见,仅从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的认识水平上看,也是人民公社制度“失败”的一个重要的的原因。

10、失去公社体制的支撑,农村工业化也必然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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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工业化的大潮终于在80年代到来了,人民公社却被解散了。没有了人民公社这一集体经济体制和组织形式,农村的工业化就变成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盲目的、自发的、各自为战的发展方式。结果,过度的分散布局、低水平重复建设、环境污染、高负债等等问题都来了。但是,人们并没有就此得出解散人民公社的真正教训,仍然被高速的发展膨胀着头脑,反而进一步把农村工业化进程往私有化上引导。后来,理论界对农村工业化的提法也出现了不同意见。其实,众多的对农村工业化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批评,恰恰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正是解散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后必然要发生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失去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支撑的农村工业化进程,已经很难承担起农村城镇化社会结构转型的历史使命,农村的工业化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已经脱节。这种脱节不是弱化了城乡二元结构,而是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别。人们天真地认为,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城打工,就能实现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了。其实,离开农村自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只能造成农村生产要素的净流出,造成农村的衰落。我们现在面临的所谓“农民工”问题,恰恰是没有了公社工业化和由此支撑的农村城镇化集聚的结果。某种意义上说,“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出了问题,城市化的概念被简单化为农民进城打工,而农村地区自身的城镇化进程却被淡化出城市化的概念。没有了农村的城镇化,农民只剩下进城打工这一条路。我常常想,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之间,即在原有的大中城市之外的广大农村,恰恰需要靠农村工业化(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生成很多小城镇、小城市,并以这些小城镇、小城市为载体带动整个农村的现代化转型。难道我们现在不是恰恰缺乏这样的农村经济的生长极吗?难道我们现在不是恰恰缺乏乡镇层次的统筹能力以及人民公社这样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吗?

11、人民公社精神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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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社虽然作为农村的普遍的制度安排已经“失败”了,但其精神不死。30多年来,从寒冷的北国黑龙江,到改革开放最彻底的广东南海之滨,从中原腹地到边远山区,从内蒙古草原到西藏高原,到处都有人民公社的种子在开花结果,顽强地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茁壮成长。有号称 “最后一个人民公社”的河北周家庄,仍然在实行“社”一级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的集体经济;也有一大批坚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各种“第一村”、“共产主义实验小区”,如江苏华西、河南南街等;还有仍然以“生产队”为集体的队办的现代化公司企业,如湖北的官桥八组等。这些继承了人民公社基因的典型,反倒成了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骄娇者,却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三农”问题。特别是河北的周家庄,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民公社,其意义是她坚决地抵制住了解散的要求,并且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顽强地发展到现在,很成功、很和谐。而华西作为中国第一村,则显得更强、更大、更具代表性。从经济体制和组织形式上看,华西就是一个再生了的“人民公社”,是企业化、公司化、集团化了的“人民公社”。她已经发展到把近20个村“统筹”起来的地步,从规模上比历史上的公社还大;她经历了农田基本建设上时期的艰苦奋斗发展阶段,经历了农村大办工业的工业化阶段,更可贵的是她解决了20个村的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又已经进入了农村城镇化的成熟阶段。华西实际上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几乎全方位的典型的浓缩。

12、总结历史是为了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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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出,人民公社如果不是简单地解散,而是根据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要求逐步加以改革,那么,他可以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功能:(1)成为农村产业革命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以公社工业化的形式完成农村工业化进程;(2)通过公社内部的以工补农、建农,实现农业的现代化;(3)在“社”一级建设新兴产业园区,集中发展二、三产业,吸收和集中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民的二、三产业转移;(4)以“社”的产业园区为依托,改造传统农村,实现城镇化集聚农村经济和人口,完成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5)发展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和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别。如果这些功能发挥的好,我国就不会出现“三农”问题,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严重。认真地总结人民公社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总结的目的,也不可能是恢复人民公社,而是要研究如何积极发挥乡镇层次的统筹作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利用现代合作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和一般农村之间的乡镇层次,找到一条我国农村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2011-01-09
  2020-09-0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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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忠:人民公社的历史与农村经济有机体的建构
徐俊忠 · 2019-12-04 · 来源:《开放时代》,2015(1)

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处置,是造成毛泽东对于一线主持工作的领导人,尤其是刘少奇、陈云不满的一个方面,因为这种去工业化处置的主要就是他们。其实,反对社队企业发展在当年中央某些一线领导人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

  首先我要讲一下人民公社究竟是怎么来的。实际的过程是土改以后,共产党推动互助组,进而就是初级社、高级社,然后出现了高级社的联社。从对当时文献的考察和对经验材料的梳理,我感觉有一个东西不能忽视:就是在新中国领导人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中国农村人多地少,尤其南方农村人均土地很少,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种田。但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当时中国的农业生产力包括生产条件又很差,工业化压力巨大。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都论述了中国的出路在于实现工业化。这个观点在朝鲜战争以后空前强化。你看,就是在这场战争中我们才对“军事工程”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和紧迫感。战争还没打完,陈赓马上回国筹办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因为这场战争可不是跟蒋介石的军队打,主要对手是以美国为首的许多世界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的军队。实际上,朝鲜战争对于中国走什么发展道路、经济战略的选择等的影响是极大的。这场战争一打,本来就很强烈的工业化追求就空前高涨,罗必良教授说我们搞集体经济是为了工业化,这是有道理的。但可能还有另外的重要因素,就是中国农村社会和农业自身的发展问题。

  当时,农业生产条件很差,农村人口很多,那么多人种粮食,又只能种出那么一点点粮食,还经常挨饿,这是很糟糕的。怎么办?中国共产党在进行土改,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实际上造成了很多超小小农。我在台湾听他们讲,台湾是小农社会,但大陆与它一比,我们这个小农就更小了。台湾每个农户的农田至少还有1公顷多一点,我们许多农户就那么丁点田,根本无法解决农民的问题,也无法满足国家对于农业产品,包括粮油棉产品的基本需求。当然,这些东西可以进口,但国家在工业化压力下,有点钱也要进口工业设备,况且当时也没有多少外汇。怎么办呢?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思维传统,也依据“延安经验”,推动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合作化的目的是多样的,如发挥集体力量兴修农田水利、拓荒造田、平整土地等。这些都是在贫穷和生产条件不好的情况底下的劳动积累。你不组织起来,这些事情根本就没办法搞,这等于你还得在既定的恶劣条件下去进行农业生产。

  还有一个就是发扬中国农村的“兼业”传统的问题。中国农村由于人多地少,小农业兼搞家庭小手工业是维持生计的一种策略。通过组织起来,理论上可以进行分工,有人种田,有人搞农田基本建设,有人搞副业或小手工业,甚至搞商业,这样就能实现多种经营。许多地方的农民把山上的野藤一砍一编,就是一个个小箩筐,就可以卖到国外去换钱了。中国农村早期的“草根工业”就是这样起来的。所以,这种设计,说穿了就是由于穷,是一种穷则思变的办法。其实质就是在几乎没有别的可以利用的因素条件下,如何利用这个向来被视为压力的巨大人口,转化为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的问题。把农民“组织起来”就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基础性条件。所以,这是一个非常积极和进取的办法。

  合作化没搞以前,许多地方人浮于事,劳动力过剩,因此有人断言,合作化以后通过分工合作,会节省劳动力,因而一定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劳动力剩余问题;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合作化搞起来以后,许多地方出现劳动力不够用的问题。为什么呢?就是组织起来以后,干了许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大活,或者叫工程,田也要求种得精细了,有不少地方还搞了多种经营,毛泽东把这种情况概括为“精耕细作,多种经营”。于是就出现了动员“半劳动力”出来干活的问题,这就包括上了年纪但身体还硬朗的老人,主要是妇女。妇女由此也成为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所谓“妇女能顶半边天”,就是在这个时候提出来的。正因如此,当年毛泽东搞《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时候,有一条专门讲计划生育的问题,但合作化一搞,劳动力不够用了,计划生育也就没有抓得那么紧了,因为毕竟还需要劳动力嘛。

  可以说,在当时毛泽东的眼界里头,集体化后的中国农村发展的应有常态,除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之外,就是“精耕细作、多种经营”。大家可以看一下毛泽东主持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其中就有很多推荐搞多种经营的案例。50年代,他还就多种经营的问题,专门给省委书记们写信,说如果不重视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农民生活的改善而犯很大的错误;以前中国农业不仅水平低,也很粗放,现在农民“组织起来”以后,普遍搞“精耕细作”,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总之,“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就是当时农村组织起来以后,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后来人民公社正是沿着这种思路展开的,它提得更加全面,所谓“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

  大家都认定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好”,其实,他不是这样讲的,他是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涉及的是对于名称的选择问题,而不是直接的价值判断。为什么“还是叫人民公社好”?当时毛泽东很反感我们党内许多人在经济工作中,尤其是在工业、计划和文教卫生等领域照搬苏联的做法,说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教条主义”,所以在农业方面,他就讲,我们不能把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搞成像苏联那样的集体农庄。苏联集体农庄只搞农业,不搞工业,农业还搞广种薄收。中国农村人口那么多,地又那么少,既没有本钱搞广种薄收,也不能搞成纯农业的生产,因为确实没有必要那么多人去种田。所以,当他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时,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是出于所谓的“公社”情节,或是对“一大二公”的迷信之类的,而是因为“人民公社”这个名称没有业态的限制。你管它叫“集体农庄”,或者叫什么“农场”之类的,都是以“农”为标示的,这既不符合当时许多农村集体组织的实际,更不适应未来对于农村产业发展的引导。后来,毛泽东很得意地说,这个人民公社搞工业,现在的水平还很低,以后发展了会很有前途;它发展起来不仅可以活跃城乡经济,在农村内部实现“以工补农”,改善农民生活,壮大集体经济,而且还可以创造“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镇化”的条件,避免大批农民向城市“盲目流动”,重蹈西方工业化、城镇化的老路。因此,毛泽东说它是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人民公社”也在这一意义上被赞誉为“金桥”。

  后来的情况变化是很不顺利的。1958年开始大搞社队企业,后来变成一窝蜂,鱼龙混杂,造成了乱局,于是就要来收拾这个“乱局”。我们以前讲社会主义建设中有“两条路线”,就天然地联想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太狭隘了。中央当时一线的领导人一开始实施整治,首先砍地方工业,尤其是社队企业。因此就有一系列的文件不断地说,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不能办企业。已经办的怎么办?那就分情况,关、停、并、转吧,总之要与公社脱钩。似乎农村人民公社横直只能搞农业,不能搞工业。当时有一个典型说法,说办社队企业,弄了这么多人脱离农业生产,这么多人要吃粮食,加剧了粮食供给的压力,因此,必须下马。后来那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也就是“六十条”,就明确规定人民公社不能办工业,我把它叫做“去工业化”。其实你看由陈伯达起草的那个“六十条”的版本,还是可以让人民公社办工业的,因为他觉得这是人民公社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但在后来的修改中,就变成不能办工业了。

  我认为,这样一来,人民公社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甚至认为,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处置,是造成毛泽东对于一线主持工作的领导人,尤其是刘少奇、陈云不满的一个方面,因为这种去工业化处置的主要就是他们。其实,反对社队企业发展在当年中央某些一线领导人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先念还讲过,强调公社工业是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不见得对。陈云也接着这个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一个资本家是这样搞的。改革开放使社队企业异军突起,许多人觉得是新生事物,其实这正是毛泽东一直努力为之奋斗的。1962年人民公社虽遭到去工业化处置,但毛泽东并不死心。“五七指示”就讲,有条件的农村也要由集体办一些小工业。这实际上是带头“造反”,明显地违反中央文件原来的禁令。到了1975年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前夕,浙江有一个县的银行干部给中央写信,希望中央在这次全国农业学大寨的会议上取消1962年禁止社队企业的规定。毛怎么处理这个“人民来信”呢?他把这封信,连同华国锋要求湖南省委支持社队企业发展的信,还有1974年《河南日报》发表的关于巩县回郭镇人民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一个调查报告,一并批转给主持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希望把这些文件印发给在京的中央同志。这实际上促使社队企业发展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局。正是有了这个批示,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期间就大讲特讲社队企业。这次会议后,中央设立了社队企业局,并提出把社队企业列入国家经济计划的序列,社队企业由此有了户口。后来华国锋、陈永贵在毛泽东去世后,继续大力推行社队企业的发展。

  我讲这一段历史就是要说明,毛泽东心目中的人民公社与后来被去工业化以后的人民公社是两码事。这两天大家讨论人民公社的效率问题,我认为,一旦对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它的效率一定是不高的。我讲的是效率的显示。当组织公社只能去种田时,所有的产出主要就在那几亩田里。还有一个统购统销的因素。大家知道,所谓统购统销有“三定”,即定品种、定产量、定价格。这样一来,几亩田加“三定”,就决定了不可能有太多东西拿出来分配。折成货币形式,就少得可怜,但是由此说它没有效率,也太简单化了。即使去工业化后,借助人民公社的体制,还是做了很多无法在当时的分配中显示出来的好事的,包括直到今天农民还在享用的农田水利设施。
  有材料说,当时修了8万多座水库、几百万座水坝,这都是实实在在的贡献。所以,当我们一概而论地讲那时候的人出工不出力、劳动没有效率的时候,我觉得我们的良心是有点问题的。当时的口号是:先治坡后治窝,先生产后生活。当时农民的低收入,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奉献,尽管不一定是自愿的,但毕竟为后人留下了很多东西,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感激。还有赤脚医生、普及基础教育等等,都是借助这种体制实现的。因此,讲农村人民公社问题,我觉得应该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当然,有没有出工不出力的?我想一定是有的,有些地方甚至会很严重。根本的问题还是人浮于事,因为农村被去工业化后,剩下的就种那么点田地了,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多人种地,出工不出力,消极窝工、怠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的话题。

  下面简要谈一下关于建构农村经济有机体的可能选择问题。我这里用的概念是有些模糊的。什么叫农村经济有机体?经济有机体的对应面就是“堆积物”。我们现在的农村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相同的小利益体,这种小利益体彼此之间很少或者没有共同利益。每家每户就是一个小的生产单位,农村就是由这样一个个小生产单位组成的堆积物。这样的堆积物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经济上的联系,差不多是历史上有人形容过的那样,是一袋马铃薯。农村变成一个堆积物的状况,为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政府的治理等都带来了许多麻烦。我们现在许多地方还把农村叫做集体,甚至叫做集体经济,我想它与以前的集体或集体经济概念完全不同了。这个集体不再有内部的分工合作,不再是一个经济上的共同体,无非就是弄一个口袋,把马铃薯装进去,这个口袋的口子如果扎不紧,马铃薯就四处散落了。以前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为了解决效率的问题,解决生产的问题,但它如何与市场衔接的问题并没解决,因此,生产和再生产的循环就不畅顺了,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考量为什么现在的农村会变成这样一堆马铃薯,这一过程有两个节点。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泛化。说这是改革,我也努力想把它理解为改革,但我觉得主要的方面还是向传统的回归。“联产”意味着你必须首先根据国家统购派购的任务所规定的特定“产品”去种植,“承包”则是你既要承包向国家缴纳土地税收和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又要承包向集体缴纳各种“统提”指标。不管如何,农民在这种条件底下,不存在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因为通过国家的“统购派购”制度设计,农民的生产有着与被政府控制的市场接轨的特殊方式。但是,从1985年国家逐步取消统购统销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种植什么,有自主权了,但是其价值的实现必须自己到市场去。目前的情况就是一家一户的那点小田地所种的东西和市场无法接轨,这样价值的实现就有问题了。

  前些年广东和全国许多地方都在讲“农超对接”,但能对接起来吗?根本接不起来,因为谁会去面对一个个小农户收购品质、品种都难以统一的农产品呢!那个交易成本根本就难以承担。所以,现在如何使一盘散沙的农村,使一个个以农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得可怜的经济体和市场接轨,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变得既不联产,也没承包,就剩下一个家庭经营了。是否有出路呢?我认为还是有的!

  我有一个构想,就是组织区域性的农民合作社,让合作社以市场方式去承担农村主要供销业务,并在政策支持下,经营农村的金融、协办保险,并以此为抓手,为个体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从而在农村建立基于共同利益的经济有机体。这样可以保障农村的各种商业性利润不被城里的工商业资本吸走,而是留在农村里面,滋养和回馈农村。也许这样,我们就有可能逐步弥合农村的分立化,逐步建构一个经济有机体。这种区域性的农民合作社与所谓的专业合作社不同,与以往的集体经济也不同,是以市场方式运行的,不与主流的家庭经营政策相冲突,甚至可以说是对它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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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5 18:33:57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会怎样“扶贫”?再谈墨茶病亡事件

2021-01-25 08:55:38  来源: 子夜呐喊   作者:子午





  昨天的文章又被“用户投诉”了,删节版投给另一个号了,想看可点击这里:墨茶为何会怀念毛主席?

  事件的发展随着一篇记者调查的抛出,已经大有“反转”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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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报道的很多细节与之前墨茶发出来的动态以及晒出来的拖欠了两千多元医药费的医院单据,还有知情网友透露的信息并不完全一致。究竟是墨茶没有说实话,还是墨茶的父母没有对记者说实话?墨茶已死,基本很难追究。

  透过这篇报道,我们看到了几个关键信息,一位三岁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十五六岁就与父母不和被母亲赶出家门要求自食其力最终因贫病致死的墨茶,一位有房有车有店生活富裕的墨茶的母亲,以及一位晚年生活美满幸福的墨茶的外公……

  一个结论呼之欲出:墨茶的死是他“家庭的问题”,是他“自己的问题”,甚至个别人开始指责墨茶是有问题的“网瘾少年”,“自己作的”!所谓的“反转”要的大约就是这个效果。

  不过,一边做直播一边还要打工,很难与一个所谓的“懒惰的网瘾少年”挂上钩吧?事情还会不会进一步反转笔者不知道,墨茶已经被成功地“反转”成一个“不完美的受害人”,然而,这样的“反转”并未改变墨茶死于贫病交加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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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个贫病交加的事实为何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共鸣?无非是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诸方面,芸芸众生或多或少地面临着与墨茶相似的压力。

  墨茶的死无关扶贫工程本身,他只是在“人间正道私有化”的市场大潮下,无产阶级普遍贫困化的一个特殊例子,他遭遇了一般打工人可能的遭遇,特殊之处仅仅在于叠加上了家庭的悲剧。

  首先对那些总喜欢搞“用户投诉”的人申明一点:凉山的扶贫工程成就是巨大的,拆迁安置、铺桥修路、兴建学校……极大地改善了凉山的面貌,笔者举双手赞成这些扶贫举措。

  不过,笔者还是想提一点自己的想法。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精辟地指出:

  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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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憾的是,某些人理解的“扶贫”就是发钱,就是消费资料的再分配或曰“三次分配”。然而,伴随着土地流转、资本下乡,以及通货膨胀带来的物价上涨,发给穷人的钱最后又可能会流到资本口袋里。所以,扶贫要想服务于社会的平等化,不能局限于仅仅服务“劳动力的再生产”,替资本企业培养打工人;而应该让生产资料成为穷人的集体财产,发展出贫困地区的内生力量,自己掌握生活资料的分配,才能彻底地摆脱贫困。在这样的集体主义环境中,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墨茶的工作、生活、治病问题,也就成了应有之义。

  凉山地区因为是多民族居住,解放前还保留着奴隶制、封建制甚至原始部落等多种社会形态,民主革命和土改进行得比较晚。解放以前,凉山广大少数民族的底层民众,一方面受到本民族奴隶主阶级的剥削压迫,同时还要承受国民党反动统治带来的民族压迫。

  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政府首先在凉山地区废除了民族压迫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和生产扶持,推行民族自治政策,增强了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爱国思想。换个现在的表述,也就是帮着他们修路、建房子、发展生产,甚至直接调拨粮食和生活物资,扶危济困。也就是说今天的扶贫措施,当年也做过。当然,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一穷二白,扶持的规模和程度跟今天肯定无法同日而语。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几年,奴隶主杀害努力或残酷压迫奴隶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奴隶逃跑或起义的现象频繁发生,凉山地区的民众纷纷向政府请愿,要求早日进行民主改革。有了足够的民意基础,1956年2月9日,凉山地区的民主改革和土地革命开始以比较温和的方式进行。全面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行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劳动人民的土地所有制。由于当时的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已经开展起来,凉山地区的土地改革也直接从奴隶社会一步跨越到了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阶段。

  民主革命和土地改革大大改善了凉山民众的生活水平,消灭了数千年的剥削制度,获得了最广大的底层民众的普遍支持。尽管少数奴隶主头人策动叛变,最终却因为新中国政府的有力平叛和彝族底层民众的共同反对而遭到失败。

  笔者曾随朋友数次自驾深入大凉山地区进行社会调研,无论是西昌附近的冕宁、大凉山南部盛产石榴的会理(墨茶的家乡),还是大凉山腹地的昭觉、布托,笔者都曾去过。像昭觉、布托这些地方的交通条件的确十分糟糕,这倒不是政府没有修路,而是修了很快就会垮塌;一到阴雨季节,道路中断是家常便饭。

  但是,如果单纯地比较农业自然条件,凉山绝大部分地区却又是远远好于山西的大寨、河北的沙石峪和兰考的盐碱地。依靠集体经济,毛时代涌现出了无数改天换地的农业典型,山西大寨、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兰考的盐碱地治理、沙石峪“万里千担一亩田,青石板上创高产”。

  事实上,凉山地区依靠土地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发展同样取得了丰硕成果。

  昔日受尽压迫和歧视的农奴当上了生产队长,这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仅仅在土改过程,凉山州就发展了376名中共党员,567名共青团员、锻炼并培养了州县区乡各级干部5668名;武装队员16000多名(后来多数转为正式国家干部);州内每个县都成立了劳协会,其成员达103万人……这些都成为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的中坚力量。随着民主改革的胜利完成,少数民族民众的阶级观念大大加强,家支观念大大削弱;民族团结增强,民族隔阂消除。笔者在凉山地区走访过程中,遇到一些健在的老党员和被解放的农奴,他们至今非常怀念公社化时期当家作主的尊严和光荣,怀念当时人们的精气神和干劲,今天凉山地区普遍存在的黄赌毒和偷盗在当时完全是绝迹了的。

  1956年6月,西昌专区已成立农业社4497个,入社农户占农户76.6%;1958年9月25日,凉山州第一个人民公社——昭觉县南坪人民公社建立,凉山州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并试办33个人民公社。农业合作化显示出了组织化劳动和管理的优势,在笔者走访过的凉山农村地区,当地大部分的平坝耕地都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辟出来的,50年代政府组织了村民去挖沟、修渠、排水、整地,形成了今天看到的平坝耕地。不少老人依然记得以前生产队的口号:“山上戴帽子,山腰拴带子,山脚穿袜子”。“戴帽子”指保护森林,绿油油的;“拴带子”指堰渠通水;“穿袜子”指土地改造,搞条地沟,把几个大队的沟连在一起——这实际上是一套非常全面和系统化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思路。

  1960年1月,中共西昌地委在全区开展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运动;至年底全区共生产改良化、半机械化工农具110多种,22万余件,建立农业机具厂183个;1963年11月16日,凉山州21个水利骨干工程开始施工,受益农田将达到7万多亩;1964年3月12日,中共西昌地委、各县县委和专县机关抽调960名干部在全区24个点建立试验田,计划试种棉花、花生、甘蔗、烤烟等经济作物548.81亩;1965年11月,凉山州有1600多个高级社建立了良种基地,先后从成都、温江、广东等地调入水稻、小麦良种10万公斤;1980年4月,全州共榨蔗91900吨,白砂糖产量首次突破万吨大关,产糖10080吨。

  到1978年,凉山州全州建稳产、高产农田35万多亩,有效灌面38万亩,喷灌6万多亩,集体经济时期凉山州社会经济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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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农村在地工业被提倡,鼓励社队企业利用本地资源、集中农业剩余发展加工业和小型工业,设对企业吸纳了大量富余农村工人就地安排就业。

  凉山地区的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是在新中国工业化战略、特别是三线建设的过程中被带动发展起来的。

  1958年8月15日,冶金部建立了西昌钢铁公司筹备组;1964年,毛主席正式作出三线建设决策。1964年5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攀西地区“三线建设”上马。“三线建设”的重点项目,除攀枝花钢铁基地因从西昌专区划出外,磨房沟电站、军民两用飞机场、卫星发射基地,还有成昆铁路的367公里路段,都在西昌、凉山州境内,三线建设的历史就这样在凉山大地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

  解放前,凉山境内没有现代工业,仅有4家濒临绝境的小工业企业。从50年代后期开始积极发展现代工业,特别是国家在西昌地区进行的大规模“三线建设”,带动了凉山的地方工业发展,从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在西昌建成了中央属的重点项目、中国最大的冶金中试基地——冶金部410厂,曾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成果奖。

  到上世纪70年代后期,凉山州已建水电站1480座、机组1547台、装机容量59830千瓦,加上省属磨房沟电站,装机容量达到97330千瓦。农村小水电站的建设,六七十年代在省内外已小有名气,“文革”中还参加过“广交会”的展览,被誉为“彝乡明珠”,少数民族群众称赞这是共产党给他们带来的“幸福光”。

  从上世纪50年代零的突破到70年代末,凉山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已发展到313个,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939个,职工总数达到46003人,工业总产值24800万元,为1949年的47.3倍。

  有了工业发展对农业的反哺和扶植,凉山州的农业机械化和社会企业也取得了辉煌成就,成为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经济不平等的有效举措。1970年6月,冕宁县农机厂试制成功地区第一台水稻插秧机;1974年4月,凉山州农机厂制造的2-4号水利启闭机送展广州交易会,河南省水利局选定为援外配套产品;1976年1月24日,西昌农业机械厂完成铸钢外结晶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西昌地区科技成果一等奖;1980年12月,凉山州农机一厂试制的“拖靶机”获得成都军区科技成果四等奖……

  80年代初,集体经济组织解散后,凉山彝族农民转向了寻求家支和邻里的互助合作,以至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大小凉山地区出现了一股搬迁潮,人们通过相互调换土地的方式,与自己的家支成员聚居在同一村子,形成了今天以一个或少数几个家支构成村落主体的局面,传统血缘政治力量得到了恢复甚至是加强,与之相伴随恢复的是血统等级婚姻和习惯法,甚至出现了以家支为纽带的贩毒运毒团伙、放高利贷、强势家支掌控村落公共事务和利益分配;社队企业逐渐转变成了私人承包的乡镇企业,以家支为纽带的工头制度使得企业得以顺利实现以灵活雇工的方式获取廉价的劳工,工头成为先富群体,社会重新两极分化和原子化;三线建设项目的衰落和下马,也使得工业反哺农业变得不可能……

  由是可见,显得很“特殊”的墨茶病亡事件其实已经蕴含在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中了。

  还是要重复开头那句话:让生产资料成为穷人的集体财产,发展出贫困地区的内生力量,自己掌握生活资料的分配,才能彻底地摆脱贫困,这是毛泽东时代的“扶贫”给我们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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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5 18:39:3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十个走集体化道路的村庄:至今依然个个土豪

2021-01-25 15:27:27  来源: 罗援粉丝团 微信号   作者:集体主义农村





  1、华西村

  原叫华西大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是我国农村的先进典型,毛泽东同志早在60年代末,看了中央研究室有关华西社队企业的调查报告后,就有了批示,说“这是农村光明灿烂的希望!”。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华西村顶着很大的压力还是实行大队核算。在我国农村取消人民公社之后,华西大队改为华西村。

  如今,华西村在传统工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海洋工程、金融、旅游服务业,与40多个国家有贸易往来,成功实现经济转型。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512亿元,可用资金35亿元,人均纯收入8.5亿元。,这里更像一个农业旅游景区、一个工业园区、一座小城市。家家拥有设施现代化的别墅、较高的收入,有良好的文化、教育、医疗条件和生态环境,这里的农民感觉自己生活在“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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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头人吴仁宝在叙述华西为什么能发展时说:因为,我们有一个信仰,就是信仰共产党,信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始终坚持爱党、爱国、爱集体。坚持集体经济决不动摇。时刻不能忘记学习毛泽东思想。毛主席是人,而不是神,但是毛泽东思想胜过神。对于集体还是个体,吴仁宝的经验是这样的:“凡是哪个村把集体经济搞好的,这个村的党组织就有权威。像华西村,在镇上被个体户团团包围,但老百姓非常信仰集体,绝大多数村民强烈要求党支部不要搞个体,还是要把集体经济发展好!集体经济到底好不好呢?应该说,集体经济本身是好的,但在‘转制’、‘转私’的影响之下,有不少人把集体的钱捞光了,转到个人腰包里去了。我记得,在六十、七十年代的时候,每个村都有集体资产。为什么发展到现在,有的村一点资产也没有呢?甚至是资不抵债呢?我看,这主要是那里的人缺少了信仰,缺少了对党、对社会主义的信仰。有人对信仰有了失落感以后,往往就会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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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信仰的动摇,很有可能会发生危机,造成坐牢,甚至被枪毙。最后,就造成了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大的不关心!现在有些人,人在党内,心在党外;居住在中国,心在美国。像这样的现象,很值得我们好好地深思。”

  2、大寨村

  即原来的大寨大队。大寨从单纯农业经济走向了农工商一体化发展的路子。到2010年底,大寨集团资产总额达4.7亿元,从业人数达1243人,销售收入达到6.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达到2879万元。大寨现有20多个旅游景点,是山西省十大红色旅游基地之一。大寨集团公司成立后,大力推进村办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寨已成为30多种商品的品牌。大寨经济总收入在近20年间增长了近200倍,500多人的小山村成了名符其实的亿元村。现在大寨的人均收入12000多元。大寨人住进了二层楼房,享受着现代交通和通讯带来的便利,享受着集体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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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3年开始,老人们按月领取养老金,孩子们上学不用交学费,考上大学发给奖学金,农户建房村里给补贴,农民种地村里实行“五统一”,全体村民就医有了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还可以领取1000元的公益金。

  3、周家庄

  1982年,在全国政策性、强迫性解散人民公社的压力之下,周家庄人摁下红手印明志保留人民公社,义无返顾地选择继续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共同富裕道路。据说,当时的支部书记雷金河向当时的河北省领导写下保证书:“不分包到户,社员的收入可以高于分包到户的农民。如果干一年,我们没有其他公社好,我们就将地分了。”30年来,周家庄农工贸齐头并进,已有9家大型集体工业企业,并有许多形成规模的农贸加工、养殖基地和文化服务业等。从1981年开始,周家庄的家家户户已免费使用上了自来水。次年开始对年满65周岁的老人实行养老津贴、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等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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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乡民享受免费医疗、教育、住宅等10多项福利或补贴,而且福利范围和水平在不断扩展和提高。当初,从公社出走搞单干的几户人家又纷纷回到了公社的大家庭。

  4、官桥村

  被称为“神州第一组”。联合国官员实地考察后,竖起大拇指赞叹:“这里同美国的农村相比,毫不逊色!”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官桥村800余户、3020人,在组长周宝生带领下,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创办集体企业,1993年成立田野集团,如今拥有一批高科技的企业集团、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产达到22.5亿元,2012年的集体收入达12.5亿元,人均纯收入4.2万元,村里已有好几个工业园,许多村民都在家门口就业。官桥八组设立了村民子女教育、生活费专项补助,村里的每个孩子从出生之日到高中毕业,组里按月发放1000元的教育、生活费补助;村民子弟上大学,按照大专每年1.5万元、本科2万元、研究生2.5万元发放教育、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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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都办有社会保险;对于一些每月退休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老村民,差额部分由组里补足;每年组织村民免费健康检查,建立大病医疗基金,治疗大病费用可报销90%以上;每年组里给每名在岗村民发送1.5万元岗位补助……早在2009年,田野集团就整合资金1.8亿元,启动了支持官桥村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分散居住在方圆3公里内的800户农民,将统一迁入官桥新村小区。2013年已有300多套住房建成交房。

  5、南岭村

  深圳南岭村社区一向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集体分配制度,发挥好村民工作积极性和为集体奉献的精神,2012年集体经济收入2.77亿元,比上年增长2.5%,村民分配增长10%。发年终奖1200万,其中1181万元授予了上百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最多的可以获得奖励20万元。节后每名劳动力再分6万。随着中心大厦等旧改项目的全面落成,社区为全体村民分房,其中分给村民的房子最大250平方米,最小的1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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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航民村

  杭州市萧山区航民村具有强大的集体经济。该村航民实业集团如今拥有25家企业,2012年实现产值96亿元,利润4.5亿。作为集体资产,除了村集体拥有51%股份外,剩余部分量化到村民,职工和经营管理骨干,每年进行分红。全村建起几十栋排列整齐、红顶白墙的三层欧式别墅,1080名村民就住在这里。象这样300平米的“豪宅”是村里统一规划、建成后仅以26万的价格卖给村民的。作为村民,孩子从上幼儿园开始的所有学费都将由村里承担,一旦他考上大学,除了每学期8000元学费报销外,还将获得1万元奖励和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村里在1996年投资1600万建了这个集影剧院、运动场所、图书室等设施于一体的文化中心。2013年预计产值大概在46亿,董事长朱思宝宣布下一步要成为“百亿企业”的目标。此外,航民集团还经营纺织,海运,为了企业供电甚至自办了热电厂,同时把成本6毛钱一度的电以3毛的价格卖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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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福利好,生活开支非常低”,除了用电,居民用水1.6元的进价只收5毛,大米也是5毛一斤,农场还免费把鱼,肉,鸡等副食分发到村民手中。虽然物质富足,却不难注意到这里的村民仍留有一丝土地情结,很多人家在自己别墅的院子里辟有一小块菜地。村集体也留了800亩农田交由26个人进行现代化机械耕作,虽然每亩地需要补贴500元,却仍执着地坚持粮食自产自足,表达着农村人与土地的特殊情感。令人向往的新农村典范――实现集体富裕的航民。

  7、洪林村

  湖北省洪林村1975年在全县第一个通高压电,不仅解决了全村人的吃饭问题,而且每年还向国家提供100多万斤原种粮。在1978年村民就实现了自来水到户。在1980年前社员们就实现了自行车、沼气池、电风扇“三个一到户”。1981年,在贯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中,当时一些父老乡亲对大队党支部书记说:“不能分,不管上面怎么压,坐牢我们替你去坐;不能替,你坐牢了,我们替你送牢饭。”在方问和道路确定之后,大队党组织制定了“稳农兴工、工农并进”的发展举措。在八十年代的十年间,在原来棉织厂基础上又先后建起了砖瓦厂、棉纺厂、麻球厂、服装厂等10多家企业,全村逐步实现了由农业型向工业型的转变,大大壮大了集体经济,完全消灭了贫穷。1985年村民就有了电视机,住上了楼房,是全省第一个电视化和楼房化村。全村还实现了吃水、用电、医疗、理发等“十不要钱”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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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全村己拥有农工商企业19家,分属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水产养殖、粮油加工、餐饮娱乐等八大行业,资产总额达2?8亿元。迄止2003年,全村实现利税2100万元,村民人均分配控制在5500元。近几年来该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村、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镇等,成为荆楚大地上的一颗社会主义新农村明星。在首先富起来之后,洪林村积极帮助周围村脱贫,共与周边108个村支部建立了互联关系,形成了规模宏大的百村互联网络。从资金、技术和信息等各方面,给他村以支持和帮扶。到目前为止,已帮助34个村脱贫致富,18个后进村跨入了先进行列。

  8、兴十四村

  黑龙江省西北部甘南县兴十四村,从七十年代后开始使用拖拉机开垦,并逐渐走向机械化生产,使耕地面积、改土造田规模更加迅速扩大。在坚持集体富裕的前提下,1985年建起一座日处理10吨鲜奶的乳品厂,投产当年就盈利65万元。1988年建成了一座以玉米为原料年产1500吨、创产值5000万元的甜蜜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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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又陆续建成了啤酒专用糖浆厂等33家企业,组建了大型企业集团——富华集团,形成了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畜禽饲料、乳制品等4大系列、100多个品种。现已发展成为幅员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口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村耕地由18人承包经营,仅有2%的农民从事种植业生产,98%的劳动力成为二、三产业工人。全村人工种植松林1.13万亩,森林覆盖率34.2%。

  2006年全村总收入达到7亿元,总资产达到10.5亿元,年人均纯收入实现1.5万元。 兴十四村的经济发展直接带来了村民的收入迅速增长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从住房变化看,1981年实现了砖瓦房化,1982年成为彩电村,后来又发展到普通的“小二楼”。从2002年开始,先后建了136栋单体花园式别墅住宅,大部分村民住上了别墅。每栋别墅面积是196.6平方米,平均每人50-60平方米,每栋平均35万多元,户均拿10万元,村集体补助20多万元,产权归个人。还建了村小学校、卫生所、三星级宾馆、村史展览馆和休闲广场等。村民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生活方式实现了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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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兴十四村自70年代以来,先后受到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奖励100多次。其中,1979年受到国务院嘉奖,1994年村党支部被黑龙江省委命名为"奔小康红旗村党支部",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称号,2004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生态建设文明村",同年被国家评定为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2005年被联合国/北北合作组织评定为"国际生态产业示范基地",被联合国机构确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佳范例",同年还被中央文明委评定为"全国文明村镇"。200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全国十大特色村"、国家级"巾帼示范村"。被誉为全国闻名的"龙江第一村"。

  9、阳山庄

  是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的一个村庄,东眺黄河,西依荆山,南靠郁水,北临东门,108国道依村而过,全村共436户,1901人。现已以”亚洲第一汽车村”而名扬天下了。阳山庄现有大小汽车782辆。几乎每户有两辆汽车、一台电脑、几部手机、几台电视.农民们住进了宽带网接入的花园楼房,各种家用电器应有尽有。人均年产值一万美元,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上交国家财政各种税费4000多万元,平均每户上交各种税费10万元。2000年至今荣获“韩城市企业纳税二十强”、“中国工业矿业效益十佳企业”、渭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军民共建点”、“法律服务保护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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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今天这种状况,当然是走过一条艰难曲折的路的。阳山庄在2000年前也实行了分田到户.那时,村里几乎没有集体经济,除了几家开矿的人,绝大多数人仍然很穷,大多数村民人均年收入才几百元。后来,村两委会为了兴村富民,一班人走山西,下河南,实地考察、论证,在十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三十万元,于一九九三年秋建起了第一家选矿厂。1993年起步办矿时,村上大多数人不理解、不支持.村上当时没钱,村委会主任高民权个人用身家性命做担保,在外地的亲戚和熟人处借了30万元。当时一些人说风凉话:赔了是集体的,赚了是高民权个人的。但是,高民权坚决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斩钉截铁地说:赔了是我个人的,赚了是集体的。这是因为,高民权受过长期的毛泽东思想的培育并有个身为老共产党员的好父亲.他的老父亲是个退休教师,一辈子为人师表,一直给高民权灌输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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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体矿山的带动下,全村发展起了60多家私人采矿点。但是,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私矿与集体争利,村民收入不平衡,贫富差别不断扩大。私营矿主一心挣钱,不考虑持续发展,乱采乱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事故越来越多,还经常为争矿而发生恶性事件。有些矿主赚了钱,但不给集体交承包费,偷税漏税,还用钱勾结黑社会势力,打、杀、威胁干部。2002年2月,中央信访局批转了朱熔基总理批示的包括阳山庄矿在内的污染急待治理的文件。怎样才能彻底整顿呢?村长高民权、支书程兰生日夜苦思.终于,他们组织80名党员、干部到河南南街村和宝鸡市岐星村参观学习.这两个村庄集体办企业,统一经营,达到共同富裕的经验使他们身受启发。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座谈访问,村两委会最终决心排除各种障隘,彻底废除承包制,走集体经营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子。当时,私营选矿厂资产已高达两千万元。当时阳山庄人感到不可思议,上级政府部门更感吃惊。面对着少部分人的诽谤、责骂、威胁,背负着2500万元的债务,村两委会终于带领着阳山庄人迈开了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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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集体断了少数人发财的路,斗争尖锐到了极点,甚至有人扬言要杀村长。是进,是退?是为少数人谋利,还是为多数人谋利?阳山庄的领导们在毛泽东思想的照耀下终于挺过来了。两委会贷款、集资2500万元对60多家选矿厂实行兼并,一次性买断,成立了韩城华阳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开采,统一票证,统一结算,统一销售”的“六统一”。从此,集体经济飞速发展。由于集体的强大力量,过去私人的土法开采改成了大机械开采,效益翻了三番。现在公司共有干选车间23个,水选车间11个。球团车间1个,职工1700多人,年产铁矿石精粉60万吨。二00三年公司上交国家各项税费1000万元,在韩城市企业纳税中名列榜首。2004年初,村两委会一班人深入调查,紧紧抓住市场机遇,及时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经营思路,2004年上半年销售已突破1.3亿元人民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比私有化期间增长了百倍多。到2004年底,全年已完成总产值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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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集体经济的壮大,村级各项公益事业和群众生活质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上先后投资100万元实施了节水喷灌工程。扩大灌溉面积750亩;投资20万元对全村农电设施及线路进行了更新改造,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0多万元改造了全村巷道,搞了环境的绿化、美化。投资150万元新建了总建设面积1984平方米的村综合办公大楼,建了老年活动室,村民健身房等,先后投资300万元,建起了园林式的标准化小学和幼儿园、浴室。投资40多万元建成了全市农村档次最高的标准化舞台.此外,村上每年对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金240元,今年提高到600元。去年组织了60岁以上的老人到北京观光、旅游。从1998年开始,阳山庄人均每年从集体经济的各项资本权益分配从500元、1000元、2000元升至8000元,人均年工资约2万元,户均年工资约10万元。

  10、南街村

  南街村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全国十大名村,它是集体主义经济的代名词。在坚持集体主义的原则下,南街村几近实现了共同富裕,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人们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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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街村成功的关键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集体主义。南街村是国家4A级景区,长期生活工作在南街村做出突出贡献的非南街村籍人士,被授予“荣誉村民”称号。南街村集团是南街村创建的集体经济实体,下属28个企业,产业涉及食品、饮料、酒类、印刷、包装、医药、工艺品雕刻、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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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街村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南隅,紧靠107国道,西临京广铁路和石武客运专线,东临京珠高速公路,早在20世纪90年代产值就突破1亿元成为有名的“亿元村”,但资产负债率一直偏高。南街村村民享受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项福利待遇,生活富足而安逸。南街村村容整洁,宁静而美丽,并设有自己的工业区。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共848户,3180口人,1000亩耕地,总面积1.7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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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有26家村营企业,诸如拉面工厂等。1984年,村办企业的总产值只有70万元,到1995年已经达到12亿,实现了飞跃发展。在2008年,该村银行负债实际达17亿元人民币。一度传出南街村破产的谣言。实际当时资产26亿,负债17亿,远未达到破产的边缘,也比同时期大部分在金融海啸中挣扎的企业强很多。经过2年努力,到2010年,资产已经积累到30亿,负债下降到4亿,重新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南街村遵循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走集体共同富裕道路,无条件获得了大量银行贷款,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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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街村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以雷锋精神鼓舞人,以革命歌曲激励人,提出了建设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奋斗目标,强化了职工村民的集体主义精神,营造了浓厚的昂扬向上的集体主义氛围。全村党员干部、职工村民发扬“二百五”的“傻子”精神,坚持“外圆内方”的治村方略,人人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党务、村政、企管、教育、民兵、治安、工会、共青、妇联、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这些均受到了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称赞。

  来源:罗援粉丝团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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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17:00:55 | 只看该作者
欧洲金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秘密

2021-01-27 11:10:09  来源: urope金靴   作者:欧洲金靴





  昨天写了安徽合肥,后台有朋友让我聊聊著名的小岗村,不妨顺势写写。

  首先必须强调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的事实:两年多前即2018年时,重走集体经济的小岗村终于实现了四十年来的首次村民分红。

  真乃黑色幽默,这是历史开的一个大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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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时间回到二十年前的1998年。

  1998年夏天时,已经尝试了二十年“自己干、自己产”模式却仍旧盖不起楼房、修不起公路、安不起电话、没有自来水、没有工厂、甚至连一所学校都没有的小岗村,进行了一轮“大手术”。

  至于缘由,只是因为当时距离9月底中央最高领导即将前来视察,仅有3个月。

  当年6月中旬时,安徽省里迫于现实无奈,开始对小岗村进行空前规模的补救。

  首先出马的是村所在县的县教委主任徐彪。

  徐主任给该村带来了一所可容师生160人、从一年级到五年级一条龙5个班的小学,6月紧急动工,8月宣布竣工,确保了9月1日正式开学。

  “绝不让中央领导觉察到这个村教育不行!”

  接下来,安徽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纷纷出动,联手要为小岗村建造水塔。

  “时间紧、任务重,7月底必须宣布完工!”

  看吧,包产到户二十年之后,让该村人破天荒地像城里人一样吃上了自来水的,还是曾经被他们弃如敝履的“举国体制”、“集体主义”。

  当时,原约定由三个部门平摊的50万元资金,只有建设厅的10万到了位,水利厅和卫生厅的承诺都迫于现实的拮据而打了水漂。

  最后,整个40万元工程款的缺口是由县水务局垫付。

  紧接着是县建委统筹,县委、县政府六部门联合出资,为小岗村家家户户住房的墙面刷上一遍新漆,整个村子顿时摇身一变,光鲜顺利地迎接了9月22日中央领导的视察。

  当时的这些工程,共计投入人民币2701400元,还不包括无偿的人力以及各家自备的材料,只为了保住这个“改开第一村”、“改革排头兵”的名头。

  2.

  以为这就完了?No!历史总是在重复。

  十年后,2008年,又是时任的中央最高领导前来该村视察,结果发生了如下现象:

  ① 胡总来时,三十年前的那些“带头人”被村里警务人员限制在自己家不许出门;

  ② 该村蘑菇大棚产业公然造假,将其它大棚里的蘑菇集中到一起糊弄胡总;

  ③ 农民被要求虚报收入欺骗胡总;

  ④ 胡总被安排在村委会主任关友江家座谈,而关友江的父亲关庭凡,是一个土匪头目,上世纪50年代被镇压枪决于凤阳县总铺镇南小山,关友江曾表露对党的仇视。

  …………

  这就是被教科书列为“榜样”的安徽凤阳小岗村。

  3.

  以为这就完了?No!历史不仅在重复,还会“创新”。

  位于安徽凤阳、耗资300余万、竣工于2006年6月的“大包干纪念馆”,被宣传为“红色历史遗迹”、“爱国主义教育旅游景点”——然而,这座纪念馆却充斥着大量伪迹与谎言。

  比如,用白修德拍摄的1942年河南大饥荒的图片,来冒充所谓“三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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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乃废物利用,蒋光头看了都得喜极而泣。

  接着,反手又用大跃进时毛主席带头劳作的十三陵水库图片,来冒充“辛勤劳作的小岗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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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里最为闻名遐迩的,当属这张“十八血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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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很遗憾,这张被官刻进历史教材书的“史据”,也是造假的,早已由村民承认是村长事后包办补印(见陈窗/曾德方《小岗村: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老路”》)。

  之所以要伪造这份血书,不过是谋求一份所谓“视死如归、誓死改革”的假气魄,以获得一份宣传说辞与自我慰藉。

  事实上,对比一下1978年前后的死刑率,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分田单干这种行为会致“杀头”,尽管确实会遭到批判,但罪不至死。

  欲行私有化行径却还唯唯诺诺,这十八人充分展现了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小农思维——原本在毛主席从土改开始进行的一系列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的洗礼下,中国农民已经褪去了小农思维,却从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彻底遭遇了复辟。

  1978年,陈永贵被逐出历史,严宏昌被请进教材。

  旋即,“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也就让位于了“小岗村是全国农村的模范!”

  这就是安徽凤阳小岗村的秘密。

  4.

  作为对比,一直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与安徽小岗村处于同一历史时期的河南南街村,却是另一番风貌。

  去年7月,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示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中,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光荣上榜。

  至此,中国十大名村名录中又添一个国字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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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街村在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高度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红色文化教育人,坚持“外圆内方”的治村方略,创造性地实行“工资+供给”的分配制度。

  村民们居住在40多栋配备齐全的花园式的现代化公寓里,免费享受水、电、气、面粉、福利卡、住房、上学、医疗等多项福利待遇。

  近些年来,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治村”的南街村,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全国文明村、中国十大名村、中国幸福村、中国十佳小康村、中国第一雷锋村、国家级生态村、全国优秀乡镇企业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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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

  除了南街村等其他许多经济发展迅猛、百姓安居乐业的“集体化村庄”,更让笔者尤其敬佩的,是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的周家庄乡人民公社。

  这是我国目前仅存的唯一一个人民公社,堪称革命的火种。

  1980年,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兼省长的李尔重,顶着“与三中全会唱反调”的大棒,坚决要求保住周家庄公社。

  这是1982年周家庄全社“公投”时,3055户农民摁的红手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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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十八逃兵,燕赵大地的他们宛如三千龙骨。

  截至2020年6月,周家庄乡辖10个行政村,有工业企业超过40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5.

  “小岗村太穷了,我就是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这是大包干二十来年后,筋疲力尽、无力回天的沈浩留在这片土地上的遗言。

  沈浩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他已经为小岗村拼尽了全力,但是经过二十年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洗礼,在凤阳,党组织、党支部、党支书的威信和组织能力早已被殆尽。

  尤其,沈浩自身的治村思维就带有浓重的“改革味道”,他根本上所依赖的仍然是安徽省里的不断输血与输送救济,而鲜有自力更生、自我造血的痕迹。

  他自己都亲口痛陈,“太难了,一直想为村里争取点资金和项目,但是太难了”。

  正如他一直在积极改变小岗村党建无力的局面,却同样难有作为。

  经过私有化大行其道的岁月清洗,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在小岗村几无处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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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半个世纪前,焦裕禄可以改变兰考,但是在21世纪,沈浩注定无法拯救小岗村。

  2006年,小岗村正式成立了合作社,但是官方并未张扬,只是默默立牌。

  这已然宣告了近三十年的包产到户的失败。

  跋.

  “你没有忘记我在专列上的话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所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呐!

  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

  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

  —— 在井冈山上同张平化的谈话,196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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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4:01:11 | 只看该作者
吴铭:农村“广阔天地”,值得高度重视
2021-01-29 09:01:33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吴铭

  小青年墨茶的惨死,还有拼多多员工累死,饿了么员工为了讨薪自焚,让人心痛。我想,我们应该为广大青年人想个吃饭的办法。

  我想,青年人的出路,不在城市,而在农村;不在于给资本打工、接受压榨,而在于回到农村自已当家作主。

  就是回到农村,把父老乡亲组织起来,以土地、山林、池沼、河流等为生产资料,建立集体所有制生产组织,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建立自己的医院、学校、企业、工厂,实行集体生产制度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这样做,可行性较大,成功的可能也较大。

  首先,从今天的情况看,农村土地等生产资料仍然是集体所有——虽然是名存实亡——,但土地在法理上、名义上,还是集体的,不是私人的。让农村集体所有制实至名归,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即使是当地政府,也找不出问题。因此,在农民发展集体所有制,是安全的。

  其次,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我们有丰富的成功经验。据资料,尽管农村已经全面推行了所谓联产承包制度,但是,依然有一千多个集体所有制村庄,发展形势很好,农民的生活水平很高。其中著名者有河南的南街村、北徐村、七里营小刘庄,江苏的华西村,河北晋州周家庄人民公社,黑龙江兴十屯等等。可以说遍及全国各个省区。他们的现在的经验,值得我们思考、借鉴、推广。

  第三,资本反动势力对农村的统治仍然十分薄弱。尽管这些年国内外资本势力为所欲为、攻城夺地,发展极其迅猛,但是,资本的统治主要在城市。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的农村,资本主义的统治力量仍然是相对薄弱的。只要把农村劳动人民组织起来,建立集体所有制生产,就可以把所谓市场经济的影响排除在集体所有制之外,在集体内部实行社会主义的“党组织领导、党员带头、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并由集体提供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

  第四,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可以大大减少内部交易成本,大大减少集体内部群众的负担。由于市场化、资本化,各种资源集中于城市,农村打工者、大学毕业生,均在要城市找工作、谋生活,除了受到私有企业雇主的压榨之外,在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还要接受其他资本的压榨,导致他们无法在城市生存。反抗资本呢,因为资本势力强大,又受到各种保护,很难成功。如果回到农村,建立了集体所有制生产,建设自己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加上自有住房,则医疗、教育、住房等支出自然也就免除了。只要生产能够充分发展,解决吃饭、穿衣问题,也不难。再加上不必东奔西跑,自然也节省了路费开支。

  第五,农村是熟人社会,有很多事,都可以免费办,所以组织农村集体生产,应该不需要太多的经费开支,由农民集资作为启动资金,可行性较大。

  毛主席领导中国革命,是从农村开始的,是从井冈山开始的,因为农村的反动势力最为薄弱,而农民受压迫重,生活又极其艰苦,有革命意识。建国后,毛主席同样号召青年人上山下乡,他指出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今天,我们依然要重视主席的这个号召。

  青年人,不管是大学毕业生还是普通农村外出务工的青年人,因资本已经控制了城市的所有资源,他们买不起房子、结不上婚、工作极其艰苦、收入又极低,挣扎在生死线上,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看不到出路,基本上处于绝望状态。

  我建议广大在城市谋生的青年人(也包括中年人、老年人),特别是党员、团员,如果你们是农村的,请克服自己思想上的盲点,认清资产阶级宣扬的成功学等资产阶级思想的误导,重视自己的家乡,回到家乡农村,向南街村、小刘庄、周家庄等集体所有制村社学习,把家乡父老组织起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建立集体所有制生产组织,挣脱资本的枷锁,作自己的主人,开拓自己的天地。

  据说,某势力正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要土地入市,要搞流转。似乎,农民要抢在资本之前,把自己组织起来。

  请广大青年朋友认真思考我的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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